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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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和范围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和人员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办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焊接设备和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有关的设施。1.3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作业的人员。第2条职责2.1设备动力部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2.1.1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检修、维修和维护、登记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2.1.2负责特种设备
2、注册管理和组织法定检验工作。2.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存档。2.2有关部门和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2.2.1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月检、日检工作。2.2.2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2.2.3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第二章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的资质审查第3条新购特种设备,必须对制造单位进行资质审查3.1制造单位应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的并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购特种设备的类型、级别、型式、型号/参数,必须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一致。3.2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的安装、改造必须对安装
3、、改造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安装、改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3锅炉、压力容器的维修单位,必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委托其维修。第三章特种设备的注册第4条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制造或安装单位委托监督检验机构对新增特种设备进行检验。4.1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检验、验收合格后,由购置单位统一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4.2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4.2.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4.2.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4.2.3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4.2.4与维修
4、人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4.2.5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2.6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5条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第6条将特种设备注册资料归入安全技术档案,长期保存。第四章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第7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项目负责部门必须持有关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备案时需持以下材料。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项目施工单位的特
5、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和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讯资料。第8条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交给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管理部门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第9条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备案后,使用单位即可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第10条项目管理部门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记录。试运行记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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