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庭审系统解决方案(共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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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数字化庭审系统解决方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一、项目概述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改变传统庭审模式,实现公正与效率已经成为国内各级法院的工作主题,更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是审判管理改革的突破,是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创新,通过实施数字化科技法庭系统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体现了“阳光审判”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对庭审过程中对原被告、证人、 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电子证据画面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和网络直播,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领导在线监督的需求。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化庭审系统”通
2、过加强计算机技术、图像数字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采用先进的语音激励画面自动切换、专业的MPEG-4数字音视频编码并能够实时DVD光盘直录、音像资料库硬盘备份、网络点播、动态片头字幕叠加、嵌入式操作软件、音视频参数调整、“双码流”网络传输直播技术。实现法院系统对审判的标准化建设,利用现有的网络对审判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贯彻科技法庭应用理念,提高了审判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公平性,加强了法院在办案、办公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二、设计目标 庭审活动是以法官为中心,原、被告及其各自的律师、证人参与的交互活动。从审判业务的角度来讲,科技审判法庭是指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装备,通过扩展、延伸传统的审判法庭功
3、能,适应新的庭审需求,达到强化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的现代化审判场所,是一个集语音、数字、图像处理为一体,综合应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的真正的多媒体系统。通过构建省高院、各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庭审数字影像网络系统,我们要达到以下目标: 1、 打造一个功能完善、操作便捷、适用于各种证据类型的庭审证据展示系统。通过这一系统,规范举证程序,提高举证的效率,增强电子证据举证的可视性,使旁听席上能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当庭采录的证据可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证据库,实现各类证据的数字化,为案件卷宗的数据化奠定基础。 2、 构建庭审支持信息网络系统。与现
4、有的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联接,使庭前准备信息、当庭产生的信息、庭后合议信息实现网络化处理,最终形成多媒体电子卷宗。 3、 构建可视化典型案件案例库,实现典型案例庭审实况的数字化采录、存储、查询、播放,为审判研究、交流以及教学培训提供直观、详实的原始资料。 4、 构建全省法院系统庭审观摩网络,实现各级审判组织对疑难复杂案件庭审的实时观摩,增强审判研究的客观性,提高审判指导的针对性。 5、 构建网上直播平台,有选择地向社会公众直播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开庭实况。使百姓有更多机会观摩法院开庭,利于增长市民法律常识,增强自律意识,利于法治建设。 6、 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采用国际标准认可的软硬件
5、相互结合的视频会议,逐步试行证人远程视频会议作证,解决特殊情况下的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出差在外,不在法庭所在地、不愿公开露面作证)。待条件成熟时,与拘留所、监狱进行视频会议,试行刑事案件网上开庭,提高开庭的安全性,降低司法成本。 通过数字审判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为法院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平台,为最终实现“数字化法院”、“网上法庭”铺垫基础。 三、系统设计3.1 设计依据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工业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GBJ115-8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8566-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
