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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项目名称:东亭地铁站及青鱼嘴地铁站热力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武汉德威项目部 承包单位: 武汉俊之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德威项目部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俊之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东亭地铁站及青鱼嘴地铁
2、站热力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1.2. 工程地点:东亭地铁站及青鱼嘴地铁站 1.3.工程内容: 按照施工图纸配合管道安装完成相应的土建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工作区域内必要的拆除及清运、沟槽开挖必要路面破除及外运(含工作坑)、清槽、沟槽排水、沟槽必要的支护、回填砂(含砂)、回填土夯实(含回填土)、土方(转运、外运)、铺设警示带(含警示带)、成品保护及雨季施工必须考虑的措施项目,达标化现场的清理等工程内容由公司根据工程实际填写。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次序如下:1合同双方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2 本合同;3标准、
3、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已报价工程量清单;6 其他合同文件2.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21.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2.2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论证后执行。2.2.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要的本条所发生的标准、规范及其它工程所需资料,自行承担费用。3.图纸3.3.1. 甲方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三套(其中两套保留在工程部,绘制竣工图时提供给乙方),该图纸乙方必须
4、保留在施工现场,甲方有关部门人员有权随时查阅。3.3.2.甲方在正式施工前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乙方必须核对现场情况详细查看图纸,并在图纸会审上签字确认。经会审修改后的图纸作为正式施工图纸。3.3.3.因现场条件与图纸会审时发生变化,造成图纸与现场情况发生冲突或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三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不迟于三天前)向甲方进行提示。3.3.4.乙方因施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印)制,复(印)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3.3.5.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乙方在竣工结算时将其交还给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一百元至一万元违约金,如因此发生侵犯版权和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他开支均由乙方承担。3.3.6.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将图纸连同竣工资料一并交还甲方。不能交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完整交还的,按每缺失一张1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该项违约金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留。4. 合同价款与调整及支付41合同价款与调整
6、4.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包含于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待因素。本合同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吊装、各种辅材、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水停电措施、必须的加班费、施工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基坑及场地降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各种政府规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其他施工技术措施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施工
7、图预算包干费的项目,合同范围内无论什么原因均不调整。 合同风险范围如下: A、施工期内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涨价等价格波动风险;B、政策性调价;C、因临时停电、停水引起的费用;D、施工管理风险;E、其他在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承包方的投标文件中未提及,而实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得调整。4.2价款支付:4.2.1工程进度款支付:变更签证部分不含于形象进度款中,结算时一并办理。 4.2.2工程结算款支付:(1)工程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编制结算文件,并附详细的计算过程及支持性文件之原件。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于甲方审计单位审定后的结算额
8、审定后的结算额的6%,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10%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确认的工程结算款(扣除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甲方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的90%。(3)余下10%作为保修期的质保金,在本工程运行二个完整采暖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4)乙方在办理各该期进度款及结算款时,应首先向甲方提供人员工资已结清或相应信用证明,不得因拖延人员工资而造成甲方工程进度受阻或管理秩序受到影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5. 工期要求5.1. 开工、竣工开工日期:
9、 年 月 日开工日期有时合同有约定,但实际中常常以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 个日历天5.2. 进度计划和报告5.2.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在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5.2.2. 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5.2.3.节点进度要求:开工 ( 天) ( 天) ( 天) ( 天) ( 天) ( 天)5.2.4.如承包人未能如期完成以上规定的节点工期,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项500元/日,发包人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由发包人
10、酌情返还。节点逾期超过30天,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5.2.5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工程量完成的形象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计划。按合同工期完成合同内容是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延后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5.3. 开工及延期开工5.3.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以甲方开具的开工令为准。乙方不能按 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与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
11、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不赔偿乙方延期开工中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5.4. 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包
12、括机械、人工、材料),但工期相应顺延。5.5. 工期延误4.5.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在开工前2天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更换导致施工工期延误的;4)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5%,而致使施工工期延误;5)不可抗力;6)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6. 工期延期索赔 乙方在导致工期延误原因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乙方未在7日内有效期限内(事件发
13、生后7天内)做出书面顺延工期报告视为已放弃该项事件的工期索赔,工期依然按原工期执行,不予顺延。6双方人员设置6.1. 甲方6.1.1. 甲方现场代表为 ,甲方代表对涉及工程量及工程量价款的签证仅有签收权,该签证报甲方审计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效,未加盖公章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做为结算时的依据使用。本合同指定代表外的其它人无签证权6.1.2. 施工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以向乙方发出口头或书面工程指令,工程指令(包含设计变更)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工程指令确认单经甲方确认。6.1.3.甲方现场代表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以向乙方发出口头或书面工程指令、指示。6.1.4. 现场代表的
14、指令、指示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下发,乙方项目经理签收后即时生效。确有必要时,现场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现场代表的口头指令应予执行。现场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现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6.1.5.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12小时内向现场代表作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12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6.1.6. 现场代表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现场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 2.
