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管理办法试行(共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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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和公共安全卫生,营造科学、规范,便民、有序,安全、舒适,整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争创文明、卫生、平安单位,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的日常管理,由委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上,委厅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信息技术管理。第二条 为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在大厦一楼醒目位置永久放置驻大厦各部门、各单位楼层分布图,设置供外来人员查找用的电子触摸屏;在大厦各楼张贴
2、驻本楼层各部门、各单位分布图。第三条 一楼设立服务咨询台,设置咨询电话部,负责受理外来办事人员的咨询、办事指引;受理并登记外来电话咨询,并告知受理单位及其电话;委厅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服务咨询台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一楼设立办事大厅,由服务咨询台工作人员兼理,负责联系委厅机关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受理、登记、审查、分送行政审批申请事项,送达经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登记、审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面向群众的服务事项(如留学服务、办理教师资格证、各类课题申请等)。在办事大厅的醒目位置张贴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由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张贴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图(
3、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凡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须在办事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在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规定受理的时间内,派人到窗口处理。办事大厅由委厅办公室负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1 专心-专注-专业的规范管理和办理过程的监督分别由厅政策法规处和监察室负责,其他服务事项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审批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一楼设立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由信访处和相关单位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访。一楼设立总收发室(主要为外收发),负责各类邮件、信函、报刊的征订、收发登记,节假日公文处理和报刊分发工作。机关各部门外收发所发生费用,由委厅办公室负责人审签,财务
4、处审核后核销;直属单位外收发所发生费用由本单位承担。收发室由委厅办公室负责管理。一楼设立监控室,负责 24 小时对大厦尤其各要害部位进行安全和消防监控,发现可疑迹象,立即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委厅综治办报告,并严密监视和录像,协同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监控室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大厦院区大门设立门岗,24 小时值班,负责进出人员验证和大楼安全保卫。门岗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第四条 三楼设立新闻发布中心和指挥监控中心(视频会议室)分别由工委宣传部(厅社政处)和委厅办公室、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四楼设立江西教育网网络直播间,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第五条 五楼设立文体活动中心( 职
5、工之家),附设健身房、乒乓球室、活动室,为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健身服务。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之家)由机关党委(工会)负责管理。第六条 十一楼设立老干部党支部,由工委组织部(厅人事处)负责管理。第七条 设立委厅值班室,每天 24 小时受理咨询电话和应急事项。委厅直属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对相关事项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不得迟报、漏报。委厅值班室由委厅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2 “ )“ )第二章 门卫管理第八条 门卫管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实行出入验证和登记制度。大厦工作人员进入大厦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出入证,服从保安人员验证。不得
6、将出入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骑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大门时应下车,经保安人员验证允许后方可进入大厦区域,并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第九条每个工作日上班前一小时开启办公楼大门,晚上十点关闭办公楼大门。对在晚上十点以后进出大楼的人员及非工作时间进出的人员按门岗要求进行登记。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大厦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说明事由,并按门岗人员要求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第十一条 节假日进入大厦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第十二条非大厦工作人员到大厦参加会议,一般应凭会议通知进入。会议主办单位应事先将会议通知样式送门岗。召开紧急会议或未发书面通知的会议,由主办单位人员会前及时通知门岗。第十三
7、条人民群众来访,由门岗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后指引其到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由信访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接待工作。第十四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因加班确需留宿的人员须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登记。第十五条携带贵重物品或大宗物品出大厦时,应事先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手续,凭证出大厦。第三章 办公秩序管理第十六条办公秩序管理由委厅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大厦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勤纪律及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不串门、不闲聊,不玩扑克、麻将,不玩网上游戏、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着装整洁、大方、得体,大型活动、接待外宾原则上着
8、正装。一律不穿拖鞋上班。自觉保持工作场所的肃静,禁止在走廊和公共场所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第十七条办公桌椅、公文柜、报架等办公用具应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保持简洁。第十八条参加会议应提前进入会场就座。会议期间,自觉保持会场肃静,关闭手机,不随意走动,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退场。第十九条接待客人应热情周到,注意礼貌,态度诚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二十条 禁止各类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大厦的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在委厅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指导下进行,日常管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入驻大楼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各部门
9、、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应指定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经常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安保、消防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保及消防各项安全制度,规范操作,遵守纪律。第二十二条大厦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办公室的个人物品;单位的重要保密文件、贵重物品和大额备用现金存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第二十三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要室、档案室、监控室、配电室、机房等重要区域,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委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提高警惕,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
10、时要注意关门,以防失盗。下班须关闭所有电器 4 (设备、关窗、关门上锁。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运出、运入物品,须提前通知门卫人员,未经允许,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出入。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入应接受查询。第二十六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第二十七条实行每日清楼制,清楼时间为每晚 21:30。节假日需要加班人员进入大厦须在门岗登记,出门时签销。第二十八条大厦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消防培训,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大厦各办公室、会议室、电脑室、阅览室、机要室、档案室、机房、监控室、餐厅、车库等场所,均应配置相应的轻便灭火器材。爱护消防
11、设施,不得损坏、挪用、拆除、移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大厦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会议室、机要室、档案室、文印室、配电室、机房、监控室等重要区域严禁烟火。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禁止在大厦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动火作业的,按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现火险隐患,须及时报告监控室,及时采取措施。一旦发生火情,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迅速有序疏散,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灭火抢救工作。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条大厦内外公共部位、公共场所(如走廊、电梯、楼梯、大礼堂、会议室、会客室、卫生间等)、公共功能室(如办事大厅
12、、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新闻发布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支部、荣誉室、档案室、委厅值班室等)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内环境卫生由本部门、本单位自行负责。 5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并坚持正常的卫生消毒制度,除此之外,还要经常组织大规模的灭虫(包括灭蚊、蝇、鼠、蟑螂、白蚁等)消毒工作,保证卫生达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环境卫生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经常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第三十一条大厦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和装饰不得拆卸、移动或改变用途。因工作需要进行办公室间隔、改造、装修,必须事先书面报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大厦周围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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