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局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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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管理局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查报告公路管理局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查报告公路管理局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查报告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此次考试,全局路政人员应考人数231人,实际参考219人,参加考试的路政人员成绩合格率为100。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路政人员法律知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观念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我局依法治交、依法治路的工作进程。(三)执法问卷调查情况为真正了解社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总体评价,更好地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7月上旬,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公路沿线走访群众50人和向管理相对人发放了26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
2、查问卷调查表,管理相对人都认真如实地填写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从走访群众和收回的调查表看出,目前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路政执法人员们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公路水毁、抗凝冻、保畅通等公路抢险第一现场,总是看到路政人员们忙碌的身影。但也有群众反映到处都是“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很难区分哪些是路政部门的车辆;还有执法服装不统一,同一个地方,同样是路政部门,执法服装就是不一样;超限车辆日益增加,路况下降,影响群众出行;群众希望交通部门加以规范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的统一和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二、自查取得的成效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
3、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局路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路政执法的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一)行政执法的主要经验和成绩。从我局的路政执法情况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自查结果显示各管理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我局积极探索印发了与路政执法特点相适应的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凯里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报送审查办法,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的水平和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以来我局各管理段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坚持持证上岗、依法办案
4、。这取决于在我局路政支队组织人员参考案卷制作标准的要求,编作印发了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工作指南,从执法案卷来看都比较规范,无明显的错、漏,显示了良好的路政执法水平。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各管理段路政大队都按照案卷评查的要求,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免引起发生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二)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管理段路政执法水平不平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个别路政人员的惰性思想,影响了整个部门的执法水平提高;路政执法文书的字体不规范、字迹潦草,影响了执法文书
5、的严肃性;案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案卷归档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建议希望省局能对全省路政系统的路政执法车辆和路政执法服装进行统一,增加相应的执法标识,有别于其他“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区分;微机文书制作的法律文书参照公文制作的要求进行字体的规范;继续加强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水平;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共同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各单位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局路政执法水平的总
6、体提高。扩展阅读: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报告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报告根据省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状况检查和调研的通知(辽政法发20218号),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国家道条)实施后我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21年我局制定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212021)(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廉
7、洁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道路运输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效果显著;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在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都确定了实现规划目标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明确由局政策法规处承担法制建设规划编制、组织协调规划落实和指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奠定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基础。
8、几年来,我局通过考试招聘,先后录用多名法学硕士生到我局工作,其中安排到我局政策法规处直接从事法规工作的有三名,为我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注入了新生力量。根据省编委和省厅关于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核定文件,我局人员编制为64名,内设机构为11个。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辽交运法字202186号),我局承担道路运输执法职责的内设机构有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技术科(安全)、培训管理科、计划统计科、政策法规科和稽查科等7个,共有执法人员37人,现持有执法证件37人。(二)开展法制业务培训为全面提高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业务素质,多年来我局把抓好执法人员
9、的法制业务培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2021年,我局分别制定了行政许可法和国家道条的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开展一法一例的社会宣传,对运管人员及道路运输经营者学习培训提出明确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省各市运管机构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交通部举办的国家道条培训班;举办全省各级运管机构的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的国家道条骨干培训班。2021年,我局制定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十一五”培训规划,就“十一五”期间全省运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目标、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规划。从2021年至今,连续四年按计划组织全省运管机构处、所长培训班和执法人员培训班,由我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各执法处室的负责同志
10、分别就道路运输法规体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道条、省道条、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以及国家道条的配套规章进行了宣讲。2021年5月,我局委托交通部党校在北京举办全省运管系统法制培训班,邀请最高院行政庭、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部公路司、体法司、行业内知名专家专题授课,共有60余名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和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交体法发2021562号)。我局除组织各市运管执法骨干参加了交通运输部首期宣贯会,在省内组织围绕落实两个文件的多层次培训,将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学习法制业务知识进一步引向深入。为使我省运管
11、人员全方位、多角度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实际应用能力,我局于2021年5月完成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考试题库(以下简称考试题库)的编写工作,提供给各市运管机构人员学习、培训使用。考试题库共分四种题型,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岗位设置,共分八类试题和综合基础知识试题,共计1688道。(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始终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不放,具体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定了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制定道路运输规范性文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按规定要求规范局发规范性文件和代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二是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在行政许
12、可法、国家道条和配套规章实施后,我局先后开展了3次道路运输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地方性法规件,即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道条);厅、局发规范性文件635件。对省道条,我局曾对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家道条,先后两次形成修正案,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我局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应当废止的清理意见。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21年我局制定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并按备案办法,从2021年开始,按时将我局代厅起草或者制定的道路运输规范性文件23件向省交通厅备案。(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国家道条和省道条等法规授权,我局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道
13、路运输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局本着“方便经营者、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道条等相关规定,先后两次对我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将省级原16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确认保留3项,即省、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省、市际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许可和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切实减少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层次,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效率。为确保行政执法质量,依法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先后成立了行政许可审批领导小组和行政处罚审批领导小组,分别对由省局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局直接实施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罚款5000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查。从国家道条实施至今,我局共办结道路旅客运
14、输经营开业许可申请30件,班线经营许可申请120件,实施行政处罚188件。所有许可申请和行政处罚案件在适用依据、主体、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我局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家道条及配套规章,于2021年先后制定了辽宁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示规范(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公示规范)和辽宁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公示规范(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公示规范),统一了全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管理事项、职权和程序,并将两项公示规范内容在门户网站辽宁省道路运政网进行全面公示,既为全省执法人员学习、应用道路运输法律规定提供了便利,也为实施社会监督畅通了渠道。(六)规范和加强执法文书使用和
15、档案管理从2021年开始,我局依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并在结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力开展执法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规范工作。在行政处罚文书方面,我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新版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范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通知从规范性和实用性出发,对部分行政处罚格式文书作进行了必要修改;其中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结合全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重新统一了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对暂扣证、询问笔录、调查报告、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等主要文书内容的规范填写以及正确使用作出了规范;对确保证据材料的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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