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旧县乡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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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旧县乡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总结2022年旧县乡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总结2022年旧县乡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总结为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上杭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实施要求,并结合示范县乡镇考核评分标准,逐条分步落实,基本完成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设置及经费保障为了更好地惯彻落实工作要求,我乡成立以主持政府工作副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两网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示范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和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小组。并且创建工作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划拨2万元作为创建经费。二、
2、健全和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药械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乡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乡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三、完善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我乡有两名协管员,各村设一名安全信息员,并积极参与县药监部门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等业务培训。同时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原则,扩大药品供应覆盖面,加强对药品配送情况的检查,实现药品监督网覆盖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并且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统一配送也逐步开展,零售企业和个体医疗机构使用药品
3、均由合法企业供应。四、加强日常巡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年不定期对辖区内20家卫生医疗机构巡查40多次,对部分单位药物存放混乱,卫生条件差、虫蛀等现象提出口头警告。未发现假药或不正规渠道进药。协助药监部门协查假劣药3次共12个品种。全年共上报药物不良反应17例,器械不良事件5例。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咨询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民药品安全意识,创建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关注药品安全浓厚氛围。六、不足部分1、村民素质较低,药品安全意识有待于提高。2、未配有药品安全专管员,日常巡查由兼职协管员负责,造成巡查频率不足。3、大部
4、分信息员意识不强,对上报违法违规事件不够重视。4、因历史原因,村卫生室药械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未达到真正要求。旧县乡两网办2022、1、10扩展阅读:牟定县药品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牟定县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省食药监局:牟定县自2022年4月份被省局批准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我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以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加强药品“两网”建设、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机制建设为手段,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牟定县
5、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牟定县地处楚雄彝族自治州中部,共有国土面积1464平方公里,全县辖7个乡镇89个村委会,777个自然村,居住着汉、彝、苗、回等21个民族,全县总人口20.47万人。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44家,全民卫生医疗机构14家,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16家,红十字会社区卫生站19个,村卫生室89个,非处方药品零售专柜93个。2022年1-9月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684户次,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7件,总涉案金额12.77万元,罚没款合计10.58万元,有效的净化了我县的医药市场。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此次药品安
6、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多次召集食药监、卫生、工商、发改、邮政、广电、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专题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牟定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由卫生、工商、物价、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规范整顿,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以下工作:(一)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县食药监局设药品广告监督员1人,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共监测电台、电视台广告34期,出动人员
7、73人次,检查企业50户次,接到群众举报案件1件,按照职责划分,依法将该案移交县工商局处理。同时结合日常市场检查,对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店内外的违法药品广告展开清理。县食药监局坚持把依法查办违法案件与引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自律相结合,与卫生、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净化了我县药械市场环境,促进我县医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二)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经营使用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开展自查工作
8、,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非药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和使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食药监局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超市、副食品店开展了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及非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专项行动。现场检查中,对存在违法情况分部门进行处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受理群众举报1件,办理非药品冒充药品行政处罚案件3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三)严格防范利用互联网和邮寄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县食药监局联合邮政、通信管理部门,分别成立联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协调沟通
9、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密切注意牟定电视台、牟定广播电台以及互联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体发布的药品邮购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通过邮政等渠道寄递假劣药品的线索和动向。对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互联网等媒体违法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非药品在广告中宣传药品治疗作用行为、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等虚假违法广告,及时的加强勾通协调,密切配合,并根据各自职责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建议撤销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管理1.进一步加强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和“走单”
10、、“走票”行为。县食药监局结合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和“走单”、“走票”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查处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走单”、“走票”案件3件,有效的规范了我县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2.大力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对“入网药品”实行全程监管。随着“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推行,继“特殊管制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四大类药品实行“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附码”工作后,2022年4月所有基本药物也相继加入了“中国药品电子监网络”。随着入网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核注核销工作的开展,药品监管部门可凭借
11、“药品电子监管码”逐步实现对“入网药品”实现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五)开展疫苗生物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了人用狂犬病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疫苗类生物制品使用、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重点对使用环节的监督,看购销渠道,查“冷链”设施设备,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管理工作人员在岗资质;组织开展计划外购进疫苗经营及使用单位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质量状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的生物制品疫苗管理上,购进渠道规范,供货企业单一,均为省疾控中心,未发现未经许可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单位经营疫苗等违法违规情况。(六)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及毒麻药品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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