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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博弈与理性:农村养老方式的选择程启军2013-3-11 10:00:11来源: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广州)2005年01期【作者简介】程启军,华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工作学系,教师。(广东广州 )【内容提要】 目前我国农村相关配套政策改革滞后,导致地区差异越来越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农村在家庭养老的方式选择上也呈现明显的差异。依据农村养老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农村养老分为福利养老、家庭养老、综合养老与自主养老。这些不同的养老方式的选择是多种机制与利益作用的结果,文章从博弈论与理性选择理论的视角,分析多种养老方式选择的原因以及背后的理性机制。 【关
2、 键 词】博弈/经济理性/道德理性/沟通理性/中庸理性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分化,农村家庭伦理观发生了相应的变迁,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同时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健全过程相对滞后于家庭功能的变迁过程,致使家庭保障功能出现明显弱化1;由于社区、社会、企业与政府等力量的嵌入,农村养老得到一定制度和现实的保障,农村养老方式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是受多种因素、力量与利益的影响与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此,文章试图以博弈论与理性选择理论的视角,分析多种养老方式选择的原因以及背后的理性机制。一、运用分析的变量概念理性作为一种行动取向,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是处理手段与目标关系的工具理
3、性,第二是以某种生活方式为终极目标的价值理性,第三是通过合理程序以达到价值共识的沟通理性。基于分析的需要,本文把理性分为:经济理性、道德理性、沟通理性与中庸理性。一般而言,经济理性是在经济行为中选择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时所运用的理性。按照经济理性的要求,人们总是从多种可能的经济行为中,选择预期会导致其效用最大化的行为。经济理性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其个人性、自利性。道德理性不同于经济理性。所谓道德理性,是人从道德角度选择行为所凭依的理性。道德理性是以人为目的的实践精神活动性。这里的“以人为目的”,是以人的整体或人类的每一平等的个体为目的。道德理性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其社会性、公利性2。哈贝马斯提出的沟
4、通理性认为,人类可以透过理性的沟通建立共识。不过理性沟通需要有个“理想的言谈处境”,在这种处境之中,权力和欺诈都不存在,只有最佳论据的力量发生作用。而哈氏本人也很清楚,现实社会是不可能有这种处境的。他因此退而求其次,把自己提出的理论作为批判现实社会的标准,而不是可以达到的境界。中庸理性讲究“恰如其分”,其中的“分”并非预先设定,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因应情势(自然包括可以使用的手段在内)不断调校修订的结果。中庸理性是以整体观的视野、自我节制的心态,求取恰如其分的最佳状态。这种行动取向,正好替哈贝马斯所企求的理性沟通提供了心理的意向和准备。即是说,在工具理性的现代社会,透过理性沟通达到价值共识的努力
5、成为可能。二、我国农村存在的多种养老方式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和社会的变迁,农村养老方式上呈现出多种不同的选择和探索,从承担养老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家庭养老、福利养老、综合养老与自主养老。从农村不同形式的养老的覆盖范围来看,迄今为止,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而福利养老、综合养老与自主养老是其补充形式;从对社会整合和长远稳定来看,综合养老与自主养老无疑更有其潜力;而从情感交流的角度来看,传统的家庭养老的魅力依旧。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方式存在以下四种形式:第一,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方式作为一种维系社会稳定和代际情感交流的纽带持续了几千年,它不同于西方国
6、家的“接力”循环模式,而是采取“反哺”循环方式,即父母抚养子女,子女长大后赡养父母。建国后,由于长期实行城乡隔离的政策,与城镇职工的社会“福利型”养老相对应,家庭养老这一传统形式在农村仍被历史地延续下来。据有关部门调查和估计,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占整个养老保障的92,“养儿防老”仍是农民在养老问题上的“风险最小化”选择。由于这种养老方式能够较好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与情感需要,从而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这种养老形式在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仍在起主导作用,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区农村养老仍然靠家庭成员来维持。第二,自主养老。这种养老形式是指农村中有固定收入,或者是乡村企业职工,或者种植、
