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共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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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积分奖励制度是对志愿者的肯定与鼓励的一种形式!下面就不妨和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的想资料,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篇1一、 工作人员守则1、刻苦学习,正确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工作中不得带入个人情绪。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2、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协调配合其他部室的工作。3 、协会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讲礼貌,为人处事彰显一名志愿工作者的 气质 。4 、协会成员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须符合志愿者的身份,并积极维护青协的形象和声誉。5 、凡是传达通知的短信,收
2、信者均须及时向发信人回复短信。所有人员手机06:00 24:00无特殊情况必须开机。二 、 办公室值班签到值班制度1、青协签到时间为8:00 12:30 和 14:00 21:30 , 若有事 不能签到 须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并递交请假条。2、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若有事须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并递交请假条。3、人员值班签到不准代签。凡代签者一律严肃处理。4、值班人员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自觉保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产。值班期间物品若有外借或有损坏,必须做好相关记录。5、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做好值班记录,以便上
3、报分管部长或主席。6、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打牌、嬉戏打闹,保持办公室的安静。使用电脑时不得玩网络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关灯、锁门,并做好钥匙的交接工作。三 、 会议纪律制度1、参会人员必须至少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若有事须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并递交请假条。2、参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玩手机,听音乐,不得在会场内外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四、 考核制度(一) 奖励制度1、 对各级干部干事 在 工作中 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者 均予以奖励。 (包括日
4、常考勤、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2、对提升青协影响力,推广志愿服务工作和团结内部人员做出突出贡献及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人员,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处分制度1、对不服从调配、违反规章制度、未完成本职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青协干部、干事,经主席团审议,分别给予青协内部通报批评及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任何处分者,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3、有破坏青协团结,恶意诽谤、中伤、诋毁青协名誉者,有恶意破坏青协公共设施等行为,有虚报账目,挪用公-款财务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4、对本职工作无故借故拖延,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经证实后,一次给予通报批评,
5、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视自动退出青协。由于工作出现错误,造成青协损失者,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予以处分。5、各种事务中,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青协。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 , 视自动退出青协。6、请假次数超过 三 次以上或伪造假条者,视自动退出青协。7、值班签到凡代签者,一经发现,被代签人员及代签人员一并给予警告处分。8、若收信人没有收到部长所发通知短信,责任将由正部长承担,视情况按缺席或缺席一次处理;若收信人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看到短
6、信,按收信人无故缺席或迟到一次处理。9、凡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本学年内无评优资格。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篇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和加强新形势下全市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构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网络,营造平安宿迁建设良好氛围,鼓励公民投身社会治安志愿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治安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为维护社会治安而向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民,且这种服务具有志愿性和公益性,包括红袖标义务巡防人员、群防群治志愿者、小区(单位)保卫人员、出租车治安志愿者等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的公民。
7、第三条 治安志愿者需热衷治安防范工作,可由其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基层组织推荐或民-警自行物建等途径产生,也可通过实施治安志愿行为成为治安志愿者。第四条 治安志愿者可通过直接参加、投寄书信、电话联系、发送邮件、网上发帖、投诉举报等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管理活动。对治安志愿者的活动需要保密的,公安机关必须保密。第五条 治安志愿者活动主要从事以下工作:1、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敌情、社情、民情、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及各类逃犯线索;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和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其中红袖标义务巡防队员开展集中巡逻的,需在公安机关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路线、时段和时限进行。3、发现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迅速
8、报警并协助保护现场;4、积极参与或协助调处一般民事纠纷,及时制止、预防一般民转刑案件的发生;5、积极举报涉及刑事案件、消防、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6、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制止不法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7、协助完成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第六条 为全市社会治安作出贡献的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办法,公安机关使用的保安联防人员在本辖区内履行本职工作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管 理第七条 市局及各县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治安、刑侦、交巡警、国保、经侦、禁毒、消防、纪检、督察、后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部门,由主要负
9、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治安志愿者组织发动、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政工、法制、刑侦、交巡警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治安志愿者使用和申报奖励等工作。第八条 在县(分)局治安部门指导下,派出所及一线实战单位具体负责建立书面及电子档案,并如实填写“治安志愿者积分卡。第九条 治安志愿者积分卡内容包括:志愿者个人身份、参加治安志愿活动的时间、内容、积分分值、证明资料等基本信息。第三章 考 核第十条 治安志愿者参与治安活动坚持动态性、过程性考核,实行累积积分管理。第十一条 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予以计分,其中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以第一反映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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