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共7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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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前言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12年2月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245号)批准实施。现行规划实施以来,马鞍山市行政区划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迎来了跨江发展的历史机遇,区位优势愈加突出。同时,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马鞍山
2、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6年修订等规划的出台,对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定位进行了重新调整,使土地利用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现行规划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布局,进一步确保全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现行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马鞍山市实际情况,开展马
3、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形成了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简称“规划调整方案”)。此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行政区划调整后马鞍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三区、三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当涂县、和县、含山县),土地总面积为.1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期限与现行规划期限保持一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和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各县(区)须在保证落实本规划调整方案下达指标前提下开展本行政辖区内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保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完
4、善区域交通路网、保障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上、下级规划衔接。1 区域基本情况1.1 自然环境条件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地处东经1175311852、北纬31243202。区域内长江东西贯穿,东邻南京市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北接滁州市全椒县,西毗合肥市巢湖(县级市),南泊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县,东南连芜湖县、宣城市宣州区。市区北距南京市区45公里,南距芜湖市区40公里,205国道、宁芜铁路纵贯全市,临江近海,紧靠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安徽省的东大门、南京市的后花园,是安徽省融入长三角、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前沿城市,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马鞍山市属长江中下
5、游冲积平原的芜湖马鞍山丘陵水网平原区。江南片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平原、丘陵呈带状分布,自东向西从丘陵、岗地逐渐过渡到冲田、平原圩区、沿江洲地;江北片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西、北以低山丘陵为主,多为波状起伏的丘陵、岗地,岭北沿滁河有一狭长型圩区,中南部和沿江为长江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并间分散着小片的低岗山地。全市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区内降水季节性强,时空分布不均,59月降雨约占全年降雨的60%以上,多年平均降雨量1096mm,年平均气温15.6C。境内河道纵横、湖泊众多、沟塘密布,主要的河流有滁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青山河等,均属长江
6、水系,较大的湖泊有石臼湖等。1.2 社会经济条件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1184号):将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2012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03号):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将当涂县的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划归博望区管辖。至此,马鞍山市行政管辖范围由三区一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当涂县)调整为三区、三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当涂县、和县、含山县),土地总面积由.80公顷调整为.15公顷,市区面积由35309.6
7、2公顷调整为73305.48公顷。201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27.7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60万人,农业人口146.10万人,户籍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5.84%;根据抽样调查,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2.9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42.50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0.4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3.93%。近年来,马鞍山市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趋势,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多项人均指标位居安徽省前列。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57.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
8、增加值83.6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59.5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14.16亿元。1.3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马鞍山市土地总面积为.15公顷。其中:农用地.8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4.22%;建设用地67914.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77%;其它土地36484.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1%。(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2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8.21%;园地1128.0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38%;林地58997.3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63%;牧草地20.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65443.78
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77%。(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55346.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1.50%;交通水利用地11118.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37%;其他建设用地1449.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3%。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26789.3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45%;农村居民点用地28557.4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2.05%。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4313.8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35%;水利设施用地6804.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02%。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49.
10、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3%。(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滩涂32507.7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9.10%;自然保留地3976.7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0.90%。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 现行规划主要指标情况由于规划实施后行政区划的调整,全市现行规划指标是指与“二调”衔接后马鞍山市现行政管辖范围内规划指标(包括原马鞍山市、和县、含山县)的汇总量,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7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00公顷以上;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2811.51公顷、林地面积为54798.39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29.68公顷。到2020
11、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260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240.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687.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360.00公顷以内。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305.8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4217.9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1355.8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不少于11851.36公顷。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6.05平方米。2.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20062014年,全市因新增建设占用减少耕地5971.20公顷、生态
12、退耕等减少耕地718.2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增加耕地6891.33公顷,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截至2014年底,马鞍山市耕地面积为.29公顷,比现行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的.67公顷多1282.62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目标。(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现行规划确定马鞍山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00公顷,结合 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确定实际保护的基本农田面积为.88公顷,比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1617.88公顷,超额完成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同时,全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综合运用生物工程等措施提高了耕地质量等别。(三
