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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相对于普通作业人员,由于岗位往往更为重要,危险性更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因此技术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作为特种作业人员还应该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学法懂法,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弟1章 安全生产法律规与法律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歇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
2、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生产法中以下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弟一部关于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它的跟本宗旨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享有的保护证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利,这一宗旨是通过调整生产经营责任者,从业人员和国家管理机关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现实的,安全生产法实行属地管
3、理原则,即生产活动在谁的行政管辖范围内即由谁依法管理,而不管生产经营实体的性质和隶属背景。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最高,基他针对具体行业或工种的法规,条例,其法律地位应在安全生产法之下,如有与安全生产法相抵触的地方,必须加以修改或视为无效。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1)知情、建议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妨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与此相对应责任方有完整,如实告知的义务,不得隐瞒和欺骗。同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理建议有接受和改进的义务。/(2)、检举、控告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4、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强令冒险作业.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到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遇险停、撤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业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
5、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保(险)外索赔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从业人员的义务法制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因些从业人员要享人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应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章作业的义务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保证人民的法宝,因此安全生产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中然给
6、生产活动带来不便,但却是保护操作者免受作作伤害的直接屏障。因此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无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要安全就要知道如何才能保证安全,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安全隐患报告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有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7、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二)劳动法相关知识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渔翁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第五十四条:
8、“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生产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3、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人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休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从中可以看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过程中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即拿到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才能上岗。(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知识主要应当了解两条:1、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
9、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商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2、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3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4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1、岗、尽责2、守则3.文明与守则也是统一的。守则指遵守上下班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等。现代社会要求
10、人们不管以前熟不熟悉,都要互相协作,遵守必要的规则。惟有如此,生产才能顺利进行,才能和谐有序。作为一个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克服自由散漫的小农生活意识,严格按制度、规程办事。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工人。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务的职业道德特种作业人员由于岗位的特殊性,理应在职业道德水准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为公的道德观念理论为:一个人承担着两重重大安全责任,一个是别人的生命财产(包括国家、集体财产)安全,一个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2、精益求精的道德观念3、好学上进的道德观念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
11、重要手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内容如下: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各岗位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全部设备和系统,掌握构造原理、运行方式和特性;(3)在值班、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准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应制止,对违章作业领导要提出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反映;(4)严格遵守劳动,不迟到、不早退,提前进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值班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工作中不做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机具设备和车辆;(6)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保证运行、备用、检修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检查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发生异常和缺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联系汇报,不得让事态扩大;(7)定期参加班组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参与解决不安全问题; (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主动积极参加抢险救援。除了明确岗位职责外,还应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以便促进岗位职责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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