15、乙方6.2.1.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6.2.2 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接收。7.甲方责任7.1. 甲方负责指定材料仓库搭建的位置。7.2.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临时用水用电事宜,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乙方指派专人与开发商或总包商处理诸如挂表、交费等事宜。7.3.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工作,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量的确认、材料实际发生量的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7.4. 根据宣传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
16、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7.5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6 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和处理业主方、土建总包方的工程配套进度。根据现场总体进度,编制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下发至乙方。 8.乙方责任8.1.乙方工作职责: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周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地上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已完工成品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17、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2.施工期内乙方必须安排符合工程要求和具有素质的足够的技工进场。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如乙方工人的技术水平达不到工程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换,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工人在进场前,应将姓名、工种、年龄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同时提供“三证”,即就业证、暂住证和计生证。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如乙方“三证”不全或使用童工违反有关制度,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8.3.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甲方及开发商
18、的管理规定执行。8.4. 及时回复甲方的通知及联系函,如在24小时内未作答复,则视为无条件接受。8.5. 在甲方指定的位置搭建材料仓库,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施工区域内管线、其它分项设施造成破坏,如发生破坏,由此发生的修复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赔偿。8.6. 工程完工未交付给开发商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而导致已完工程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甲方不予赔偿。8.7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
19、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8.凡乙方未能完成或未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8.9. 以下由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每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由甲方采取措施驱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影响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4)
20、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8.10.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二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8.11. 乙方有配合甲方向开发商回收工程款的义务。8.12. 进场后,由乙方负责具体与总包单位联系水、电和工作面的交接事宜。甲方负责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8.1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与工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照甲方内部流程办理各项手续。8.1
21、4.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支付。9. 工程量的确认9.1.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各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结果仍有效,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10.工程变更10.1.工程指令(包含设计变更)工程隐蔽前两天,乙方应填报工程量变更确认单交监理方审核,然后报送甲方确认。10.2.乙方应在工程量变更后七日内提交详细资料要求甲方确
22、订工程量,并在甲方确认工程量变更后十四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审计部门核后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变更对工程量及合同价款无影响或造成了工程量的及合同价款的减少。10.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现场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4.确定变更价款计价方法: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项目变化的,合同中有该项目报价的按照合同单价计价,合同中没有的价格参照合同单价经甲乙双
23、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如协商不成的合同中没有的价格一律按照变更发生时的现行定额根据实际使用人工、机械按定额套项后的直接工程费(不计任何费用、利润、税金等)。工程量的偏差不属于工程变更,该项工程量增减不需要任何指令。11.质量与检验11.1.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达到甲方制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相关的检查制度。11.2. 检查和返工11.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11.2.2.
24、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1.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11.3.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
25、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11.3.3. 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的,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合格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1.3.4.当甲方有指令时,乙方应对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保证甲方能充分检查和测量覆盖或隐蔽的工程。11.3.5.对于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3.6.为保
26、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详尽的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11.4.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现场代表是否进行了验收,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工程量费用按现行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不计取任何费用、利润、税金),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1.5. 质量奖惩条例11.5.1.工程质量检查发现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一般质量问题乙方每次支付元至2000元违约金,重大质量问题每次支付1万元违约金并限期整改,由此质量问题带来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11.