13、)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情况2009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从62040.41公顷增加到67914.71公顷,净增加5874.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51297.08公顷增加到55346.75公顷,净增加4049.6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从21685.97公顷增加到26789.34公顷,净增加5103.3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10743.33公顷增加到12567.96公顷,净增加1824.63公顷。和“二调”衔接后规划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指标相比,截至2014年底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还剩余4685.29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1106.75公顷、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14、规模突破2102.34公顷、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还剩余5792.04公顷。(四)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20062014年间,马鞍山市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3088.4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8530.74公顷、占用耕地5971.20公顷,分别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及占农、占耕指标的80.27%、60.00%、52.58%;和规划指标相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3217.34公顷、占用农用地指标剩余5687.16公顷、占用耕地指标剩余5384.66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及占农、占耕规模均未突破规划指标,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五)林业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20
15、05年马鞍山市园地、林地、牧草地等主要生态用地总面积为55475.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70%。规划实施以来,全市生态功能用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地空间不断扩大,生态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截至2014年,马鞍山市园地、林地、牧草地等主要生态用地总面积增加到60145.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例提高到14.85%。(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情况2014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142.5万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26789.3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188平方米,比现行规划目标的126.05平方米多61.95平方米,没有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
16、进一步提高。(七)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以来,建立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的引导控制模式,积极做好规划能源、交通、水利、旅游、环保等基础设施用地安排。据统计,已实施的重点项目如下:1、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安排20个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已实施的项目有13个:马鞍山长江大桥、宁安城际铁路、东环路改造(马芜高速)、314省道改道、205国道改造、东部环路、慈湖港区、芜申运河、S105合马路改建一级公路、马巢高速、海峡大道、通江大道、S206滁芜路。2、水利设施项目规划安排8个水利设施重点项目,已实施的项目有5个:慈湖河整治、东湖公园水利项目、秀山湖公园水利项目、驷马山大型灌溉区实建
17、配套、滁河整治等项目。3、能源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安排5个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已实施的项目有4个:科创中心二期、扩建220千伏香泉变扩建、110千伏华阳变等项目、川气东输项目。4、旅游项目规划安排4个旅游重点项目,已全部实施:龙湾休闲旅游项目、濮塘体育休闲项目、颐然山水庄园项目、如山湖旅游项目。5、环保及其他类型项目规划安排8个环保及其他类型重点项目,现已基本全部实施,包括霍里东部污水处理厂、采石风景区出入口整治等。2.3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结论2.3.1现行规划取得的成效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一)耕地和
18、基本农田得到保护规划实施以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并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同时,加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耕地占补平衡得到严格落实。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树立基本农田标志牌,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层层落实,保障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有效落实。(二)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规划实施以来,严格审核城镇建设规划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规模的盲目无序扩张,促进了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土地闲置浪费现象明显减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率从2005年的88.30%提高到2014年的9
19、0.99%;单位建设用地GDP从2005年的154万元/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200万元/公顷。(三)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规划实施以来,兼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在规划的规范和引导下,有效保护了生态湿地等自然资源,在水源涵养地、沿江等生态敏感区适度增加了生态保护类用地建设,生态用地比例得到逐步提高。(四)各级政府和用地部门的规划意识不断加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年度计划调控、建设用地管理等手段,加大规划实施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土地资源跟踪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利用,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知度不断加深,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
20、用规划的地位明显提高。2.3.2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一)规划的前瞻性不足现行规划实施期间,马鞍山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迎来了跨江发展的历史机遇;同时,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6年修订等规划的出台,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规划已难以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规划科学性不够编制现行规划时,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是依据2005年的基数下达的,而2005年基数与二调
21、成果的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存在巨大偏差,缺乏科学性。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成果数据显示全市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已经分别突破规划2020年指标1106.75公顷、2102.34公顷,给规划实施管理和用地考核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三)规划协调衔接程度有待加强由于没有权威的土地规划法规作支撑,规划的权威地位得不到保障,各行业规划常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加之各部门统计口径、规划期限的不同,造成城乡、交通、水利、能源等各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密切,没有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领各项建设规划的作用。3 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思想和原则3.1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土资源
22、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划调整完善的文件要求,主动适应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新形势,加快推进工业强市、以港兴市、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民生共享发展战略,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全面了解规划执行情况和用地需求,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原则的基础上,促进规划向保护型、存量型、空间管控型转变,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增强土地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构建一江两岸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达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土地利用总目标。3.2 基本原则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护耕地,提高质量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
23、会稳定出发,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补充优质耕地,推进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方向的转变。(二)控制规模,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规模,严格执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标准,规划调整完善须严格落实调整方案重新分解下达的用地指标;新调入的建设用地地块应避开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不得占用重要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禁止建设用地边界。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稳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三)统筹用地,突出重点坚持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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