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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涉县晨升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招待费开支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即接待上级机关、行政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公司执行公务,以及有关业务单位来我公司公务活动等必需支付的合理用餐费用。第三条 接待工作的原则是:“一是热情,二是从简节约”,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第四条 开支标准(一)上级机关及行政单位、业务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严禁铺张浪费。如确需宴请,宴请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含陪餐人员)。 (二)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
2、水。如需宴请,酒水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三)陪餐人员根据来人单位对口陪同,一般控制在3人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超过4人。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列支及监督管理(一)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监督。(二)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总额控制在年营业额千分之三之内。 (三)招待费应在“管理费用招待费”科目中单独列支。不得将招待经费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也不得将其他费用支出项目列入“招待费”科目。 (四)招待费报销票据不得含有“浴足”“洗浴”“休闲娱乐”“按摩”等字样。 (五)遇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特殊处理。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1月1日 涉县晨升建筑材料制造有限
3、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管理,我公司现将差旅费管理办法下发,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涉县晨升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出差和差旅费报销审批及会议费、学习培训费等开支范围、支出标准的管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员工出差、报销审批及差旅费的标准规定第三条 员工出差需按以下程序审批:(一) 部门领导出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其他员工省内出差由部门领导同意,主管领导批准;省外出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一)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
4、差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部门领导、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审批到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销。(二)出租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同时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三)超出本办法规定的出差报销,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第五条 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一)公司领导出差的住宿费据实报销。(二)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每人每天的标准是260元,到直辖市和经济特区出差300元。(三)出差超标准住宿,原则上不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需公司主管领导在单据上签批方可报销),只按标准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的个人自理,住宿费按实际入住天数计算住宿费。第六条 差旅费
5、补助标准:本着利于工作、节约的原则,员工出差差旅费实行定额补助。出差天数根据工作任务,不分途中和住勤,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差旅费补助,差旅费补助包括伙食费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补助。(一)伙食费补助每天30元,节假日享受“出差遇节假日增发一天伙食补助费”的规定。当天往返(邯郸以远,不包括邯郸)可增发一天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每天补助5元,节假日和当天往返不重复计算。(二)因公出差确需招待对方的,经主管经理批准,报销招待费后不再领取伙食费(含司机)。(三)凡带车出差的员工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四)司机在涉县境内出车不享受差旅费补助。第七条员工出差自行改变出差路线,延长出差日期的,不予报销改变行程的
6、差旅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因工作需要,需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第八条员工外出就医、住院以及护送、护理人员差旅费规定:(一)员工因工伤需到外地就医的,必须持医院证明并经公司有关人员认定,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出。途中和候诊期间按出差标准报销。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按每天 20元补助,但不增发节假日补助。员工因工负伤,需派人员护送和护理的,经总经理批准同意,护送和护理人员可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二)员工出差期间,因病住院(急病),按出差补助标准发给补助费。住院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后停发补助费。第三章
7、参加会议的规定第九条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期间交纳的会务费、资料费、考察费必须持会议文件或通知注明的收费标准,连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据实报销。第十条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的出差、报销审批、差旅费及补助的标准同本办法“第二章 员工出差、报销审批及差旅费的标准规定”。第四章 参加学习培训的规定第十一条 员工参加各种短期的技术培训班、业务学习班、考核班、研讨班等(以下称学习班)的费用开支规定:(一)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外出参加学习班伙食补助费每天20元,其他标准不变。学习培训期间不享受“出差遇节假日增发一天伙食补助费”的规定。(二)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学习,其往返车船费、住宿费按差旅费标准执行,不发给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三)在本县及公司内部举办的学习班,一律不发给补助。第十二条 员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学习班的学费、资料费、考察费必须持文件或通知注明的收费标准,连同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据实报销。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十三条 因公出差需要借款,必须持有部门领导、主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的“借款单”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款手续。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借款应在报销差旅费时一同还清,财务部坚持“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并对占用借款一个月(按30天计)以上的,按资金成本提交公司领导进行考核。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1月1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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