27、5.2.工程质量发生三次以上不能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整改修复费用及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1.5.3.甲方发现乙方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七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单方解除合同,调换施式队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损失、整改或拆除重置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按本合同22.5条办理结算。11.5.5.损害赔偿: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人损失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两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
28、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现场管理12.1. 安全施工与检查12.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12.1.3. 施工期间,由于安全施工措施未满足要求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12.1.4 乙方违反现场管
29、理规定,引起相关方签发的罚款、索赔等,应自行承担费用。12.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认可后方可实施。12.3事故处理12.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积极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各方人员处理解决,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2.3.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12.4文明施工12.4.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
30、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12.4.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在不需要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发生的相关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12.4.3. 施工期间,由于文明施工措施未满足要求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13材料设备13.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供热管材、阀门、仪表、过滤器、压差阀、热量表箱、保温玻璃棉管、铝箔、管道支架型钢。13.1.1. 甲方在材料清单或工程施工中指定的材料由乙方现场搬
31、运及保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3.1.2.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并在l小时内组织验收入库。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所有工作范围内管道穿墙、穿楼板的防水辅材(如试压及清洗等使用的管材、管件、警示带等)。13.2.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3.2.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进行检验和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甲方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
32、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3.2.3.乙供材料如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5天仍不能供货到场,该种材料改为甲供,该材料费用按合同价格或材料采购价格之价高者从工程应付价款中扣除,甲方并有权向乙方收取代为购买该材料价款20%的管理费。13.3. 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14.工程竣工验收14.1.竣工验收14.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或湖北省、武汉市)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按照甲方要求的版本)完整竣工资料3套(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
33、修书。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初步验收,填写“竣工验收检查表”,不合格处乙方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14.1.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开发商联系,确定验收日期。14.1.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4.1.4.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时,双方协商另行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4.2.工程移交14.2.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但对已完工成品的保护负有监管责任。14.2.2.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开发商之后,5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
34、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4.2.3.工程在未移交开发商之前,乙方负责维护;14.2.4.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等任何借口而拒绝交付工程。14.3.竣工结算及其支付和保修金14.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冷、热态系统调试完毕并通过政府质监部门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价款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包括甲方物供部签字确认的进退场材料清单,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工程量核定表等)一式四份,结算申请必须有计算公式、经甲方各相关部门竣工预验收的合格证明,结算审核程序按甲方规定执行。14.3
35、.2.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14.3.3.乙方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乙方在报送结算资料后的十四天内,如没有增加新的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指示等),视同所报的结算资料为最终结算资料,今后除非甲方提出要求,不得再增加新的结算资料。14.3.4.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决算价款中应支付部分,从第15天起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价款部分的利息,并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4.3.5.结算额=实际造价 +奖励-罚款-违约款-已付工
36、程款。14.3.6工程款与质量挂钩,乙方报送工程款报表时应附该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若不能提供所报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报送的结算申请,直至乙方整改后取得经甲方确认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15. 工程保修与最后验收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16. 不可抗力16.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 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2) 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7、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代表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6.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6.3.1. 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甲供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16.3.2. 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6.3.3.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16
38、.3.4. 当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停止,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按合同计日工,44元/工日,人工数量按甲方工程量签证规定办理确认;停工期间内乙方施工机械及其它任何费用不予调整,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工期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7. 转让与分包17.1 转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17.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8. 宣传配合18.1. 甲方将根据宣传需要,安排客户到现场考察,乙方在考察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
39、相应的安全措施。18.2. 为配合宣传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19. 保险19.1. 甲方为甲方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负责。19.2.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和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20. 违约 20.1.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
40、0.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现场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确定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0.3.甲方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20.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1.合同解除21.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1.2. 因乙方原因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经催告后的10天内
41、仍未开工的;(2)甲方未授权停工,但乙方的原因停止施工时间持续达10天或累计停止施工时间达10天的;(3)乙方破产或清算的,但为机构重组或联合的目的除外;(4)乙方原因拖延完工达30日; (5)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6)乙方未遵守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7)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或履行合同期间参与欺诈行为的;(8)乙方转包工程、违法分包;(9)拒绝遵守或漠视甲方要求移走及更换不合规格工作或设备材料的书面指示。(10)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11)乙方被认为是严重违反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42、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实施、完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并可使用留在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周转性材料、施工机械除外)和本工程、临时工程。21.3. 不可抗力导致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21.4.约定解除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21.5. 书面通知合同解除合同一方根据63.2款至6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送达到对方时合同即告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应按本合同的合同争议的约定处理。22.合同解除的支付22.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
43、和己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除甲方过错造成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22.2.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2.3.甲方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按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22.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已完成的尚未支付的工程款。22.5.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时,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直接费80%给乙方办理结算,其余费用作为甲方实际损失的经济补偿。已完工工程量的核定由甲方审计单位及监理共同完成,甲方认可后可作为结算 依据。乙方不得以存在争议而拒绝退场,核定工程量后五天内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退场,如乙方不退场,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款,并不负责保管乙方未退场的机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