6、B50168-9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3.2 设计原则任何一个设计方案的最根本前提是用户的需求,而先进、成熟的技术,可靠、灵活的应用,技术发展的趋势和良好的性能/价格比是设计方案的最基本依据。应该在不失先进性、成熟性、可靠性、可扩展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照顾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投资。 先进性图像监视系统采用MPEG4图像压缩处理技术,具有图像质量清晰,文件占用空间小,传输带宽小,速度快等特点;各子系统紧密结合,提供强大的系统集成功能; 安全性多种授权模式,可以通过IP授权访问、用户登陆权限限制、视频通道授权等多种方式控制人员访
7、问权限,保证庭审的安全性; 灵活性系统支持基于WEB方式的视频网络浏览功能,可供用户方便使用;灵活进行系统软件升级,避免对系统产生过大的影响; 实时性基于带宽的优势,各类前端信号可做到实时的传输;同时可利用其他传输通道进行实时传输,如:ADSL、ISDN、司法专用网络等; 稳定性具有独特的图像管理功能,严格控制丢帧现象;完善的视频流控制功能,保证网络传输的顺畅;管理、操作权限的分级实现,保障管理的统一、规范;强大的自我诊断、恢复功能; 完善性与数据采集监控系统无缝地结合,实现报警信号的联动,报警设备的自启动;当报警信号产生时,可实现多种可用通道的信息传输; 扩展性系统预留相应的接口以便扩充之用
8、;控制部件(软、硬件)采用模块式结构,可以方便灵活进行扩充,保证未来的适应性; 易用性基于优良的操作平台;采用模块化设计,操作简便;界面人性化;3.3 功能组成数字法庭庭审录像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1) 庭审影像视频参数调整功能,保证在不同的环境下,庭审录像质量最优;2)多画面同屏浏览人工/自动编辑视窗功能,保证庭审过程画面的完整性;3) 庭审视听资料重点段落即时标识功能,保证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法官对任何重点的发言,举证进行;4) 庭审视听资料片头文字叠加功能,保证庭审信息的完整性;5)视听资料当事人视频确认功能,保证庭审录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6)庭审视听资料库存储、备份功能,保证庭审视听资
9、料的数据安全性;7)庭审网络直播、点播功能,保证法院系统内,在有授权权限的情况下,进行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8)能够将数据保存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内,保证庭审录播的影像文件成为全省法院资源数据库重要的组成部分。庭审活动中法官通过其法台上的计算机,可以: 1) 调用庭审活动预案、相关案情资料; 2) 调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 查看相关案情的影像资料; 4) 查看当庭的实况影像; 5) 查看异地法庭的实况影像,实现异地开庭和远程作证; 6) 查看当事人各方计算机举证内容; 7) 查看实物展台的举证内容; 8) 控制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在庭内显示设备上同步输出;9) 能够和后台进行实时的信息沟通
10、;10)能够查看和确认参与庭审的当事人身份信息;11) 控制庭内灯光、窗帘、门禁、原被告双方的话筒及投影等设备; 12) 将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采录入电子档案软件,作为庭审卷宗数据的一部分进行保存; 庭审活动中书记员通过其书记员席上的计算机,可以: 1) 完成庭审前准备; 2) 对参与庭审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确认,并保留身份证扫描信息;3) 速录庭审活动; 4) 通过庭内显示设备与当事人核对庭审速录; 5) 在法官授权的情况下协助法官完成法官相关的上述控制功能; 在原、被告席上设有网络和设备接口,庭审活动中原、被告在法官的允许(控制)下,通过其自带的计算机,可以: 1) 在英特网上获取相关资料;
11、2) 将准备好的资料(文字、图片、录像)通过庭内显示设备输出;庭外的有关人员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内部的计算机网络或法院系统专网,可以: 1) 查看相关案情的文字、影像资料; 2) 查看庭审的当庭实况直播; 3) 查看庭审的当庭举证内容; 4) 查看相关庭审实况的录像; 5) 与法官进行信息交流; 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功能描述如下: 3.3.1 影像采集与网络直播 通过设备的语音激励视频跟踪功能,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录像的同步性、完整性和流畅性;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信号、混音器的音频信号输入到庭审管理中心中,服务器首先对输入的音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化,之后采用先进的音视频数据压缩算法将其转换成具有满
