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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_ 乙方:_专心-专注-专业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 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手机: 紧急情况下联系方式联系人: 家庭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选择下列一项):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完成止。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作,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其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岗位(职务)聘任程序,升、降乙方的职务,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的工作安排。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公司本部和 分公司(项目部)或甲方在其他国家(地区)的分公司或项目部。甲方根据生产
3、经营和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安排。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其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遵守外事纪律;(三)遵守其工作所在国、途径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四)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同意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遵守甲方新增或修订完善的全部规章制度;(五)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不参与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活动;(六)在甲方规定岗位职责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七)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八)保守甲方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
4、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第五条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以新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遵守甲方新增或修订完善的全部规章制度。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 乙方在国内工作期间,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每天工作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全年平均每天工作 小时,全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第七条 乙方在国内工作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加班管理审批程序。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经甲方安排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加班的,一般平均每月不应超过 小时。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
5、方加班或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优先考虑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不能安排同等时间倒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九条 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休事假和病假。第四章 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依据乙方所聘职务(岗位),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规定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其中,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依据甲方绩效奖金分配制度考核计发乙方的业绩奖金或者业绩工资。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化、业绩考核结果等,按照薪酬制度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或者给予乙方适当奖励。第十一条 甲方依据公司关于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考勤情况、劳动纪律表现和工作业绩、
6、工作表现等,计发乙方各项工资。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须履行加班管理审批程序,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在国内工作期间,加班工资标准以 为基数计算;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加班工资标准以 为基数计算。第十三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月结算乙方的工资。乙方在国内工作期间,甲方于每月8日前(如遇节假日适当后延)将乙方的工资按人民币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甲方于每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适当后延)按美元结算上月工资,并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第十四条 乙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经考核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五条 甲方
7、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六条 乙方当月休病假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处理办法,甲方支付乙方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十七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资及奖金、福利待遇等其他劳动报酬均为税前金额,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第十八条 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按规定支付其生活补助费。第五章 社会保险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集团公司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
8、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或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其医疗费用按当地政府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病假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病、非因工负伤需停工治疗的,应回国治疗。特殊情况经甲方业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当地治疗,但病情稳定后必须转回国内治疗。第二十二条 乙方自残、自杀、打架斗殴、酗酒、使用毒品、违法驾驶或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公务车辆等个人原因造成的病、伤害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经济和法
9、律责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在国外无论何种原因死亡,均由甲方指定专人按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处理善后事宜,家属及他人不得去国外料理善后事宜。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岗位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体检和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由甲方统一提供食宿。乙方在海外现场工作的,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甲方负责建立防范当地流行疾病和战乱风险等紧急预案,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乙方须遵守甲方的规
10、定并执行甲方的避险措施。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卫生、健康的规章制度,避免工作、施工作业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第七章 培训第二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与乙方签订培训协议的,乙方应遵守培训协议中服务期限的约定。如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应在签订培训协议的同时,变更本合同的终止时间为服务期满;如双方未书面变更本合同的期限,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第八章 保守秘密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保守甲
11、方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泄漏甲方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竞业限制达成以下约定: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三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须提
12、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未按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通知工会后,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
13、乙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或者变更本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指当年年
14、度绩效考核“不称职”),经培训(包括在岗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指下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仍为“不称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裁员,提前30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一)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
15、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6、;(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条 如果乙方为甲方接收的应届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延长一年见习期后,见习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有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日期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但是乙方有第三十八条第二项情形的,甲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履行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应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时间,并征求乙方续签意向。在上述情况下,乙方应提前45日书面回复续签意向,到期不回复的,视为乙方的真实意思为同意终止本合同。
17、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完续签手续。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未续签劳动合同或未返还劳动合同文本的,视为乙方的真实意思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本合同期满前,因甲方原因,未与乙方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的,视为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意向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甲方向乙方提出补签时,乙方应补签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乙双方应按双方商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办理以下事宜:(一)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二)乙方将因工作职责或工作需要由其保管或甲方配备给其个人使用的、属于甲方的办公用品和其他财物归还甲方;(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
18、交接相关文件资料;(四)乙方拖欠甲方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也可以从应付乙方工资和/或经济补偿金中抵扣;(五)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约定,向乙方送达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通知书。在乙方办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因乙方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档案转移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将其档案转入档案个人存档户。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
19、之一的,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一)依据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三)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七条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甲方维持或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六)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四、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本人1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
20、半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平均工资是指按本合同第四章约定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鉴定伤残等级后,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第四十八条 甲方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而终止合同的,按乙方月平均
21、的日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第四十九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致使甲乙双方不再履行本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当按照第四十六条约定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第五十条 本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乙方违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及因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第五十二条 乙方违反培训协议约定,在约定服务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培训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五十三条 乙方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操作流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经济损失的数额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22、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拒绝办理或者不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第五十五条 乙方使用、占用或保管的甲方办公设备和甲方资产,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交还甲方或者被乙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办公设备和资产的等额或者损失额度的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乙方的赔偿金额,在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一次性向甲方交齐,否则,乙方同意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经济补偿中一次性抵扣。乙方的工资、经济补偿全额抵扣后,乙方需缴纳的赔偿金仍有余额的,由乙方在办理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时,一次性予以补足;
23、乙方不予补足的,甲方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五十七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乙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第五十八条 如甲乙双方系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如实、详细地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告知以下信息:(一) 乙方的身份、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学历、资格、技能、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二) 是否患有疾病、残疾、职业病等;(三) 是否
24、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劳动合同;(四) 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竟业限制协议。记载乙方上述信息并由乙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构成欺诈,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九条 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时,甲方现存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制定、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实行现代化网络办公,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通知主要但不限于在公司办公平台发布。乙方同意通过甲方提供的办公平台载体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变更。乙方对甲方的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甲方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向乙方解释清楚。第六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签订的各项协议均
25、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六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内容: 。第六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删除本合同的条款如下: 。第六十三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填写个人自然状况为真实、有效信息,并承诺,有关家庭住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变化的,须在变化后2日内将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对本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宜需书面告知乙方,因乙方原因不能当面告知的,甲方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通讯地址或乙方另行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只要甲方按上述方式向乙方邮寄送达,无论乙方是否签收,都视为已经送达。因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实,或者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