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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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省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村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村镇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 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
3、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水利厅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
4、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 (一)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5000人以上或分散农户1万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5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级(较大供水安全事
5、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不含50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6、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体系划分 全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四级: 1、全省应急预案:省水利厅负责编制完成全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市(州)应急预案: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县(市、区)应急预案: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州)水行
7、政主管部门备案。 4、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较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省、市(州)、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有关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1、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设立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水利厅主管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利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省防汛抗旱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田水利局,联系电
8、话:028-、,传真:,电子邮箱:nsjgsc 。 (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省政府和水利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审定全省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省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
9、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大专院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
10、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地方给予技术支持。 2、地方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村镇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地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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