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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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22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2年上半年,民政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规范工作业务、提高服务水平为手段,求真务实,积极进取,有力的推动了全旗民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2022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规范。继2022年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之后,今年,我旗又开展了城乡低保评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推行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工作和民主评议、评审听证制度的实施,全面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到全旗各嘎查村,通过入户调查群众、走访村民代表、查验评审资料等
2、方式对低保评定工作按照低保户20%的比例逐村进行抽查,确保了城乡低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运作,在动态管理下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加大了对低保政策及低保评定程序的宣传力度,使低保评定工作家喻户晓,低保评定政策人人明白,群众对低保评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上半年,基本杜绝了城乡低保评定,低保金发放过程中的信访、举报、投诉等各类信访问题,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2022年我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420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000人。城镇低保标准由2022年的270元/人/月提高到2022年的310元/人/月,补助水平由2022年的252元/人/月提高到282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标
3、准由2022年的1050元/人/年提高到2022年的1909元/人/年,补助水平由2022年的798元/人/年提高到990元/人/年。上半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086.3万元,农村牧区低保金1388.9万元。(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孤儿抚育、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2022年的1961元/年提高到2196元/年;集中供养标准由2022年的2753元/年提高到3083元/年,孤儿集中抚育标准由2022年700元/人/月提高到1060元/人/月,孤儿分散抚育标准由2022年的500元/人/月提高到860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达到70
4、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500元/人/月。上半年,对全旗1960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45万元,对46名孤儿发放孤儿抚育资金24.6万元。对316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供养资金60.5万元。采用打卡救助为主、现金救助为辅和按季度及时发放的办法,优化了医疗救助方式,减少资金运行风险,提高医疗救助频率,发挥了医疗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的作用。上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31.4万元,救助医疗对象1842人(次)。进一步完善精神病人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学、突发事件致贫和其他困难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突发性、应急性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流浪乞讨
5、人员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及时护送或救助,保证流浪乞讨自愿受助对象及时、安全返回家乡,做到不滞留、不受冻、不挨饿。(三)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我旗的旱灾形势依然严峻,截至目前,全旗因旱受灾土地面积达到6.8万公顷,24.8万农牧民受灾。同时,全旗五个苏木镇,12个嘎查村遭到风雹灾害的侵扰,风雹灾害共使4448户,13678人受灾,农业受灾面积70115亩,其中;绝收面积4380亩,造成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679.8万元。为了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和自然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运行机制建设,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开展了救灾资金审计工
6、作,保证了救灾资金的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确保了全旗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了“防灾减灾”、“防震减灾”、“抗旱防汛”等大型宣传活动和避灾自救演练活动,提高了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加强。继续完善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继去年投资近百万元完成烈士陵园的绿化工程后,今年,又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烈士陵园道路征地、整修和桥涵建设。正在积极争取将烈士陵园列入自治区级烈士纪念物保护设施;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4月2日,在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了“万众爱国情、清明节祭扫”活动。来自全旗的干部职工、中学师生、军警官兵代表共3500多人参加了祭扫活动;进一
7、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使全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服务更方便、更快捷;组织人员对全旗优抚对象档案进行规范清理,全面提高优抚对象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开展烈士纪念物设施普查工作,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认真完成数据录入、信息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全部予以安。(五)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完成了慈善总会、老龄办和社会福利中心机构设,人员编制落实,并已正常开展工作,拓宽了我旗在募筹善款、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社会福利和老年社会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以召开的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为契机,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
8、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嘎查村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运行,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上半年,我旗主动协调区划部门,完成了边界联检任务,调解了边界纠纷一起和旗内边界纠纷一起,推动了“平安边界”建设;协调驻街驻社单位,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了社区文化内涵,营造了和谐社区氛围。鼓励支持各苏木镇积极探索农村牧区示范社区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开展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保证了清明节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民”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六)民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投资1620万元的综合社会福利
9、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现已进入室内外装修阶段。二是投资360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和投资150万元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现已进入后期装修阶段,预计8月底前交付使用。三是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实施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四是计划投资1260万元的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可研报告正在祥审,立项、征地、审批等工作正在进行。二、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政资金投入不足,延误了个别民政项目的按期完成和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致使一些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二是基层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时间性较强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
10、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三、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民政民生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抚育、灾民救济、医疗救助、优抚安、社会事务管理等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二是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近期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福利中心运行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上级支持,完成福利中心运行的设备购工作,保证福利中心尽早投入使用。三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在8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面提高我旗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和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水平。四是积极运作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使殡仪馆迁址新建立
11、项、审批、征地等前期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五是跑市进厅,积极争取资金,补充民政工作各项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巴林左旗民政局二一一年七月四日扩展阅读: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打算高平市民政局二一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民政事业呈现良好态势。(一)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在实现分类施保管理上迈出了新的坚实的步伐。一是建立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努力提升救助水平。为更好地发
12、挥城乡低保的作用,有效保障低保对象家庭的基本生活,今年年初我们成立专门小组对农村低保家庭分类施保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多次征询基层和相关部门意见,着手研究制定分类施保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6月15日高平市2022年农村低保复核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办法对家庭收入的核算、低保对象的确定、评议复核办法、分类施保的类型等做了全新的规定。办法要求2022年农村低保复核实行分类施保,并对农村低保的类别划分做了强调,综合考虑贫困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按照家庭成员的病、残程度和劳动力状况等因素分别实行一、二、三类施保,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分类施保,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能升能降,
1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不错保、漏保、重报,实行阳光作业。这是我市第一次建立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将使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得显提高,低保救助的科学性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复核工作全面铺开。二是顺利完成城市低保复核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了全市城市低保复核认定登记工作,重点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已发生变化的家庭情况进行复核。历时二个月圆满完成城市低保的复核认定和分类施保工作。经复核,我市城市低保对象新增94户,188人,取消176户,224人。三是及时下拨低保资金。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
14、乡困难群众了9335户,23875人,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1316.1万元。其中保障城市困难群众2838户、5887人,发放低保资金670.7万元(不含价格补贴94.1万元),人均月补差为189元。保障农村困难群众6497户、17988人,发放低保资金645.4万元(不含价格补贴189万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开展五保对象调查复审工作。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我们对在册五保对象、不满六十周岁的病残五保对象、五保对象有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复审,做到该增则增、该退则退。此项工作自6月15日开始,于
15、7月15日结束。二是规范五保服务机构管理。在全市大力开展敬老院管理服务星级评定活动,建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从而为实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打下基础。目前,神农、寺庄、三甲敬老院已具备入住条件。敬老院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一系列措施使我市五保集中供养率有了新的提高。目前,全市农村五保老人1129人(集中供养268人,分散供养861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构建起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医疗救助新模式。在此项工作中我们突出了“四结合”:一是集中救助与日常救助相结合,突出日常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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