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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嘉排中心小学“温暖嘉小”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章程 为了规范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管理,保证基金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嘉排中心小学“温暖嘉小”红领巾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社会热心人士、师生自愿捐赠或资助的财产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的非盈利性组织,是经上级批准,由校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团支部、学校工会指导,全体师生及社会监督,是学生自发组织并由学生志愿者管理的机构。 第二条:“互助友爱、扶贫帮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响应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传统美
2、德及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精神风尚,培养学生勤俭节约、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唱响爱的主旋律,同时提高学生从小树立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意识,特成立少先队嘉排中心小学“温暖嘉小”红领巾爱心基金会。本基金会的任务是资助我校家庭困难的同学,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困难,以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他们感到温暖。通过爱心基金会这个平台,我们愿汇集广大青年志愿者之力,并通过我们充满爱心的一系列活动,去影响更多的人,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都投身公益事业,从而推动社会进步,使嘉排中心小学这个小家及整个社会这个大家庭更加美好。 第三条:本会宗旨:勤俭节约、友爱互助、扶困济贫、携手
3、共进、和谐生活、快乐成长;资助我校家庭困难的同学,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困难,以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意识,传承并弘扬爱的文化;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供平台;推动晋江市的文明进步。 第四条:本会的口号:为了同一份爱,让真情撒满校园! 第五条:本会爱心宣言:爱是人间真情,因为爱我们走到了一起,点燃爱的希望,感动自己,感动别人,不需舍己为人,只需助人为乐,我们的力量虽然微薄,但滴水汇成小溪,小溪汇成江河,江河汇成大海。 第六条:本会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倡导树立诚信,回报社会,爱心传递的意识,倡导受助的学生长大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回馈社会
4、,自愿向本基金捐款,以使本基金不断滚动发展,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受益。今天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将资助明天的贫困学生,让爱心光大,希望传递。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着学生自主管理的原则,组成“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并设立基金监督,同时接受全体师生、校董会及社会监督。 第九条:每班设置“嘉小温暖嘉小 红领巾基金会”班级爱心捐助站,由班级指定两名同学负责。(这两名同学又是学校爱心基金会基金监督员) 第十条:本会成员:顾问团由本会聘请的学校德育处主任、教导处副主任、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和学校董事会、家委会、老协总会领导等社会热心或知名人士组成担任顾问;设会长1名,副会长1至2名;秘书组设秘书
5、长1名、副秘书长1至2名;财务组设会计、出纳各1至2名,另聘请校董会出纳、会计担任相应职务的业务指导师;监督组设正副监督长各一名,正监督长由一名校外辅导员担任,副监督长另行由一个责任心强、大公无私的学生担任,各中队另行指定两名学生志愿者担任监督员;除顾问团、正副会长、秘书组、财务组和监督组外全部由拥护本会章程,志愿为广大贫困生服务,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 第三章:资金来源及使用 第十一条:由本校师生自愿捐款。基金种类不限,零用钱以及有价值的物品(如课外读物、文具等)均可。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宣传口号是“每人每月捐一元钱,爱心撒满嘉小园”。具体做法是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爱心月”(每年的3
6、月和10月),向全校师生募捐一次,原则上教师每次的捐款不低于10元;学生则采取自愿形式,鼓励家庭经济较好的同学在经得家长同意下,每次尽量不低于5元,学生捐款超过20元者,学校将予以公示表扬。同时,更提倡全校师生节约一天的零用钱,变卖废品,把所得的一部分捐助给“爱心”基金会。 第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红领巾跳蚤市场拍卖会,进行义捐活动,筹集基金。 第十四条:鼓励各中队把垃圾回收所卖的金款中拿出一部分捐赠到本会。 第十五条:其它外来资金的援助。 第十六条:本会委托学校董事会财务组另行设立一个专用基金账户,本金存入银行,物品有专柜保存。平时财务运行在正监督长(校外辅导员)、学校德育处主任、学校总辅导
7、员、的指导下进行,每次百元以上存、取款委托学校董事会财务组在旁指导帮忙操作,其资金由本会进行专款专用,校董会及学校等其它单位均不得挪作它用,资金独立运作。 第十七条:资助对象由本人申请或班级代为申请,由资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资助名单及数额,报大队部、教导处、德育处审批,并告知基金监督组,每学期发放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发放。 第十八条:本会基金使用情况由资金管理委员会每学期向全校师生通报一次。 第十九条:对受助的单位或对象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完善手续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每学期期末评选“学期爱心大使”,年末评选“年度爱心大使”。 第四章:捐助对象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本校生。 第二十二条
8、:特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本校学生。 第二十三条:社会上急需帮助的困难的群体(如:老人、残疾人、病人、灾区等)。 第五章:任 务 第二十四条:广泛宣传本会,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积极通过社交活动与社会热心人士建立密切联系,接受社会热心人士的慈善捐赠,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本会宗旨,举办各种慈善公益活动,并通过多种途径,募集爱心基金。 第二十五条:募集的红领巾爱心基金,用于资助我校贫困生及特定的对象(详见以上的捐助对象范围)。 第二十六条: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市、镇政府、教委办、少先队辅委会、商会、工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严格遵照本会宗旨和捐赠人意愿,实施捐赠
9、各项慈善活动,保护捐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募集、管理、使用本会基金。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2008年10月30日嘉排中心小学温暖嘉小爱心基金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嘉排中心小学温暖嘉小爱心基金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以后者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将在实践中不断修改与完善。嘉排中心小学“温暖嘉小”红领巾爱心基金会 2008年10月30狮山中心小学“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章程 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本着“关爱,互助”的原则,及时把
