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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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推动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聚焦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响,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环境行为,落实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的法定义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与保障百姓知情权,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法治化建设,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二、工作原则(一)依法实施,保障权益。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法定义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
2、权与企业的合法权益。(二)目标导向,推进改革。以“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为目标,建立健全引导、规范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体系,完善企业环境行为准则,推进改革顺利实施。(三)畅通渠道,高效便捷。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平台建设,畅通环境信息披露渠道,遵循减环节、减流程、减前置、减时间的原则,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四)协作共管,强化监督。建立部门联动、运作有效的管理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平台协调联动,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形成管理合力,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规范要求1.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主体
3、。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1)重点排污单位;(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3)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4)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上述所指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或企业:(1)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3)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
4、日连续处罚的;(4)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5)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的;(6)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2.确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市州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有关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名单以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等,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公布前应当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市州生态环
5、境局应当在企业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本省企业名单报送生态环境部。企业名单公布后,新增的符合纳入企业名单要求的企业,市州生态环境局应当将其纳入下一年度企业名单。对不按照规定确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3.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及时限(1)应当披露的内容。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和治理以及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除基本内容外还
6、需要披露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上市公司,除上述基本内容外,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形式进行融资的,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以及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发债企业,除上述基本内容外,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形式融资的,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以及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
7、信息。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还应当同时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披露的要求。(2)可以不予披露的内容。企业未产生有关环境信息的,可以不予披露。落实国家安全政策,涉及国家秘密、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涉及重大环境信息披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示报告。(3)披露时限。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改革实践和工作需要,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及时完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4.畅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渠道。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以下简称市州)生态环境局
8、依托政府网站等设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系统,做好与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系统衔接,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在官方网站或其他信息平台设置专栏,集中公开全省各地企业环境信息,做好与生态环境部信息披露平台的链接工作。(二)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协同管理5.督促企业及时披露重要环境信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生态环境厅应当依据自身职责督促企业及时披露重要环境信息。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系统,自行向社会披露环境信息。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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