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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BEST人事制度 总则第一條 为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考勤、离职、请假、休假、薪资、福利、骚扰与虐待、歧视、投诉、奖惩等事项除按国家规定外, 皆按本制度执行。第三條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 均统称为本公司员工。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则 。 聘用 试用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员工, 一律公开条件, 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 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條 员工的聘用 , 根据业务需要 , 由各级主管以书面形式向经理申请 , 再交由人事部门
2、统筹对外招聘 。 第四條 凡经考试合格被录用者, 应先行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 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五條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或持假学历文凭者, 可随时停止雇用。 第六條 所有被录用者必须由人事部办理入厂手续, 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第七條 所有被录用者的人事资料必须由用人部门主管、经理、人事部负责人签核后, 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办理入厂手续时, 需备以下资料: 一) 填写个人履历表;二) 交身份证复印件;三) 交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四) 被录用为职员者须交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第八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雇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 曾被本公司解雇或未经核准,擅自离职者
3、; 二) 未满16周岁者; 三) 患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者; 四) 使用及分发毒品者; 五) 参加不良帮派组织者。 考勤第一條 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是 8 小时, 每周正常工作时间是 5 天, 超出正常工作时间, 按加班计算。 第二條 公司因生产需要,可弹性安排工作时间但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员工,且弹性安排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天如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则按加班计算第三條 公司如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与工会协商并事先取得员工的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如不愿加班的员工,可在上签名登记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相关劳动法规对加班小时的限制第四條 公司如因以下紧急业务需要,经与工会与劳动者协商
4、后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劳动法规对加班小时的限制紧急业务需要是指:) 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其它情形:如停电、物料送货延迟、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非正常生产旺季等第五條 公司当有以上紧急业务需要且用尽其它方法不能解决后可要求工人在休息日加班工作,公司需依法付给工人加班时薪。且公司需确保工人连续工作日无休的次数于每一年不多过16次。第六條 根据需要,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分成两批(特殊人员如厨房、保安等除外) :
5、第一批正常上下班时间为: 上午: 7:45 - 11: 45 ; 下午: 13 : 15 - 17: 15 第二批正常上下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 00 ; 下午: 13 : 30 - 17: 30第三批正常上下班时间为: 上午: 8:15 12: 15 ; 下午: 13 : 45 - 17: 45 第七條 职工每日上下班应按照规定时间打咭, 以作出勤记录及当月核薪考绩凭据。第八條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 , 须有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名批准 , 并要填写出厂许可书 (出厂许可书上需写清楚出厂时间 , 出厂原因和去向等) , 出厂时交给保安室作记录. 离职第一條 离职分为辞职、自
6、动离职和解雇三种 。第二條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 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单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经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管理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 , 到期时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條 申请辞职者在员工离职单得到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后, 依员工离职单的离职日期准时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离厂手续时, 须清楚移交以下物品:) 生产工具 (交回给主管);) 制服、工鞋、 厂证 (交回给人事部);) 办公用具 (交回货仓或移交接任者);) 办公设备、档案资料(交回给主管或接任者).第四條 辞职者所有薪资由财务部一次清算,辞职到期发放给辞职者。第五條 未经正式程序申请辞职而擅自离
7、职者, 当自动离职处理。第六條 自动离职者当自动放弃在厂的所有权益, 包括薪资、自动离职者在厂一切物品由人事部清点处理。第七條 本公司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公司有权予以解雇,且不须支付补偿金: 一) 在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1 . 违反国家法令, 违法乱纪者 ;2. 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或不经公司同意,将公司财物赠送他人者; 3 . 盗窃或侵占公司财物 , 挪用公款者; 故意损坏公物者; 4 .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 , 且有威胁行为者; 6 . 泄漏公司机密 , 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 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7 .
8、 品行不端, 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 ; 8 .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 盗用印章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9 . 被记大过两次者; 10 . 使用及分发毒品者。三) 长期不能胜任所担任工作者; 四) 因病(非职业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仍不能正常工作的长期病患者; 五)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第八條 凡有上述情形之一者, 由其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解雇申请, 并写员工离职单递交人事部, 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核后方为生效。 第九條 公司解雇因病(非职业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仍不能正常工作的长期病患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但需按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十條 被解雇者自被通知离职之日,
