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系列统编教材(共2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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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系列统编教材(灭火救援员基础知识)梁河消防大队制目录第三章第一章 消防工作概述 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全社会的安全和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消防工作是人们与火灾作斗争的一项专门性工作,做好消防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人民安全的需要,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第一节 火灾的特征及危害火灾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火灾事故,使大量的社会财富化为灰烬,使几十人、上百人甚至数百人死于非命,直接财产损失惨重,
2、给许多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全面认识火灾的特征及危害,从思想意识上牢固树立预防火灾的理念。一、火灾的特征大量的火灾实例表明,火灾具有以下特征:(一)突发性强火灾的发生往往是突然的,难以预料的,且火灾发展过程瞬息万变,来势凶猛,影响区域广;爆炸危害具有瞬时性,短时间内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二)破坏性大火灾不仅残害人类生命,给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而且严重时会导致基础设施破坏(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和通讯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生产系统紊乱、社会经济正常秩序打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由此可以看出,火灾的破坏性相当大。(三)灭火救援难度大由于建筑、物质、火源的多样性,人员复杂性,消
3、防条件和气候条件不同,使得灾害的发生发展过程极为复杂。如高层建筑,由于烟囱效应使火灾蔓延速度非常快;物质的多样性包括各种可燃、易燃、易爆和不同毒性的物质,对于火灾发展速度、建筑耐火和疏散逃生与灭火效果影响很大;各种不同火源,如明火、电气过热、静电、雷电、化学反应和爆炸等引发的火灾,其发生发展规律有所区别;此外,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扑救条件、形成火灾时的气候条件等,对于灭火救援都有很大的影响。(四)易产生次生灾害对于一个城乡或工业企业,其社会生产或生活的整体功能很强,种灾害现象的发生,常会引发其他次生灾害,造成其他系统功能的失效,如火灾引发爆
4、炸、爆炸又引发火灾,形成灾害链。如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仓库火灾中起火18处、发生大爆炸2次、小爆炸7次,形成明显的灾害链;又如2000年发生在美国纽约的“911”事件,世贸大厦双子座受飞机撞击发生火灾焚烧坍塌,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造成周围建筑严重受损、交通阻塞,并使供电、供气、供水、通讯等多种系统的局部发生灾害,形成明显的火灾连锁反应。二、火灾的危害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火灾是各种自然与社会灾害中发生概率较高的一种灾害,给人类的生活、乃至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火灾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不仅使人陷于困
5、境,它还涂炭生灵,直接或间接地残害人类生命,造成难以消除的身心痛苦。如: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死亡233人;同年1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友谊馆发生火灾,死亡325人;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据统计,1979年至2004年间,我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35起,共造成2638人死亡。其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占26起,死亡2078人;2000年至2006年,年平均发生火
6、灾2328万起,死亡2397人,受伤2904人。仅2011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5万余起,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这些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二)毁坏物质财富凡是火灾都要毁坏财物。火灾,能烧掉人类经过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使城镇、乡村、工厂、仓库、建筑物和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化为灰烬;火灾,可将成千上万个温馨的家园变成废墟;火灾,能吞噬掉茂密的森林和广袤的草原,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火灾,能烧掉大量文物、古建筑等诸多的稀世瑰宝,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毁于一旦。另外,火灾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往往比直接损失更为严重,这包括受灾单位自身的停工、停产、停业,以及
7、相关单位生产、工作、运输、通讯的停滞和灾后的救济、抚恤、医疗、重建等工作带来的更大的投入与花费。至于森林火灾、文物古建筑火灾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更是难以用经济价值计算。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火灾给人类造成的财产损失也越来越巨大。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火灾总量和损失较低。20世纪50年代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6万起,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平均每年约0.6亿元。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加,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年平均火灾损失从1.4亿元上升到3.2亿元。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社会财富和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火灾损失也急剧上升。20
8、世纪90年代火灾直接损失平均每年为10.6亿元,21世纪前5年间的年均火灾损失达15.5亿元,2010年火灾损失17.17亿元,达到历史高峰。近年来,通过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火灾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火灾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这种现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它提醒人们,在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的同时,千万不可忽视消防工作。(三)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火灾不仅给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还会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以及公民的生活秩序。当火灾规模比较大,或发生在首都、省会城市、人员密集场所、经济发达、有名胜古迹等
9、地方时,将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和政治影响。有的会引起人们的不安和骚动,有的会损害国家的声誉,有的还会引起不法分子趁火打劫、造谣生事,造成更大的损失。如“十一五”时期,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23起,死亡353人。尤其是央视“29”、上海 “1115”、沈阳“23”等大火,不仅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在国内外造成重大影响。(四)破坏生态平衡火灾的危害不仅表现在毁坏财物、残害人类生命,而且还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如: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区火灾,烧毁大片森林和4个储木厂共85万m3木材以及铁路、邮电、工商等12个系统的大量物资、设备等,烧死193人,伤171人。这起火灾使我
10、国宝贵的林业资源遭受严重的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1998年7月发生在印度尼西亚的森林大火持续了4个多月,烧毁森林面积高达150万公顷,经济损失高达200亿美元。这场大火还引发了饥荒和疾病的流行,使人们的健康受到威胁,环境遭到污染,大量的动植物灭绝,环境恶化,气候异常,干旱少雨,风暴增多,水土流失,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第二节 消防工作的目的和特点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消防部门应根据消防工作的目的和工作特点开展实践活动,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消防工作的目的根据中
11、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目的主要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二是要积极减少火灾危害。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但火灾危害是可以通过人类积极的行为而减少的。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因此,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对消防安全的期待,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致灾
