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模块及功能设计方案(试行)(共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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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模块及功能设计方案(试行)为规范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满足政府、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实现“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上报不及时,系统有提示;整改不到位,系统会警示;责任不落实,系统来考核”的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政府端(一)功能定位。1.摸清行政区域内企业底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2.明确行政区域内企业所属的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做到监管责任清晰。3.清楚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4.了解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隐患主要特点,有助于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的预测预警。5.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监督执
2、法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6.为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提供参考依据。(二)应用主体。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3.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4.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5.乡镇政府。(三)模块内容及功能设计。根据政府端的功能定位,系统主要模块内容及功能设计如下:1.基础信息模块: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电话、行业类别、企业地址、企业规模、班组人员数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以及所属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等基础信息,用于建立企业数据库和明确安全监管部门。2.隐患信息模块:(
3、1)一般隐患: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排查人、限期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等)、执法检查登记、隐患举报与移交,监督企业对一般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闭环管理。(2)重大隐患: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排查人、限期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安全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执法检查登记、隐患举报与移交,监督企业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闭环管理。(3)未整改隐患提醒:超期未整改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提醒报警。(4)隐患统计分析:行业隐患统计、地区隐患统计、安全形势预测预警。(5)隐患举报:公众举报企业隐患信息登记。3.事故信息模块:包括企业报告、检查发现和社会举报的事故信息。事故信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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