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耕地保护工作总结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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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耕地保护工作总结2022年耕地保护工作总结酒肃政发2022号签发人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肃州区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酒泉市人民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我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我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22年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酒泉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工作为出发点,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快科学发展,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整理、开发等工作,确保建
2、设用地指标不突破,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力的保障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努力完成了全年的耕地保护任务,以下是我区在2022年度完成的一些主要工作,现汇报如下:一、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根据年初酒泉市、区签订的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全区15乡镇与124个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24份,各行政村落实基本农田农户入户卡57399份,年终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形成了区、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到2022年10月30日,全区耕地面积为74.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63.18万亩,基
3、本农田保护率达85%以上。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宣传活动,通过采取组织宣传车在各乡镇巡回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干部职工集中宣传,报刊发表主管区长署名文章,邀请区电视台记者作专题采访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努力为耕地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先后利用23场会议,宣讲耕地保护内容,开耕地保护专题会议8场次。三是在“6.25”土地日期间,对肃州区辖区的158块基本农田保护牌进行统一刷新,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辖区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广泛
4、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建立起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档案,对基本农田其他档案进行了完善和梳理,确保资料齐全,图、表、卡、册一致。2、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一是结合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完善建设用地会审制度、公示制度、动态巡查制度、两错追究制度等各项行政制度,并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同时,加大对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管力度,确保管理严格,监管到位。二是加大了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的覆盖面和巡查次数,针对肃州区的实际情况,聘请了145名土地执法监督员,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共开展动态巡查200多次,共查处和制止土地
5、、矿产违法行为26起,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今年依法制止了6起违法占地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重点对肃州区下河清乡开荒行为和铧尖乡2起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公开、深入调查,遏制了违法用地的势头,维护了良好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3、加强用地审批管理一是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保障了经济建设用地需求。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
6、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有效保护了我区耕地。二是建立了建设用地监管长效机制,在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报批上强化了权力约束。对重点行政审批环节增设防治关口,严把农用地转用、征用关,按照国家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报批新政策规定,今年共上报农地转用8.44公顷。三是在项目审批上我们严格执行国发31号文件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全年共审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39.06公顷,其中新增用地39.00公顷。按供地方式分,划拨用地30.9公顷,出让用地8.16公顷。严格执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点在集约节约用地
7、和工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狠下功夫,严把审批关口,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工业用地项目一律不予上报审批。4、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一是严把建设项目预审关,建设项目需占用耕地的,一律先行审查耕地补充方案是否落实,占补是否平衡,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农田补划方案是否可行,耕地开垦费是否依法征收,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今年完成建设用地耕地占用补充8.44公顷。二是加大了耕地开发的力度,积极取得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协调开展了狼窝泉滩土地整理项目、营尔滩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开展了夹边沟土地整理项目位变更、选址工作,保证了项目的按期开工建设,至目前项目到位资金达1800万元,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将新增耕地
8、544.38公顷,很大程度上缓减了肃州区因国家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保证了各类项目用地的顺利报批,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既保护了耕地,又保障了肃州区经济的发展。三、2022年工作打算:2022年耕地保护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为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以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保障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正确对待保护耕地与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2022年肃州区耕保工作的主要目标:1、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政策规定,落实“七有”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
9、田区、乡、村、组四级保护责任的落实力度,做好基本农田补充划定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资料,落实保护责任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基本农田保护成果。2、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坚守我区74.3万亩耕地红线严格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不得随意改变,在规划实施中不能随意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乡(镇)、村级负责人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制度,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社会监督和鼓励措施。3、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做好规划期建设区域内耕地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基本农田
10、保护区域,确保耕地及其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得到合理“移位”,调整各业建设用地资源配给,有效平衡土地供需关系,妥善协调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对用地合理需求的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4、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加大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预审,对属于限制类的新上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坚决不予供地,进一步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监管。5、继续加强对闲土地检查及清理工作,结合肃州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快旧宅基地的复垦力度,做到该利用的利用,该调剂的调剂,该盘活的盘活,以提高供地率。对已供未利用土地,无正当理由闲土地
11、按照酒泉市闲土地处方案要求,依法收回。6、继续搞好执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行为,巩固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成果,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二九年十一月二日主题词: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工作报告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日印发校对:打印:共印份扩展阅读:西盟佤族自治县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西盟佤族自治县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222022年)要求,我县对2022年耕地
12、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核。一、基本情况(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耕地总量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22年7月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定了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22年2022年),明确了我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要求在2022年2022年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64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32853公顷。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根据思茅市县区