12、足MPEG-4标准的码流,以组播或单播的形式发送到计算机网络上,经授权的用户在连入法院专用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浏览器收看庭审现场实况。3.3.2 数字影像存储 庭审实况的数字影像(音视频数据)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在庭审管理中心上或专门配置的大容量存储服务器上存储并自动归档。当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可自动将各个庭审管理中心上存储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中央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或光盘库)上。 大型存储设备在选型是应采用有IP接口的存储设备,要求数字法庭存储设备全省IP可达,在存储结构上应该采用成熟SAN架构,并为了便于远程数据共享,支持点播,要求支持NAS功能。3.3.3 数字影像点播
13、 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点播是指经授权的用户可能通过智能检索系统调阅某一庭审的录像资料。用户无须了解各个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的存储位置,用户所面对只是智能检索系统,用户输入其所要检索的庭审活动的关键字,系统会列出符合检索条件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列表,用户先选择相应的庭审活动的录像资料,再选择播放形式。之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向点播服务器请求点播所需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点播服务器根据系统内的存储记录,取得相应的音视频资料,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将用户点播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发送到网络;之后用户使用常用的流媒体播放软件收看其所点播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 3.3.4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包括文字数
14、据资料管理及相关的庭审活动的影像资料管理,它提供对庭审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存储和备份服务。具体表现为法院庭审活动自动录像、智能编辑、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回放能力。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必须能够与全省法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即庭审数据资料管理能够自动转入省法院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电子档案系统里可以直接调阅庭审数据影像资料。 3.3.5 多媒体示证 法庭透过一个多媒体平台,揉合影音和数码讯号,以图像、文字、视频和计算机画面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示证平台组合包括实物展台、实物举证投影机、适用不同形式(包括光盘、影像光盘、数码影像光盘、迷你光盘和MP3)的影音收录和播放器材,以及完善的综合音响
15、系统等。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远程证人举证等功能。 系统在实物举证投影的同时,可以将实物举证的图像数字化并成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 系统允许当事人自带电脑运用任何技术手段用电脑屏幕显示的内容(可视)支持自己的举证。系统可以将当事人自带电脑的屏幕显示内容在庭内显示设备上显示、同时在网络直播并采集成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同时,系统必须保证当事人自带电脑不能与法院内部网络连接,也不能允许当事人自带程序在法院电脑中执行,以保证法院网络免遭攻击。 网上证据的引用也必须采用不与法院内网连接的电脑(或当事人自带电脑)通过系统进行,以确保法院网络的安全。 3.3.6 电子显示法庭内设有电子显示
16、设备以保证各种证据的清晰显示。在每个法官、原告席和被告席、证人席、犯罪嫌疑人席设内嵌式液晶显示器,法官、原告、被告引用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均可以在法官的允许(控制)下在显示器上输出。为了法庭的旁观席能够清晰观看原、被告和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图像及其举证材料,在旁观席前方应设有大屏幕投影或大屏幕等离子显示器。法庭外设有大屏幕显示,庭审安排、公告信息、公开的庭审实况均可以经过授权在其上显示。 3.3.7 异地举证和网络开庭 异地(庭外)证人可以使用系统进行举证,异地(庭外)证人通过网络将声音和图像传入庭内并可以和法官及原、被告双向对话,实现远程举证。法官可以控制异地证人的影像是否投影输出,并可
