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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路隧道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和有关通风防尘要求(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1、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2、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4、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5、 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 mg/m3以下;6、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7、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8、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9、 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oC;10、隧道内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2、(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及防尘要求1、 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分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2、 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3、 无论风机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4、 隧道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5、 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6、 防止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
3、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二、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监理重点(一)监理工程师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洞内爆破统一指挥系统,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二)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爆破器材加工房的布置,其位置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三)装药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的单位对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和炮眼状况的检查记录。如炮眼中的泥浆、石粉未清理,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
4、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四)监理工程师应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场巡查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物;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火种。(五)进行爆破时,监理工程师应用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齐全、醒目,其安全距离为:1、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2、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3、 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50m;4、 单线上半断面不少于300m,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不少于400m5、 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
5、不少于500m;6、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六)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七)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起爆技术方案和安全交底记录:1、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五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燃计时导火线,及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人员必须撤
6、离工作面。2、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电力起爆主线的布置方式应采用临时敷设方式。接线时应从内到外(即由工作面道起爆站的顺序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在漏水及涌水较大的工作面,应使用带塑料脚线的电雷管并以塑料导线做连接线。敷设网络要避免接头落入水中。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3、 隧道附近有高频发射台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能采用电起爆;电力起爆必须避免产生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及高压静电等不利条件,加强对洞内电气设备和电线的管理,经常进行维修;但也可以使用抗静电雷管和抗
7、杂散电流雷管起爆。4、 导爆管起爆网络敷设应注意不使用导爆管打结、打折(180o)出现管壁破损、受力拉细管径、异物入管,否则会导致爆速降低、不稳或产生拒爆。(八)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相距15分钟后,才允许检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及记录应包括: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九)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三、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安全监理要点(一)一般性要求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隧道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
8、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隧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应要求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2、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性地检查施工单位各班组间监理的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交接班记录应真实、齐全,包括: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代的内容;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检查交接班情况的记录。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
9、、短开挖、强支护、早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原则。4、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监测,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二)洞口工程1、 进洞前应先做好边仰坡防护和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至危及隧道施工安全。2、 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3、 边、仰坡以上可能滑塌的表土、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
10、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4、 拉槽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石块,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5、 开挖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坡、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6、 洞门衬砌完成后,及时处理洞门上方仰坡坡脚损坏处;当边仰坡地层松软、破碎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措施。(三)隧道的开挖、支护和衬砌1、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开挖人员达到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2、 监理工程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应强调在隧道各部(包括斜井、横洞及平
11、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规定不需支护者外,施工单位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3、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要求每班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现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4、 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5、 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6、 不
12、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7、 开挖漏斗孔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8、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9、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10、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
13、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拆除灌注砼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砼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四)、斜井1、 斜井的井口附件,应在施工前做好修整,周围应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井中,发生坍塌。2、 装配起爆药卷,应在距井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内进行,起爆药卷应由爆破工携送下井,除起爆药卷外,不得携带其他炸药;3、 每次爆破之后均应有专人清除危石和掉落在井圈上的石渣,并应修整被打坏的支撑,待清修完毕后,才准进行正常工作;4、 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未衬砌部分有落实,支撑发响或大量涌水时,工作面施工人员应立即循安全梯或
