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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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3. 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4. 职责划分4.1 人力资源
2、部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4.2 设备技术部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
3、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4.3 物资采购部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4.4 党群工作部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4.5 各部门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5.1.2从事职业危害人员均按实际接触天数计发保健费。5.1.3保健费以现金形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不得以其他实物形式替代。5.1.4从
4、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体检、住院检查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照常享受保健津贴。5.1.5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享受健康休假(具体参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1.6公司内直接生产人员及综合管理部清洁工、水暖检修工发放保健费。5.1.7运行部、检修部及设备技术部等部门的生产管理人员不发放保健费。5.2 保健费发放的原则5.2.1根据员工每月实际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天数及所属工种的保健费标准,核发保健费。5.2.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保健费5.2.2.1员工在休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各种假期期间。5.2.2.2员工因公出差或者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期间。5.2.
5、2.3因公司其它工作需要抽调到其他部门或临时项目部工作期间。5.2.2.4因工作需要外借其他单位的,从外借之日起不予享受保健。5.3健康体检规定和要求5.3.1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3.2 对于从事放射、焊接的特殊工种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5.3.3 对于机动车司机和噪声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5.3.4对于从事粉尘及化学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5.3.5 对于公司其他人员(包括生产、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等)每二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5.3.5 经体检确定患
6、有职业病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5.4 职业病患者的治疗5.4.1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职业病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职业病患者应主动配合进行积极的治疗,并遵守人力资源部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治疗期间的工作安排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报请主管领导后予以明确。5.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和要求5.5.1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具有防护能力的用品。 5.5.2对于从事特种生产作业和特种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员工,应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为员工个人配发
7、具有特种防护功能的用品。5.5.3对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静电的生产作业场所的员工,禁止发给或使用化纤织物的个人护品。5.5.4公司配发给员工的防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每个员工应爱护并正确穿戴和使用,不准用劳动防护用品换取其他物品或转让他人穿戴使用,更不得转卖。5.5.5为员工购置和配发的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5.5.6严格控制劳保费用的支出,不得任意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5.6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确定的劳保需求和费用,编制采购计划。5.7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流程5.7.1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的领用(毛巾、手套、肥皂、防暑降温物品等消耗性
8、用品除外),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周期和标准,核发品种和数量,并通知各部门事务员、设备技术部劳保库房,统一领取和调换。5.8工作变动时防护用品的发放执行以下规定5.8.1员工内部调动以人力资源部通知单为准,从调动次月起按新岗位的规定标准发放。5.8.2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均需按使用年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折价,本人一次性向财务部交清余值费,方可办理离厂手续;5.8.3凡属借用或公用的防护用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折价赔偿。5.8.4脱产上学、休长假、外借等不在岗人员自脱离岗位之日起停发劳保及防护用品。员工因各种休假脱离岗位在一个月及以上者,由所在部门考核,
9、停发消耗性防护用品。5.9 劳保用品发放纠正5.9.1每季度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差错,进行收集整理并在下一季度劳保发放过程中进行补发。5.9.2由职能管理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依情况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责任部门进行纠正。5.10 个人劳保用品防护检查5.10.1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现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5.10.2设备技术部、检修部、运行部安全专责每月对现场员工进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附件3)。6.检查与考核6.1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党群工作部)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实施。7. 附则7.1 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7.2 本制度由公司
10、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附件1:劳动用品管理标准(2010版)劳动用品管理标准1 范围 本程序对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进行了规定,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HYDB 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GB 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3 职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是公司
11、劳动保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需求计划的编制、发放等工作。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的评定工作。负责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工作。 负责发放的管理工作。3.2 工会职责 a) 参与并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b) 参与审查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及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c) 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3.3 设备技术部仓储职责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调换工作。负责对主要劳动保护用品报废的鉴定工作。3.4 物资部职责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质量等。4 程序4.1 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劳动保护用品按用途可分为下列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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