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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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申报转发关于做好成都市工程技术、经济和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各部门: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工作的文件规定,现将我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和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2*102号)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个人人事档案在我市管理,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级专业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川职改199723号)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评审相应资格。申报人要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如实提供证明本人业绩、成果、贡献的有关材料及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成都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人事局(职改办)进行初审。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二、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要切实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职改办202*122号)要求做好规范化服务,
3、并严格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数质量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四川省工程技术、经济和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人员,由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三、在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四、材料请于8月26前报人力资源部(503室),联系人:李垠颖,电话:85065340附:成都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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