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期末复习题(共11页).doc
《劳动法期末复习题(共11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法期末复习题(共11页).doc(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法期末复习题.txt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丶爱情是个梦,而我却睡过了头名词解释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
2、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范围内,用人单位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2、劳动合同的内容即合同中所确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性;3、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
3、性和对应性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5、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地位签订合同时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存在隶属关系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比较 1、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是企业,劳动者一方是代表全体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中虽然用人单位一方也是企业,而劳动者一方是职工个人。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是关于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的协议,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以及法律,法律规定应当纳
4、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内容只适用于企业和劳动者个人。 效力不同,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效力 目的不同(三)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3、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和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自带工具、牲畜等来企业工作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8、租赁经营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利
5、息;10、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的区别1、实际受益者不同;社会保险:凡参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社会福利:限于特殊境况者1)因生理缺陷而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为国家和社会尽义务作贡献而需要特殊照顾的3)因为无依无靠和未成年等必须借助社会力量对其赡养、抚养的4)其他特殊情况的社会成员社会救济:限于无力维持最低生活者 2、保障水平不同社会福利:维持或略高于一般生活水平社会救济:限于维持最低生活需要,且属于临时性短期补助社会保险: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略低于或不低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且属于经常性、长期性的物质帮助3、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
6、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不具有强制性二、养老保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
7、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三、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
8、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9、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NO.14视同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NO.15五、失业保险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0、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六、生育保险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
11、、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根据劳动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根据劳动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一)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二
1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四)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项目劳动法NO.12最低工资的确定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15、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与口头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
16、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条款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法 期末 复习题 1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