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管理制度汇编总(共7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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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 录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三部分 财务制度 第四部分 公司业务管理规定第一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管理办法1. 车辆使用 1.1公司车辆首先保证总公司领导公务用车,然后视车辆及交通情况安排公司内有关部门的公务用车。 1.2品牌公司应优先保证财务部车款进帐、服务部救援及紧急外采用车。 2. 派、出车 2.1 公司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 2.2 部门用车必须执行相关规定,执行派车单制度。 2.3 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用车部门必须填写派车单,综合部安排车辆。 2.4 派车单由车辆使用部门填发,部门经理签字同意。2.5 因公使用车辆
2、,用车部门必须填写与所执行任务相符合的派车单。无公司领导批准或无派车单,驾驶员均不准私自出车,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3. 档案管理3.1 本公司所有机动车辆要建立完整的机动车辆详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的购置情况、维修保养、事故记录、交通肇事的损失及修复情况记录、随车工具附件及行车里程记录等。3.2 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的档案由租赁公司(内勤具体负责)统一管理。定期由专人负责办理所有车辆的保险费和其他规费的交纳。3.3 各公司综合部建立自用车辆档案,记录每月行使里程、耗油、维修保养、外借及车辆安全状况。4. 车辆管理4.1 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由总公司综合部统一管
3、理,各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定期督促驾驶员做好年、月、周、日及出车前后的车辆安全状态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和故障,严禁带故障出车。4.2 公司将每台车的责任人和停放地点拟订出车辆使用和停放清单,报综合部备案并做好登记。车辆完成公务,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配备车库的车辆必须入库。 4.3 各公司要把车辆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机动车辆使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4.4 节假日使用车辆,必须严格履行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动用车辆。4.5 因私外借车辆(总公司总经理特批除外),须凭品牌经理批准的借条到综合部备案,各综合部应指定专人在借
4、车前检查车辆状况并标注于借条之上,车辆收回后应及时检查车辆车况,若有损伤或工具丢失等情况,由借用人全额赔偿损失。外借车辆按每车每天100元收费,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4.6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单位车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访友、办婚丧事、外出游玩或到公共娱乐场所,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转岗处理;造成事故的,给予下岗处理。因私外出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和指派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还要根据其它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管理领导的行政责任。4.7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经济处罚。
5、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8不遵守公司管理规定擅自动用车辆或私自将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给予驾驶员下岗或调离驾驶员岗位的处理,造成事故的,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公司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4.9 原则上不得因任何理由动用商品车,如特殊情况动用商品车(销售、调车除外)必须报请总公司总经理批准。4.10夏季商品车安全:每天注意查看天气预报,注意强对流天气的变化,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对车辆做好防范措施。品牌之间在获得准确的恶劣天气信息时,应及时相互通知,在遇到需挪移商品车等情况时,应小心驾驶以免追尾、划伤车身的事情发生。4.11 商品车外出参加活
6、动,或进行调拨等必须购买临时保险。5. 车辆用油管理5.1总公司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公司车辆用油情况;各公司综合部负责汇总申报本公司月度用油计划;收、发油卡;建立用油电脑台帐,监督管理本公司车辆日常用油情况。每月定期检查记录,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综合部报送本公司各部门各自用车的行驶里程及用油情况。5.2各公司综合部每日收发本公司自用车辆钥匙、油卡;核对每辆车加油数量、金额、里程数、存油量、出车事由及车况。5.3公司为各自用车配备油卡,一车一卡,专人负责,不得借用,已办理油卡的公司,不再报销郑州市区的加油费。5.4公司商品车油卡只限商品车使用,由销售部专人负责。各综合部负责每月审核当月销车数量和耗
7、油量。5.5救援车辆必须有详细的救援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救援车辆型号、车牌号、故障原因、车主联系方式、行驶里程等。5.6 公司自用车辆统一标识,保卫部根据标识对车辆进行开门、开箱检查,自用车无派车单,并不配合保安部工作,私自闯岗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5.7 保卫部负责对公司自用车辆的出入进行登记,综合部定期检查。6.自用车辆修理6.1自用车需更换配件和维修,由车属部门在每月的费用计划表中列明,特殊情况须填写“费用追加报告单”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批。6.2 内部修理的自用车,各对口服务站施行内部免单维修,但必须持有车属公司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的“自用车辆维修申请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服务
8、站自存,一份随结算单转财务部)。6.3 需外修的自用车辆,审批程序同上。6.4 本公司自用车在本服务站维修、保养,审批程序同上,结算金额为备件成本价加八折工时费的提成工资金额。财务部应审核自用车维修结算单,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此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转收入,同时记入修理费用。6.5 用于维修自用车的外购配件可直接列支费用,报销时须附“自用车辆维修申请单”。6.6 每月底,服务站凭“自用车辆维修申请单”到各公司财务部结算维修车款;收款员在月报统计表上单列反映。6.7 自用车维修内部结算价格为备件成本价和按八折工时费计提的工资数。6.8 各服务站对各品牌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结算,