13、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思政办发202234号),我县进一步细化了耕地保护责任,并将指标分解到乡(镇)、村(办事处)。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我县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
14、监督检查制度。根据2022年底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结果,我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为35294公顷,总耕地面积减少353公顷,耕地净减面积为353公顷,净减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用于种植茶叶、橡胶)。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正处于建设中,三个项目仍未竣工验收,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未将这部分补充耕地计入年内耕地增加面积,致使耕地面积净减。自2022年以来,我县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有7个(含市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达511公顷,因此能实现耕地占补有余。(二)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情况。2022年我县非农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开工建设的
15、澜沧至西盟公路需占用基本农田5.45公顷,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进行了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所占基本农田在县内进行足额补划,补划面积5.45公顷,地类为旱地。(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1.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由于原计划在2022年内动工建设的项目未能立项批准建设,年内没有新增建设用地,年内批准建设用地没有突破市级下达我县建设用地总量指标。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2022年,我县认真组织实施了市级投资力所乡力所村拉巴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和省重点勐梭镇勐梭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实施后将新增耕地180.19公顷。3.国有土地供应情况。全面落实国有土地有
16、偿使用制度,除按规定可划拨供地外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2022年没有新增建设用地供地,共办理补办土地出让手续11宗,面积时用地到期补办手续。(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情况。2022年我县原计划在年内动工建设的部分项目未能立项批准,年内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所供宗建设用地均为盘活存量土地,没有占用耕地。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难以落实。主要是耕地面积虚高,耕地保护特别是65406.9平方米,全部为乡(镇)政府驻地临基本农田保护难度大,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土地详查数据为依据,由于土地详查时技术和组织等方面的原因,将轮歇地全部都划入了耕地,造成耕地面积虚高,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耕地仍将
17、减少;耕地保有量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统计还难以做到十分精确;基本农田的补划质量难以保证;没有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耕地保护工作的纵深开展。(二)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是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因建设时间紧,前期工作多,难以做到及时报批,将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未批先用现象发生。(三)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不够。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力量单薄,与繁重的耕地保护任务很不相适应,实际执法过程中手段单一,执行难以到位。(四)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占补平衡难度较大。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开发经营权到户,加上大力发展茶叶、橡胶等绿色产业,大量荒山荒地陆续开发为林地、园地,加上一些自然条件限制,可用于开发
18、耕地的土地逐年减少。(五)地质灾害和退耕还林使耕地保有量下降。我县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域,近几年连续遭受了较大的洪涝灾害,造成多点、多面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冲毁大量耕地,对我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造成了较大损失,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无力投入恢复经费,灾毁基本农田恢复难,造成基本农田自然减少。同时,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量大。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将坡度大于25或坡度在1525之间不宜种植农作物的旱地退耕还林,由于我县轮歇地占耕地总面积比例大,市下达的退耕还林指标是刚性任务,为完成退耕任务,一些耕地包括基本农田被退耕,无法得到大面积的补划。三、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的主要措施针对耕地保
19、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调动各级力量,形成合力,全力把耕地保护工作继续抓好抓实。(一)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力度,突出对重点指标、重要工作的考核,严格奖惩兑现措施,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以考核问责促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及县、乡两级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摆正发展和保护耕地的辩证关系,将现有的土地资源保护好。(
20、二)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耕地的职能作用。严把“土地”这道闸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职责,在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上狠下功夫。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作用,强化工作职责,依靠乡镇基层所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在源头上管好、用好耕地。(三)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二是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从严执行耕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
21、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三是在保护和节约用地的同时与开发耕地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作用,积极探索形成一套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储备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挂钩的运作机制,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做好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搞好水土保持和土壤改良,确保开垦耕地的质量。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土地的查处力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四)重视开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2、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县将下大力气狠抓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按照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国家、省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兴地睦边”工程,并着重抓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五)切实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和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完善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传输体系,及时监测耕地变化状况;进一步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建立严格的执法和监督查处制度,广泛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乱占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案件,坚决从严予以查
23、处。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普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及市县签订的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222022年),我县对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县和市人民政府签定了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222022年),明确了我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5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
24、区面积不低于9900公顷。(一)领导重视,机构机制健全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我县根据市下发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成了以县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江政发2022207号),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领导机制,强化了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制。为基本农田八项制度的落实确立了部门间的协作、协调机制。(二)责任到位,目标明确按照宏观控制全县、结合各乡(镇)实际的原则,和乡(镇)签订了江城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每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建立了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进一步把耕地保护的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了乡(镇)级,为下一步把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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