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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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消防安全职责5 消防安全管理6微型消防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商业综合体。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令)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B12/T415-2009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商业综合体以商业为主,集餐饮、休闲、文娱等2项及2项以上功能的建筑。3.2 亚安全区 在商业综合体内部划出具有较大体量或空间高度的区域范围,在此区域范围内对可燃物进行控制,并与邻近区
2、域之间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控制火灾和烟气侵入区域内,为人员疏散逃生提供暂时的安全过渡空间并为消防扑救力量侦查并展开火情扑救提供暂时安全的场所。4 消防安全职责4.1 一般规定4.1.1商业综合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4.1.2 商业综合体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完好有效。4.1.3商业综合体应该明确统一负责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商业综合体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3、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4.2 消防安全责任人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除应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履行下列职责:a)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b)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落实整改资金;c) 建
4、立志愿消防组织和微型消防站。4.3 消防安全管理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书面委托物业、招商、工程等部门的一名或多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多产权的商业综合体,各独立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是本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接受商业综合体共同确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除应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履行下列职责:a) 对外招商时,不能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亚安全区等非营业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b)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通知承租方及时办理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经专家评审的商业综合体,应及时告知原消防审
5、批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特殊要求;c) 负责对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同时负责管理承租户对局部建筑消防设施的改造施工,遵守商业综合体原消防审批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特殊要求。4.4 承租人 承租人应与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a) 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b) 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c) 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提高检查消除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d) 严禁私搭阁楼、仓库等。5 消防安全管理5.
6、1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5.1.1商业综合体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5.1.2 商业综合体内相邻承租人同一时间内进行装修改造的建筑(营业)面积之和超过300平方米的,应当由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统一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5.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5.2.1商业综合体内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监管责任。5.2.2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灭火器材和易燃
7、易爆危险品管理、动用明火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消防安全管理。应落实下列措施:a) 应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动火审批程序、施工人员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b) 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c) 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防范措施;d)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在批准的动火作业区域内动火;e) 严禁在施工现场住宿;f)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火施工;g) 严禁随意挪用、阻碍或遮挡商业综合体内的消防设施、
8、器材,保障疏散通道不被占用。5.2.3 施工单位如需要进入商业综合体区域施工,应当预先向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应落实下列措施: a)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b) 施工现场严禁阻塞疏散通道,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c) 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用电设备超负荷工作。施工时所有电器安装、移动,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电工实施,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d)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所有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消除隐患。e) 每日施工完毕后,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现场情况,切断所有电源、气源,确认并无任何火种、火源后,关闭现场的所有门窗,方可离开。5.3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5.3.1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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