9、对租赁公司和出租车公司自用车辆维修费用分析计算。 6.9 财务部负责审核免单车辆的结算单,对服务站违规操作者,免工时费提成,同时酌情进行处罚。6.10 对维修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制,因维修质量(非备件自身质量)造成返修的(保修期内),对技术经理和维修班长(由技术经理确定职责)分别按维修费用的10%和30%扣发工资。6.11 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维修车辆,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租赁公司,由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勘验。7. 事故报告7.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公司领导并通过本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向保险公司报告。7.2 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必
10、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综合部。对车辆造成经济损失而不报告或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据情节轻重加倍处罚。7.3 若发生交通事故无交警部门认定责任或对方肇事者逃逸无法追查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必须如实汇报事故情况,须由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经研究后作处理意见。 7.4 车辆发生事故当事人无责任,因涉及车辆保险经济赔偿的关系,做出有责任处理的,当事人按无责任情节处理。若当事人有责任而因赔偿或处理需要做出无责任处理的,仍对当事人按有责任情节处理。7.5 其他按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做具体处理。8. 费用支出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被交警部门处罚的,一律不予报销。 8.1 出车未带齐应带的证件; 8.2
11、闯红灯行驶;8.3酒后驾车;8.4 超车,压、越中心黄线;8.5 违反规定,超员载人; 8.6 不系安全带或其它违章行为; 8.7 在行驶过程当中使用手机; 8.8 其他违反交通安全规定被处罚的;8.9 因车辆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的尾气排放超标罚款和相关治理费用。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 目的1.1规范公司管理,加快信息传递,加强情况控制。把握工作主动,迅速处理重大事项。特制定本制度。2. 重大事项报告人2.1公司全体员工3. 重大事项的界定3.1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公司1000元以上损失的;或对公司没有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在社会、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3.2 与车辆有关的所有事故。3.3自
12、然灾害导致的公司损失。3.4 因违规操作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顾客闹事、大客户流失的。3.5 遇到一次性购车5辆以上,或单位维修车5辆以上的客户。3.6 因个人行为而使公司的声誉得到极大提高或为公司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的。3.7 未列明的其他事件。4. 重大事项处理流程4.1重大事项必须即发即报,不能拖延或隐瞒不报。4.2报告人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件作最好的应急处理。4.3 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报告时间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部门负责人向品牌经理或分管领导报
13、告, 品牌经理或分管领导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报告。情况紧急时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可直接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4.4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与品牌经理或部门分管领导共同处理。4.5在事件得到控制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1日内做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本部门提交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交集团公司总经理。4.6集团公司总经理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件性质。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的奖罚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当事人以及公司其他员工的教育。4.7当事人对重大事项的报告应遵守保密纪律,是否公开由相关领导决定。 5. 简明流程图(见附图)6. 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处罚6.1重大事项的知情人、直接责任人、部门
14、负责人、品牌经理或分管领导,有义务实事求是地及时报告,对应该报告而不报告或因报告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应有的经济损失补偿处罚外,还要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降职直至开除处分。 a.故意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b.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6.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降职直至开除处分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更严厉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为正常经济处罚金额的1.5倍。a.隐瞒不报的; b.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其打击报复的。6.3 责任追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协同品牌经理或分管领导决定处罚或奖励
15、,可以多种处罚(奖励)同时进行。6.4 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60%100%,因私出现事故,处罚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100%。具体处罚金额的分配比例由本公司提交方案,但应在以下范围:领导管理责任520%,直接责任人8095%。对于特殊事件,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解决。7. 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重大事项发生的当事人或知情人附表:进行应急处理通知责任人紧急时充当临时责任人紧急时通知部门领导通知品牌经理或分管领导通知集团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相关责任人写详细报告,其部门提交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奖罚,其他人进行教育 消
16、防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我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2001第61号令)及公司消防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3.职责3.1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品牌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3.2消防工作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由总公司保卫部门具体落实。3.3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各公司都应制定防火预案,每一位员工都应掌握基础的消防常识,爱