14、使用提升设备撤出井外,并报告上级处理。(五)涌水的处理要点处理涌水的原则是:宜恕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1、一般排水对涌水量不大,并经过了解分析地层构造,肯定其补给量较小时,可采用一般排水办法。如机械排水、平行导坑排水、加大边沟排水等。2、钻孔排水在涌水量较大时可采用钻孔排水,在特设的横洞(能利用大避车洞则更好)中设置钻孔拦截地下水,将地下水引入隧道的排水沟中。钻孔排水适用于类以上的石质围岩,可用于水平钻机或潜孔凿岩机进行钻孔。3、 泄水洞排水泄水洞是用于拦截并排除流向隧道内的大股地下水的地下截水设施。(六)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1、 根据溶洞的分布、类型、溶洞周壁岩层以及
15、地下水情况,对溶洞的处理原则,可以归纳为“避、引、堵、越、绕”(1) 避:在勘测设计阶段,“避”是总原则,是根本解决问题的方法。(2) 引:溶洞是由水溶蚀而成的,除已停止发育的干洞穴外,一般在溶洞地区施工时都会有地下水。排除溶洞水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因此我们用“引”来处理溶洞水。引水的方法一般是采用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采用引得方法要十分注意当地用水的问题,注意不要破坏当地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用水。(3) 堵:堵就是堵塞封闭。对于已停止发育、无水、少量填充物易于清除的小溶洞,可用浆砌片石、石渣、砂等予以填充处理。(4) 越:对于规模较大的溶洞,有的因水流不宜堵塞,有的堵塞所需圬工过大,不和经
16、济原则,有的溶洞的填充物松软不能承载隧道的基础等,宜采用跨越的方法。跨越的方法一般是用梁或拱跨越溶洞,但梁端或拱座必须置于稳固的基岩上。当溶洞位于隧道底部,而溶洞顶与隧道底之间的岩层较薄,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时,可在溶洞中修筑支柱加固洞顶,并回天空隙,压浆加固溶洞基底。当隧道顶部溶洞较高,且有危石悬挂,可采用明洞断面通过。(5) 绕:在施工中遇到一时难以处理的溶洞,为不使工程陷于停顿,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避溶洞,然后进行处理。2、溶洞地区施工注意的问题(1)在溶洞地区施工,既要防止在一次爆破后溶洞内的填充物突然大量涌入隧道,又要防止溶洞水突然袭击隧道,以免造成严重损失。(2)现岩层硬度变化,钻头
17、钻进忽快时,即可能遇上溶洞,应予以注意。(3)顶危石,根据情况或予以清除,或予支护,必须及时处理。(4)对溶洞范围,要设明显标志,并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四、洞内运输中的安全监理要点(一)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二)进洞的各类机械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三)所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四)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搭车。(五)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听闻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装
18、满渣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人力卸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渣。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六)洞内采取有轨运输时,应做到:1、 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大于车轴距地7倍。洞内不应小于10倍。2、 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跨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3、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错车道,错车道的长度应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需要。4、洞内轨道坡度宜与隧道纵坡一致,卸渣地段应设不小
19、于1%的上坡道。5、在线路尽头应设置当车装置和标志以及足够宽的卸车平台。6、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7、动力牵引的有轨运输作业,可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的在关规定办理。8、洞内采取无轨运输时,应做到:(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0 km/h;(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3)在洞口、平行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交通;(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行界限出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援设置低压红
20、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5)在洞内必须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有专人指挥;(6)洞内卸渣场地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9、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城市运送物品时,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1)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运送,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
21、,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2)用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3)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4)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乘在尾车内,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叫批货麻袋并只准堆放
22、一层。10、斜井运输中,必须做到:(1)斜井牵引运输速度不得超过3.5m/s。接近洞口与井底时,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得超过0.5m/s。(2)斜井的垂直深度超过50m时应配备运送人员的车辆,使用时应做到: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能自动起作用,同时也能用手操纵;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设车长跟随,车长坐在行车前方的第一辆车第一排座位上。手动防溜装置也必须在车长座位处;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车辆的链接装置、保险链及防坠器,运送人员前,先放一次空车,检查斜井和轨道的安全情况;乘人车辆不得超过定员,成员携带的工具不得超出车厢;(3)斜井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并设
23、专人管理。挡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在井内行驶或停留期间,井内严禁人员通过和作业。斜井长度超过100m时,应在井下20m和接近井底60m左右设置第二道挡车器。(4)井口、井下及设卷扬机间应有联系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各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主、副井应设专职信号员,负责接发车工作。卷扬机驾驶员未得到井口发出的信号不得开动。运送人员的车辆中必须装有向卷扬机驾驶员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5)斜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斜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气设备与操作人员,均应设置在专用洞石内。(6)车辆连挂提升时,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和断绳保险器,挂钩均应加保险栓。车与车之间应增加连接保
24、险钢绳,提升钢丝绳应有地滚承托。12、对钢丝绳和提升装置的安全要求(1)提升用的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每隔6个月试检一次。其安全系数规定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7,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其断丝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升降物料的必须小于10%,升降人员用的不得有断丝。钢丝绳直径减小百分数:提升及制动钢丝绳不得大于10%,其他钢丝绳不得大于15%。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更换。(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和检验要求参见煤矿安全规程。(3)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绳松动时,必须更换。(4)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坑道和300以下的斜井中运输物料使用。(5)提升装置必
25、须设下列保险装置: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起作用;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起作用。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当最大提升速度超过3m/s,必须安装速度限制器,保证提升容器达到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过2m/s;防止闸瓦过渡磨损时的报警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装置,必须采用定量控制,井口渣台应装设满仓信号,渣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使用箕斗提升时,必须采用定量控制,井口渣台应装设满仓信号,渣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6)提升卷扬机必须装设深度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驾驶员不需要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常用闸和保险闸共同使用一套闸瓦时,操纵部分必须分开。双滚筒提升卷扬机的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必须分开;驾驶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也不能擅自调节制动闸。(7)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以检查卷扬机的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8)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驾驶员,在交、接班人上下井的时间内,必须由正驾驶员开车,副驾驶员在旁监护。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