10、每一份爱心送给最需要关怀的人,把每一分钱用在最需要资助的地方。更好地发挥爱心基金的作用,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有效的帮助。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在本学期设立助学帮困爱心基金,成立“红领巾爱心基金会”。为规范“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日常管理,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定名为“红领巾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 “红领巾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或资助的财产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的非盈利性组织。其管理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帮助有困难的人,为他们送温暖,构
11、建我校师生、家长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 第四条 本会的口号:奉献爱心,让世界充满温暖。第五条 本会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遵守狮山中心小学的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努力为有困难的人群服务。第六条 本会接受狮山中心小学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 管理办法第一条 基金来源 1、狮山中心小学的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党员、团员、全体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爱心捐赠; 2、基金的利息。第二条 基金募集 1、基金募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进行。 2、举办各种慈善公益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募集爱心基金。 第三条 基金使用原则1、对
12、我校贫困生的资助由“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秘书处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资助候选人,交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资助名单,后实施资助。严格遵照本会宗旨和捐赠人意愿,实施捐赠各项慈善活动,保护捐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凡爱心基金会所获捐赠全部用于有困难的人群,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 基金使用范围1、资助品学兼优,家庭收入较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急需帮助的贫困学生。2、学校内需要帮助的教职员工。3、社会需要帮助的人群,如敬老院,福利院人员,社会的孤寡老人。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资助: (1)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未撤消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13、(3)品行差,生活作风不正者。(4)故意隐瞒事实者第五条 基金申请程序由申请人填写“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申请表,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其家庭所在地(乡、县级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及本我校党、团组织的相关证明,经“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秘书处调查、核实后备案,并提出具体确认名单,交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给以资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组织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一、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和确定本会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听取和审议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及基金基本情况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其它有关重大事项,每学期定期举行至少一次会议。常务委员会成员由我校行政班子、学
14、校工会组织 教师党支部委、少先队大队委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由徐润基校长担任。二、秘书处负责“红领巾爱心基金会”日常事务。下设基金募集小组、基金管理小组、基金会宣传小组三个部门,秘书长由大队辅导员黄凤葵老师担任。(一)基金募集小组基金募集小组是“红领巾爱心基金会”对外联络的职能部门,小组成员由大队委成员组成,组长由大队长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联络、动员学校里同学对贫困生进行爱心资助; 2、举行一些“献爱心,帮助身边人”的募捐活动; 3、利用课余时间,结合社会实践工作,从取得的报酬中提取部分酬劳成为基金会资金的一部分; 4、用自己的行为传播人间友爱。(二) 基金管理小组基金管理小组负责“红领
15、巾爱心基金会”的资金管理。设会计、出纳各一名,由学校财务、会计担任。其职责为: 1、接受社会赞助,对捐赠金额进行登记,代收捐赠资金,开具收款收据。 2、对捐赠的现金要及时存入“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基金帐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管理基金。 3、定期向常务委员会汇报“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定期公布并随时接受常务委员会审计。 4、按基金会规定的操作程序,及时将捐赠发送到资助的人群的手中。 (三)基金会宣传小组基金会宣传小组负责“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组织宣传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大队委和中队委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公布、收集各方面信息。 2、通过调查方式,掌握我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待资助贫困生档案。 3、做好“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宣传工作,做好“红领巾爱心基金会”的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通知与联络工作,负责加强宣传基金会的宗旨、目的,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基金会,并定期向广大校友公布资助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从制订之日起实行。第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狮山中心小学“红领巾爱心基金会”所有。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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