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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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习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 知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区)中学(桑木镇中心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现将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附: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习水县教育局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是全面实施新课程、推行素质教育的核心力量。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是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之一。第二条为了确保骨干教师在评审、培训、使用、考核等管理环节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充
2、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根据上级相关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管理。第二章 评审认定第三条骨干教师主要指师德高尚、知识丰富、理念先进、绩效优良、发展主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够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的教师。第四条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机构的专业教师。第五条骨干教师分学段和学科进行评审认定,每四年一次。第六条骨干教师评审认定条件:、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关爱合作,为人师表。近四年年度考核均
3、为合格等次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满意率达70%以上。、知识丰富。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知识功底厚实,教学艺术精湛,连续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学三年以上。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理念先进。教育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投身课程改革,主动参加各种科研活动,积极参与组织本学科的教研教改工作,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近三年内有两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教研文章在县级刊物发表或获奖,或者有一篇以上教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交流或获奖,4、绩效优良。教育教学效果综合评估名列前茅(小学镇内、初中县内、高中市内比较在前三分之一), 并在相应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近四年,公开课在镇内
4、获一等奖一次或者二等奖两次以上,或者在县内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等次。校级干部所承担的学科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四节。5、发展主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自觉完成学习任务。主动承担指导年青教师和新课程培训任务,所指导的教师有明显进步(研训员所从事的重点学科骨干教师队伍成长迅速);基本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根据上级规定条件在县级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第七条骨干教师评审认定程序。骨干教师评审认定按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评委评审、公示复核、发文认定五步程序进行。1、本人申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本人申请;近四年工作总结;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
5、件、教师职务资格(聘书)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近四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反映近四年教学业绩(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论文(论著)全文复印件(包括刊物的封面、目录)、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审表。申报者的任课、发表的论文、对教学业绩的总结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2、学校推荐。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班开展下列考核推荐工作:审查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组织学生测评、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推荐(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者不得推荐)、综合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按时组织上报推荐材料。3、评委评审。县教育局按照行政参与、专家为主的原则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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