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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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九年八月目录1 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开发区概况31.4 工作原则31.5 适用范围31.6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3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32.1 组织体系32.2 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32.3 现场指挥部及救援专业组职责33 监测与预警33.1 事故的监控与信息报告33.1.1 事故的监控33.1.2 事故的预警预防33.1.3 事故信息报告33.2 预警的发布和解除33.3 预警行动34 应急处置34.1 启动条件34.2 响应程序34.3 响应行动34.4 信息报告与处理34.
2、5 紧急处置34.5.1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要点34.5.2 锅炉事故应急要点34.5.3 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事故应急要点34.5.4 电梯事故应急要点34.5.5 起重机械事故应急要点34.5.6 场(厂)内机动车事故应急要点34.6 疏散及群众的安全防护3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34.8 应急抢险中应注意的其它事项34.9 洗消处理34.10 现场检测与环境评估34.11 信息发布34.12 应急结束35 后期处置35.1 善后处理35.2 现场恢复35.3 保险35.4 事故调查报告、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36 应急准备与保障措施36.1 信息与通讯保障36.2 应急支援与
3、保障36.2.1救援装备保障36.2.2 应急队伍保障36.2.3 医疗卫生保障36.2.4 交通运输保障36.2.5 物资保障36.2.6 治安保障36.3 技术储备与保障37 监督管理37.1 公众信息交流37.2 培训37.3 演习38 附则38.1 名词术语定义38.1.1 特种设备38.1.2 特种设备事故38.1.3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38.1.4 锅炉38.1.5 压力容器38.1.6 压力管道38.1.7 电梯38.1.8 起重机械38.1.9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8.2 预案管理与更新38.3 预案实施时间38.4 预案的备案39 附录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特种设
4、备事故应 急 救 援 预 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2)确定应急指挥组织和各职能部门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任务和职责,规范我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做到协调统一、各司其职,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效率。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5、预案1.3 开发区概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天津市以东40公里,紧邻塘沽区,分为东区和西区。另在武清区、西青区、汉沽区辟建有逸仙科学工业园、微电子工业区、现代产业区等三个区外专业小区。开发区现有在用特种设备分布情况见表1.3。表1.3 开发区现有特种设备分布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开发东区97238918262070750现代产业区11505161338逸仙园1510486524微电子352797510023开发西区2944835351241.4 工作原则本预案在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发区有关
6、部门互相配合、相互协调、行动规范,确保开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顺利进行。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区域内发生的以下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性伤亡(含失踪)3人以上、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含被困),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的;(3)泰达控股等公用事业公司的锅炉因安全事故中断运行,对开发区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4)事故造成有毒介质泄漏,危及该区域人民生命安全,需要疏散转移该地域人员的;(5
7、)起重机械整体倾覆或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起升机构坠落的;(6)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7)事故影响较大或者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8)需要区应急指挥中心处置的特种设备事故。当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政府部门、宾馆、酒店、人员密集场所和涉及城市保障功能的公用事业企业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建筑工地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按照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1.6 应急救援
8、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专项预案。本预案的上一级垂直预案为天津市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的下一级垂直预案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 组织体系开发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安委会、开发区应急委员会、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组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应急委员会,领导开发区范围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指挥机构为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安委会办公室
9、和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消防部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包括志愿者队伍)等。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见图21。图21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2.2 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进入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后,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成立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下达救援指令,指挥所有参与应急
10、救援的部门、队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做出应急策略的有效应变。天津开发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下列人员及成员单位组成:总 指 挥:管委会主任副总指挥: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事故分管部门主管副主任综合协调: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成员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开发支队、公安开发分局、建设发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管理处、环境保护局、公安交管开发区大队、城市管理局、文化教育卫生局、卫生防病站、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外事局、滨海气象预警中心、新闻宣传办、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技部)(一)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
11、指挥,负责决定启动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指挥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的应急管理和指挥职责。(三)综合协调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援各专业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各有关成员单位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救援工作指令的情况进行跟踪,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进行反馈。(四)质量技术监督局(1)负责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综合协调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掌握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情况;(3)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掌握政府部门、公用事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存在重大危险源
12、企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信息;(4)建立本部门相关专业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在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时组织专家提出处置建议;(5)提供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6)掌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急处置单位情况、联系方式,并就有关合作事项签订协议;(7)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8)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3、。(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情况;(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掌握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信息;(3)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六)公安消防开发支队(1)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控制方案;(2)实施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3)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七)环境保护局(1)负责制定危险物质泄漏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的应急预案;(2)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危险物质泄漏可