17、在必要的时候对证人的影像做局部遮挡处理、对证人的声音做变音处理,以实现不宜公开出现的证人的隐蔽作证。 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几个法庭可以在同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庭审活动。各个法庭内的各个显示屏在同一时间显示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各个法庭的现场活动影像,从而使得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各个庭审元素可以实时协同完成一个完整的庭审活动。 3.3.8 集中控制 法官或者法官指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授权的网络终端对各个庭审元素的实时控制: l 显示系统的开机、关机; l 举证设备(示证仪、录像机、DVD机、录音机)的开机/关机等; l 举证显示的允许与禁止; l 图像信号切换; l 法官、原告席、被告席、同声翻译扩音器的
18、开启、关闭与切换; l 投影屏幕的升降控制; l 窗帘的开启、关闭控制; l 分区控制法庭内所有的灯光; 3.3.9 应急情况处理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具有紧急求助呼叫等功能。 四、数字审判法庭布局设计 4.1 数字审判法庭布局 数字审判法庭布局应如下图所示: 数字审判法庭的信息布局可分为计算机网络、音视频采集、举证信息采集及庭上设备控制四大部分。 (一)、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采用三级体系结构。 法庭上法官、书记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显示扩音控制系统、流媒体服务器和庭审智能控制服务器都接入到法庭局域网络。 法庭局域网络通过网络连接设备接入法院专用网络,网络连接设备可以控制该法庭的音视频数
19、据流是否发送到法院专用网络,并可控制远程终端是否可以接入该法庭局部网络。 法院专用网络内的内容,通过隔离设备转入因特网。 三级网络可以充分保证法庭上的各个用户、法院专用网络及远程网络上的已认证用户之间进行实时安全的信息交互。 (二)、音视频采编播: 法庭上各个摄像机和拾音器采集的视音频信号通过庭审管理中心压缩加密之后以组播方式发送到法庭局部网络上,法官可以通过庭审管理中心上的控制器来选择某路图像在庭内显示设备上显示。 (三)、举证信息采编播: 法庭上各个举证设备如从示证仪、当事人自带电脑的显示、录像机等采集的视音频信号通过庭审管理中心压缩加密之后以组播方式发送到法庭局部网络上; 法官、书记员、
20、原被告及其辩护律师的计算机和实物展台的图像显示信号接入庭审管理中心,法官可以通过控制庭审管理中心来控制选择某路具体物证信息在庭内显示设备上的显示。 (四)、庭上设备控制 法庭上的各种设备如投影仪升降系统、幕布控制器、窗帘控制器、灯光控制系统、法庭门禁系统、报警器及传唤系统等设备通过总线连接到智能设备控制服务器上,智能设备控制服务器通过法庭局部网与法官的计算机相连;法官或法官授权的法院工作人员就可以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控制庭上各种设备。 下面对智能化法庭的设备进行分层描述:4.2 数字审判法庭全局 l 法院内部网络 如图所示,在法院内部网络上存在众多的功能、权限及职责不同的用户,不同的用户对某个法庭
21、的庭审关注程度不同。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影像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及相关的法庭内的智能化相关信息存在于法院内部网络上,并与省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无缝连接,系统自动获取综合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法院内部网上的某个用户如果希望观看某一法庭的庭审,并且他具有相应的权限,该用户使用浏览器进入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发出请求,系统在对该用户认证之后,通过法庭局域网连接设备将音视频数据和举证信息组播到法院内部网,用户获得相应组播组信息和密钥,加入组播组收看庭审直播。 数字审判法庭系统可以保证系统对各种庭审设备的的兼容性、扩展性及安全性。 l 法院系统专网 法院系统专网上的远程用户如果希望观看法院的相关法庭的影像数据
22、及相关其它信息。要经过以下步骤: 要取得相应权限; 向目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的数字审判法庭系统发出请求; 数字审判法庭系统通过对该用户认证之后,将相关法庭的庭审信息的组播组信息发送给远程用户; 该用户加入组播组,接收音视数据流和举证信息; 对于不支持组播通过的某些路由网段,科技审判法庭系统提供单播连接服务或组播隧道服务; 数字审判法庭系统支持同构系统间的互联,从而支持异地(远程)开庭和举证。 l Internet网络 为了保证智能化法庭中的相关信息安全,Internet网络直接连入法庭,但不与法院内部网络连接。当事人可以使用自带的电脑接入Internet帮助其举证,但只能通过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将可
23、视的举证结果经过转换进入法庭的庭内显示设备和法庭局域网,系统保证举证采集的安全性。 4.3 大法庭数字庭审系统设备布局总体介绍:根据大法庭的实际面积和现场布局,数字采编主机安放于书记员操作台内,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主机房可进行远程管理;这样的优势在于节省人力;由于光盘刻录集成在书记员终端软件里面,所以操作简单、方便,每次开庭由书记员操作即可,同时将开庭前的庭审案由通过网络传送到中心服务器时,服务器开始同步录像。这样可以双管齐下,共同享用此系统,增加了系统的使用功效。功能实现:l 语音激励庭审画面自动采编:通过语音激励,自动跟踪拍摄庭审过程中陈述人的特写画面,同步进行数字切换编辑。当陈述人陈述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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