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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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1 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成本管理人员。3 职责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结算复核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4 方法与过程控制4.1 有关概念4.1.1 本实施细则中的工程结算是指主体土建、主体安装、装修、园林环境、配套设施等建造工程的结算。4.1.2 本实施细则中的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结
2、算书(含竣工工程造价结算、固定合同总价确定之前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造价的再确认过程。4.1.3 本实施细则中的已复核项目是指项目工程范围、工程量经复核人全面核验或抽查后确认,且项目单价、计费、索赔价款、总价等已核准的项目。4.2 工程结算复核原则4.2.1 廉洁公正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不应将私人情感带入工作中,须廉洁严明、公正、客观地进行复核工作。4.2.2 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工程结算初步结果已产生的情况下开展的,也是工程结算数据产生的最后一关,结算复核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极高的准确性
3、完成工程造价的再确认。4.2.3 可复查性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保存好真实、完善的工程资料、复核期间的会议资料和审批记录、复核情况登记表格等,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4.2.4 责任共担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员一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4.3 复核人的权利和责任4.3.1 复核人的权利 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档案资料等,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拖延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对初步审核结果及审核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配合复核工作,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拒绝配合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复核人有权
4、对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自行修改或对工程量经抽查发现有误的项目要求经办人员重新验算修改。 复核人有权就经办人员或外委单位的审核工作质量向主管领导建议给予适当奖励或惩罚。4.3.2 复核人的责任 复核人应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文字资料进行核验、查实。 复核人应对工程结算中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测量,并召集经办人员和知情人员问明情况。 复核人应在复核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资料及填写好的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档整理完毕,不得有缺漏、丢失的情况。 复核人应如实向主管领导汇报复核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复核人对未进行资料复核、现场踏勘承担失查责任。 复核人对工程结算最终结果承担30%
5、责任。 复核人对在复核工作阶段进行的调整承担全部责任。4.4 复核的基本方法4.4.1 工程结算复核方法工程结算复核方法主要有:全面复核法、重点抽查法、对比复核法、筛选复核法、标准复核法、分组计算复核法、利用手册复核法、分解对比复核法等种类。4.4.2 复核基本方法释义 全面复核法:全面复核法又称逐项复核法,即按结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顺序或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复核的方法。 重点抽查法:抓住工程结算中的重点(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复核的方法,发现哪部分偏高则重点复核哪部分。 对比复核法:利用同类型或相似的已建工程的结算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先进行主要技术经济指
6、标的比价,而后重点对问题项目进行细致复核。 筛选复核法:对各工程的单方造价、钢筋含量、混凝土含量等指标以及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和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技术经济指标加以总结提炼(并注明其适用的建筑标准)形成复核的筛子,对不能通过筛子的问题项目,须重点对其进行细致复核。 标准复核法:利用标准化、通用化的施工图,先确定标准化部分工程的结算,以此为标准进行结算复核。 分组计算复核法:把结算中的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邻且有一定内在关联的项目编为一组,复核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 利用手册复核法:把工程中标准化的工程或部品整
7、理成结算手册,按手册对照进行复核。 分解对比复核法:对于费率合同结算,按直接费与间接费进行分解,然后再把直接费按工种和分部工程进行分解,分别与复核的标准结算进行对比分析。4.4.3 复核基本方法选用工程结算复核时,可结合工程的特点以及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选用其中一种或多种复核方法,复核时也可采用重点抽查复核、对比复核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组合性方法。比如,易于计算的工程量如土建中的脚手架、安装中的设备、绿化中的树木、垂直运输费等项目可采用全部复核法;不易全部复核工程量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防水单价、油漆工程、安装中的管线等项目宜重点抽查复核,举一反三。4.4 复核的过程控制4.4.1 复核时间
8、要求复核工作内容是以对比、抽查为主,要求高效而准确。复核工作的持续时间应控制在初审时间跨度的1/5内,例如:初审历时15个工作日,则复核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4.4.2 结算资料复核 针对工程资料完整性的复核,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经初步审核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补充协议;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应的预算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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