7、养殖专业户,或者是农村手工业者。他们有自己的特长,趁自己年轻时储蓄了一部分资金,到了老年时,自己可以养活自己,不要子女供养。类似自主养老独立型的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增多,也是目前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趋势之一。这种养老方式,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富裕家庭,有较多经济和社会资源的老年人,采取此种养老方式的较为普遍。第三,福利养老。这种养老方式在经济上主要是由国家和社区来承担。这种养老形式,又可分为社区养老的集中型与社区养老的福利型。前者主要是针对孤寡、残、五保老人,他们没有子女,生活上比较艰难。为了照顾这些老人,农村有些地方组织,或从农民上缴中,或从乡村工业利润中,专门拿出一部分钱照顾他们,有的办起
8、敬老院,有的让他们集中居住,做好衣、食、住、行、医直至死亡送葬等一系列服务。这种社区养老的集中型,随着社会进步,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会逐步完善,但要靠一定的集体经济来支撑。后者主要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的苏南地区、珠江三角洲的广深地区。这些地区乡村工业发达,集体经济力量雄厚,对所有农村老人都实行发放养老金制度,保证衣、食、住、行、医不受家庭因素的影响。同时,对特殊困难户、烈军属和突发性的灾难户也能给以重点扶持。这种养老形式要靠强大的经济实力来作后盾,这在我国只能是少数发达地区,甚至是少数发达的乡镇。第四,综合养老。这种养老方式是通过国家/社会、家庭与个人三者共同筹资来保障农村养老的
9、一种途径,即社会统筹、个人帐户、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农村综合养老模式。由于这种养老方式能够较好的缓解家庭与国家的负担,为养老提供制度性的资金保障,而被许多学者看作中国养老方式选择的未来发展方向。三、农村养老方式选择:因素、理性机制及其博弈由于影响养老主体和养老客体的因素的差异,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不同的家庭,在现行四种养老方式选择上的理性机制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因素有:第一,老年人的地位。现阶段,伴随农业的科技含量提高与传统的生产经验作用弱化,老年人在生产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由“老把式”型主角变成儿女的配角,生产地位的改变,再加之老人们自身几乎没有财富
10、的积累,导致他们在家庭中的权威下降,对子女赡养控制力的减弱。而这种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地区,存在着较大差异。一般而言,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如果老年人没有较多其它维系其家庭地位的资源的前提下,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低,在养老问题上,子女一般决定着养老方式的选择;而在落后地区,经济收入较大的信赖农业生产的家庭,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高,养老客体能够决定养老方式的选择。第二,老年人自身的经济能力和情感需要以及子女与老年人沟通程度。这种差异导致其在养老方式选择上存在不同。在农村,如果老年人拥有自己养活的积蓄或者是仍有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一般倾向于采取一种自主养老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的选择在
11、不同的地区表现出较大差异。一般来说,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获得经济收入渠道多的地区,这种自主型养老方式比较普遍,而这种养老方式的选择同时受到老年人自身精神需要和子女与老年人沟通程度的差异的影响,但总体而言,随着社会交往与情感交流的途径增多和范围的扩大,更多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自主养老的方式。相对而言,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农村地区,为老年人提供这种社会交往和情感交流的机会和途径更多,同时在社会思想观念比较开放的农村地区,选择这种养老方式较多;而相对更加传统的老年人,虽然具有自主养老的经济能力,但由于综合因素的影响,如当地的风俗习惯、子女的态度、老年人自己的取向等,在养老方式的选择
12、上,持一种中庸态度,采取其它的养老方式。第三,农村家庭养老意识。在农村,养老意识的差异,养老方式选择上也存在不同。(1)家本位观念的变化。伴随市场经济观念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个体的个性逐渐张扬,生活方式的变更使许多人不再依赖家庭,人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而更注重追求自己的成功和个人的幸福,敬老养老意识逐渐淡薄,使家庭养老所包含的供养、照顾和慰藉老人的责任失去依托。(2)孝道观念的变化,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广大农村出现了道德滑坡现象,特别是年轻人价值取向的变化,孝道观念遭受了猛烈冲击。有的家庭把老人是否有用和是否有钱作为对待老人的价值尺码,而不是把赡养