14、能造成大气、土壤、水体等污染的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3)负责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评估及污染物质收集、处置方案的制定,指导污染物质收集、处置工作。(八)文化教育卫生局(1)制定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中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组织事故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在紧急情况下向兄弟区县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2)做好将各大中小学、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作为应急避难临时安置场所的相关准备工作;(3)统计伤亡人员相关情况,向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4)做好紧急情况下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疏散和转移工作。(
15、九)卫生防病站(1)协助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危险物质毒性鉴定,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信息;(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急性职业中毒人员的救治等工作;(3)负责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可能对人群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人群保护的措施建议;(4)做好临时疏散人群的卫生检疫和疾病控制等工作。(十)公用事业局(1)指导公用事业企业制定供热等事故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负责实施公用设施排险和修复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燃气、供排水、电力、热力等各种保障工作;(2)建立本部门相关专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在事故救援时组织专家提出处置建议。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公安开发分局、建设发展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公安交管开发区大队、城市管理局、劳动人事局、
16、财政局、外事局、滨海气象预警中心、新闻宣传办公室、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技部)等其他部门,在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有关职责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2.3 现场指挥部及救援专业组职责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抢险。现场指挥部由副总指挥、应急指挥中心、安委会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相关单位组成。同时,根据救援需要设立以下相关救援专业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图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图(一)综合协调组组长: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安委会办公室成员: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小区总公司)(1)综合协
17、调各专业组的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督促各专业组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指令;(3)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系及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施救处置组组长:公安消防开发支队成员: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发展局、相关企业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事故单位,必要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申请武警部队支援。(1)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2)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控制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3)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出建议;(4)负责现场灭火和洗消工作;(5)负责现场受伤、受困人员的搜救。(
18、三)医疗救护组组长:文化教育卫生局成员:卫生防病站、相关医院(1)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伤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2)根据人员伤害和中毒的情况实施治疗和解毒;(3)统计伤亡人数;(4)负责救援及疏散人员的卫生检疫和疾病控制;(5)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医学防护。(四)疏散警戒组组长:公安开发分局成员:公安交管开发区大队、文化教育卫生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处、事故单位,必要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申请武警部队支援。(1)布置安全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2)对现场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疏散、撤离;(3)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
19、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4)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5)统计事故中失踪人员情况。(五)物资保障组组长: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建设发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运输。(六)环境监测组组长:环境保护局成员:滨海气象预警中心、卫生防病站(1)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实时环境监测;(2)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确定人员疏散范围;(3)指导对事故中产生的污水及有害液体向外环境排放封堵工作;(4)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
20、组织实施;(5)负责事故现场气象资料的提供。(七)专家组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发展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管理处、文化教育卫生局、卫生防病站、公用事业局、事故单位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八)后勤保障组组长: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公用事业局、文化教育卫生局、(小区总公司)、事故单位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通讯、交通、食宿、医药、防护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九)信息发布组组长:新闻宣传办成员:相关媒体负责对公众、媒体统一发布事故和救援的相关信息。3 监测与预警3.1 事故的监控与信息报告3.1.
21、1 事故的监控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所辖范围和本单位各类特种设备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等进行全面排查和认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安全监控:(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3)重要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控制目录,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要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
22、理和动态监控。3.1.2 事故的预警预防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应及时将可能导致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要时上报安委会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3.1.3 事故信息报告事故信息报告一般应明确以下内容:(1)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时间和地点;(2)事故涉及特种设备名称,泄漏的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及危险特性等的初步判断;(3)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涉及范围;(4)抢救处理的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5)事故现场设备、设施损毁情况;(6)现场周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的危险设备、设施;(7)现场周边是否有人员密集及敏感场所;(8)需要有关部门
23、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9)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及质监、安监、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负责将初步查明的事故有关情况迅速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汇总、核实事故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将事故信息和处置情况向区应急委员会、滨海新区应急办、市应急办报告。现场指挥部要跟踪事故相关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发生的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同时报告规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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