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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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以及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要求,我厅选取了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主管单位基本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我厅”)主要职能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为省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等。二、专项支出项目概况我厅在开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时重点考虑与经
2、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资金量比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重点支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选取了省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省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省应急办应急通信平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作为2016年度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选定的3个项目资金总量达8994万元,占我厅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的65.74%。1.省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省金融办专项)属于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该项目建设将为全省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金融综合信息和非现场监管平台。各部门可以通过本平台对全省省直部门、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等单位所报送
3、的基础信息、报表信息、金融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等。有效提升全省金融工作效率,促进金融政策落实和金融风险防范。2.省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以下简称省食安办专项)属于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向好,全省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2016年省食安办专项资金用于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项目、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项目、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创建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项目、食品安全宣传经费、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项目、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项
4、目等八大方面。3.省应急办应急通信平台建设项目属于涉密项目,该项目已按要求开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材料由我厅存档。出于保密需要,涉及该项目的内容本报告均不体现。三、项目实施总体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制定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厅行政处牵头全程指导、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开展工作。目前3个项目都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均有指定专人负责或成立项目建设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跟踪、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项目实施的人
5、员条件、必要的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到位及时、完备,保障了绩效指标的有效完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偏,例如省金融办专项在建设过程中,发现由于全省金融形势的快速变化,原有的规划无法满足更高更多的需求,及时调整建设方案,扩展金融综合工作平台的内容,并向省发改委报送了新增建设内容方案的函件,得到省发改委的批复同意。又如省食安办根据实际情况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费用预算金额由85万元调整为31.97万元,调减53.03万元。同时为更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均较健全。财经制度有: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厅财务管理暂行规
6、定等;业务管理制度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程序等。在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组织实施、经费的拨付使用、验收等环节中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相关材料基本齐全并及时归档。(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和手续完整,项目资金除了省食安办专项中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资金未到位外全部都及时拨付到位;经费支出按项目进度审批支付,成本控制在计划或概算之内,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财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能够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会计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
7、使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1)省金融办专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到位资金477万元。其中2015年12月收到项目一期建设资金276万元,2016年12月收到项目一期新增建设内容拨付的资金201万元。(2)省食安办专项各地方项目承办单位2016年度实际收到专项资金1546.97万元。其中: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资金200万元,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资金200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资金300万元,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资金300万元,食品安全宣传经费31.97万元,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工作经费500万元,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8、资金15万元。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省金融办专项支出资金74.33万元。其中:支付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可行性报告方案编制费9.80万元;支付监理服务费50%首期款2.25万元;支付技术开发合同30%预付款62.28万元。省食安办专项各项目承担单位支出资金合计1122.61万元。其中: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支出200万元,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支出200万元,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工作经费支出333.62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出252.17万元,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支出89.85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宣传经费支出31.97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支出15万元。
9、四、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我厅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遵循“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上报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本次绩效评价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项目主管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员并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复评的方式开展。经复核,各项目承担单位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的管理和核算情况、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客观的总结评价,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自评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均按规范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自评表指标设置涵盖了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大类
10、指标,指标级次全部细分到三级并设定了明确的评分标准,自评指标和评分标准设置合理,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有针对性的绩效个性指标。指标体系基本能够真实全面反映项目绩效情况。评价方法采用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客观评价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从总体上看,三个项目基本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1)省金融办的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实际上线试运行日期比预定目标提前了一个多月。从系统上线试运行情况看,该系统的建设纵横贯通了省、市、县三级金融工作部门及各有关金融机构,实现互联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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