13、老人看成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有的甚至于虐待老人与遗弃老人,不少老人为生计所逼,不得不寻求法律保护,农村在养老问题上诉诸于法律的现象越来越普遍3。在家庭内部,如果养老的资金由子女承担,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子女较多的受农村养老意识的影响,属于道德理性的范畴;如果采取自主养老的方式,更多的是那些有一定知识与经济背景的老年人,选择自主养老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出于不给子女增添负担和享受老年生活的考虑,属于中庸理性的范畴。随着农村家庭养老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在家庭内部,作为养老主体(子女)与作为养老客体(老年人),在养老方式选择上存在博弈的倾向,博弈的结果主要取决于以上三种因素。若选择合同养老的方式,
14、无论是养老主体与养老客体更多是出于一种经济理性的思考;若选择家庭养老的方式,对于经济都能自理的家庭与老年人来说更多是情感交流的需要,出于沟通理性的考虑。另一方面,在国家内部,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第一,农村地方经济水平的差异。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与农村家庭和农民的分化,导致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的养老方式选择的理性机制的差异。进入90年代,随着乡镇企业的崛起,市场逐渐在整个经济生活中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激烈的市场竞争伴生的是自然经济的高风险,而家庭联产承包的小生产对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同时不同素质和地区的农民对市场灵敏度和对农业科技掌握程度的差异,导致了农民收入的差距不
15、断拉大,在不同地区以及同一地区农民的分化逐渐加剧,致使农村家庭在养老问题方式上也表现出不同的选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在养老方式选择上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地区经济的发达,社区有能力进行福利养老与综合养老;收入颇丰的家庭,老年人相对有较多积蓄和经济来源,有能力自主养老,家庭养老也可作为选择方式之一;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的农村,经济收入较低的家庭,在养老方式选择的空间与机会相对狭窄。一般而言,对于经济发达/落后地区的农村的富裕家庭来说,养老的主体(子女、老年人与社会/国家)选择综合养老与自主养老方式,更多是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同样,贫困家庭出于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需要,更倾向于选
16、择家庭养老的方式。富裕家庭选择家庭养老,一方面,对于子女而言是对养老客体的责任,更多的出于道德理性;另一方面,对于养老客体而言是一种精神和情感的需要,更多的出于沟通理性。而贫困家庭选择综合养老与自主养老,对于家庭尤其是子女而言,更多的是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养老客体的沟通和情感需要,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养老客体根本就无力自养,这种养老方式的选择是道德理性的严重缺失。第二,不同养老主体之间的博弈。从国家范围来看,承担养老经济支出的有国家/社会、家庭与老年人,围绕养老问题的核心资金的支付上,不同的主体支付的多少都属于经济理性的范畴。对于国家而言,从存在养老问题开始,出于维护社
17、会稳定的需要,必须承担一部分养老的资金支出,而在承担多少的问题上,由于财政收入的有限性,国家需要分一部分给家庭和养老客体;对于家庭(尤指子女)而言,它倾向于把这种开支推给国家/社会与养老客体,从而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对于养老客体而言,从自己利益出发,更需要把养老的经济负担由国家和家庭来承担。不同的养老主体,在养老问题上主要是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而在具体养老方式的选择上,采取那一种养老方式,都是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出发的。国家/社会倾向于家庭养老与自主养老的方式;家庭倾向于福利养老与自主养老的方式;养老客体倾向于福利养老与家庭养老的方式。在养老的经济分担上,不同养老主体之间的博弈最终导致综合养老方式的出现并倡导为一种更有潜力的养老发展方向与选择方式。而这种养老方式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养老金的保值与增值以及老年人的心理沟通和情感需要的问题,要使其成为农村的主导养老方式仍需不断的探索与完善。【参考文献】 1程启军.解读农村家庭变迁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J.理论月刊,2002,(12).2吕辉怀.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J.学术论坛,1999,(3).3张德胜,等.论中庸理性: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沟通理性之外J.社会学研究,2001,(2).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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