17、护消防设施,积极预防火灾,及时报告火警,奋勇参加灭火,确保消防安全的义务。4. 消防组织4.1 各品牌公司须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主管为义务消防安全员,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作出调整。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负责辖属部门消防安全的全面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文件,研究贯彻措施和实施方案;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4.2 总公司保卫部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品牌保卫班长为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合品牌公司负责辖属单位或部门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防火
18、险隐患等工作;适时提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并着力落实整改意见。对火灾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和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4.3 各公司要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各部门设义务消防安全员。定期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性能和特点;每天班前班后检查责任区域;做好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随时做好消除火灾隐患和事故的扑救工作。5. 消防管理5.1 根据社会消防管理体制的需要,公司的消防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实施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将其纳入品牌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一并进行管理。5.2 全公司各部
19、门都要积极配合,承担所管理或使用的场所消防安全责任。5.3 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各管理使用部门要建立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及其他必要的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使用、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要求。对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实行进出登记制度和值班交接制度。5.4 装修防火管理。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施工标准来实施。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地点、事先必须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才能投入使用。5.5 用电防火管
20、理。办公和服务区域内严禁随意私拉乱拉电源,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核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和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和违章作业,做到人离电源关闭。严禁擅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用具。各部门要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上报。5.6 仓库防火管理。各类仓库要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仓库物品要按防火间距要求存放,保持通道畅通;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防火标志;严禁在库内住人、抽烟、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必须事先向保卫部门申报,并提前实施隔离、防火安全措施,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未事先申报或未采取严密安全措施的,一律不得存放。办公
21、区、展厅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5.7 严格明火管理。公司对动用明火实施审批制度,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到保卫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经批准后并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禁止在具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各食堂管理人员要明确明火使用责任人,加强对燃气、燃气具、抽油烟机等其他电器设备的管理,完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实保证消防安全。5.8 保证疏散畅通。各办公区、服务区必须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准在消防通道里堆放物品、杂物等。5.9 公司员工严格执
22、行公司办公区和服务场所禁烟的规定,重要部门或要害部位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对进入禁烟区域抽烟的客户应婉言制止,杜绝乱丢烟蒂的现象。5.10 保卫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值班交接及处理记录登记。值班人员应了解品牌公司布局,熟悉和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及处置预案。6.消防教育培训6.1 各单位要制定办公区和服务场所的防火应急自救疏散预案,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6.2 各单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教育活动由总公司保卫部负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6.3 安全消防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参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火知识,让每一位员工掌
23、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能。特殊岗位和新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7. 器材配置7.1 各办公区应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规范配置火灾报警、消防给水、室内室外消防栓、自动喷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2 办公场所和服务区内应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维修车间的配置标准为每25平方米配备一组灭火器。灭火器材宜存放在灭火器箱内,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不能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强的地方,并做到定期检修及时更换。7.3 各品牌的服务场所仓库、喷漆车间,其建筑材料应采用阻燃和非燃材料,符合耐火等级的要求。7.4 各单位的餐厅、车库等地应配置干粉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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