12、因素大量增加,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凸显,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地震等自然灾害、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灾害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消防法总则第一条就写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这是对我国消防工作职能的新拓展。(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是指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受火灾直接危害的两个方面,而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宝贵。因此,消防工作中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火灾预防上要把
13、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四)维护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基本要求是社会公众享有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社会秩序,公众的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主权利和自我发展有安全的保障,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灾难的伤害。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是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重要内容。做好消防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是全社会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各单位和公民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
14、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正确处理好消除火灾隐患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推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二、消防工作的特点长期消防工作实践表明,消防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社会性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它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凡是有人员工作、生活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火灾。随着人们消防意识的增长,政府职能的转变,消防工作的社会性逐步深化,消防连着千万家,消防关系你我他,消防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明社会发展的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做
15、好消防工作,要充分认识和发挥人民群众这一同火灾作斗争主体力量的作用,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提升各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统筹多方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夯实消防安全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大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二)行政性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全国的消
16、防工作,对于更快地发展我国的消防事业,使消防工作更好地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无疑具有主要的作用。但由于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国务院虽然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但许多具体工作,如城乡消防规划、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消防装备的配备,消防经费的保障以及重特大火灾的组织扑救等,都必须依靠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来负责。为此,消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三)经常性无论是春夏秋冬,还是白天黑夜,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火灾。由于人们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都需要用火,若平时稍有疏漏,就有可能酿成火灾。目前,我国群众性消
17、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尚未普及,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存在冒险作业。一些单位、部门缺乏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这些都为火灾的发生留下隐患,因此,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具有经常化属性。(四)技术性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需要运用大量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问题,这就要求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要认真研究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并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消防工作的技术性,主要体现在专业知识的运用上,例如灭火救援需掌握现代化的消防技术装备,消防监督需掌握法律法规,建筑审核需掌握建筑知识,火灾原因鉴定需掌握燃烧知识,自动消防工程操作维修需掌握电子技术等等。第三节 消防工作的方
18、针、原则和基本制度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由此规定了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一、消防工作的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两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消防工作中
19、,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火灾预防和扑救火灾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消防工作立足于防患于未然,要把火灾预防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通过各种法律的、行政的和技术的手段,依靠全社会力量,大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有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二)防消结合“防消结合”,就是要求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防火和灭火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通过预防虽然可以防
20、止大多数火灾的发生,但火灾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从宏观来看,绝对杜绝火灾发生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在千方百计做好预防火灾的同时,应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建设,搞好技术装备的配备,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灭火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做到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这一原则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也是对四个层面责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的概括体现。“政府”、“部门”、“单
21、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单位负主体责任,公民有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格局。(一)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消防法第三条做了原则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另外
22、,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组织、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各章中都有具体规定。(二)部门依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是指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仅仅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监管职责,各级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都有监管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专门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其他部门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三)单位全面负责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主要依靠单位贯彻落实,单位对消防安全和
23、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单位全面负责”包含以下方面: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四)公民积极参与公民积极参与包含两个方面,首先公民是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公民组成了单位和家庭,不沦是单位还是家庭,公民有义务做好自己身边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公民还有一个职责,就是要监督自己周边所发现的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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