9、应按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手续时, 须移交清楚以下物品: ) 生产工具 (交回给主管);) 制服、工鞋、 厂证 (交回给人事部);) 办公用具 (交回货仓或移交接任者);) 办公设备、档案资料(交回给主管或接任者).第十一條 被解雇者所有薪资由财务部一次性清算, 在离职当日发放员工本人 (特殊情况除外) 。 请假 休假第一條 本公司以下列假期为例假日(以国家劳动法为准), 如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人协商后可照常上班, 但需按国家规定以加班计算。 一) 法定假期: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
10、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 每星期六、日 (双休日) ;三) 其它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 四) 法定假期如逢星期六、日 , 在其后工作日给予补假 。 第二條 员工请假分为下列四种: 一) 事假: 因事必须亲身处理者, 可以申请事假;二) 病假: 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可申请有薪病假.三) 工伤假: 因工负伤者可申请工伤假;四) 产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持有结婚证, 准生证的女员工, 可享有九十天的有薪产假。 第三條 请假人员须依以下程序请假: 一) 事假、
11、病假请假一天以上不满七天的, 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请假;二) 事假、病假请假一个星期以上不满一个月的, 须提前一个月申请请假;三) 事假、病假请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 须提前三个月申请请假;四) 申请有薪病假须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 申请工伤假须具备人事部的 五) 如因突发病临时请假时, 事后也须提供公立医院证明。第四條 请假人员必须依以上程序到人事部填写请假表, 并提交所需证明, 经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第五條 未经上述正式程序请假, 擅自旷工三天者, 根据相关法规作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除外).第六條 年休假: 本公司依其在本公司的服务年资, 可分别给予年休假. 具体如下:
12、一)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十年者, 可享受带薪年假 5 天; 二)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十年以上未满二十年者, 可享受带薪年假 10 天;三)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 可享受带薪年假 15 天。 薪资第一條 本公司员工以计件或时薪计资。 第二條 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上班的, 按加班计算。 加班薪资计算如下: 一)每日正常工作 8 小时, 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薪酬;二)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薪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薪酬. 第三條 停工待料期间按相关法规给予支付工资。第四條
13、 本公司员工因工负伤的, 工伤期间给予基本工资。 第五條 本公司每月准时发薪, 发薪日期为每月25日- 30日。公司发薪时,应提供明细工资单 福利第一條 凡本公司员工皆享有下列之福利: 一) 公司依员工在本公司的服务年资给予其有薪年假. (详见上请假 休假第六条)。二) 公司每月给员工派发两次生果, 两次纸巾,为每月寿星发放生日蛋糕或红包。三) 公司设有培训室,图书室, 卡拉OK室, 篮球场和羽毛球场, 及举行各类比赛活动, 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重大节日给职工加菜, 每年举行一次嘉年华大抽奖活动, 并举行一次管理阶层春茗晚宴聚会活动等。第二條 公司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给职工办理暂住证、购买社会
14、保险。 一) 暂住证的费用由员工本人负担。二) 保险费用由公司、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分担.第三條 公司每天供应早餐、午餐、 晚餐,费用由公司及员工共同承担。第四條 员工宿舍水电费用 , 由公司及员工共同承担 。 骚扰 虐待 第一條 本公司保护员工的身体和人格尊严。 禁止任何形式的骚扰、 虐待和体罚 。 第二條 骚扰包括性骚扰和歧视性骚扰。一) 性骚扰是指带有性含义的接近,要求提供性方面的愉悦或其它带有性意味的身体或语言表现, 直接或间接地表示以这些性服务作为雇用条件, 或换取现有承诺的工作利益. 如有利的评语、提高工资、 晋升、增加福利或继续雇用等。 二) 歧视性骚扰是指对某人的种族、肤色、性
15、别、 信仰、性倾向、年龄、国籍、残障而对其加以诋毁 , 或对其表示不友善、厌恶的言辞、 行为或举动 。 第三條 虐待是指对员工身体进行殴打, 对人的精神, 心理进行攻击和折磨。第四條 本公司如收到骚扰和虐待事件, 将会采用切实的谨慎和保密的方式迅速进行调查。 如调查属实, 将会对肇事者作出适当的惩罚措施。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等 . (详见奖惩第四条) 。 歧视第一條 公司根据员工执行工作的能力,而非个人性别、种族、宗教、国籍、政治意见、社群,族群等来雇用、支付报酬、晋升和奖惩第二條 新进员工及已雇员工均有平等就业机会第三條 员工薪酬按同工同酬原则厘定第四條 员工享有房屋、保健等
16、福利机会平等第五條 员工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第六條 公司禁止强制验孕作为雇用条件或继续雇用条件 投诉第一條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言论自由, 本公司设置了投诉制度. 当遇到被骚扰、被歧视、被虐待、被体罚或受到不平等待遇, 人格受到侮辱时或对食宿、生活、娱乐、工作环境等方面有任何不满或建议时, 可以通过本投诉机制寻求解决。 第二條 投诉方式分为口头投诉和书面投诉。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利不受威胁, 公司同样也接受匿名投诉。 第三條 投诉的渠道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向上司提出;二)向人事部提出;三)向投诉委员会提出;四)向工会提出;五) 将书面投诉意见投进意见箱;六) 直接致电投诉热线:。第四條 本公司保
17、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言论自由本公司员工如对食宿、生活、娱乐、工作环境等方面有任何不满或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上第三条各途径提出个人意见第五條 公司处理投诉事件的程序如下:一) 有关管理阶层 、人事部或工会收到投诉书后, 统一交由投诉委员会解决。二) 投诉委员会收到投诉书后, 由工会主席根据具体情况召集委员开会讨论, 视事件的真实性程度表决是否受理该案。 三) 投委会表决通过受理该投诉案件的, 由工会主席分配人员组成临时项目小组展开调查。 四) 经调查后如投诉事件属实的, 则投委会根据公司规定对肇事者作出适当的惩罚。 这些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等。五) 自收到投诉案件之日起, 投诉委员会须于
18、一星期内对该案件给予答复。 答复将分以下两种情况: 1. 书面答复: 对于有署名的投诉将对该投诉人给予书面答复, 并根据该投诉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公告该处理结果以示警戒; 2. 公告答复: 对于匿名投诉将通过公告给予答复。六) 如投诉者对投委会的处理不满意的, 可以在一个星期内向最高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 申诉, 并写明申诉理由。 公司会在一个月内对投诉人给予书面答复, 并采取措施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 奖惩 第一條 员工为公司获得重大社会荣誉、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有其它突出成绩者,将予以奖励,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 记大功、 记功、 表扬等。一)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予 “
19、记大功”。 1 .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 或重大变故, 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2 . 在恶劣环境下, 冒生命危险尽忠职守者; 3 . 对于舞弊, 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 能事先揭发、制止者;二) 协助完成第一)项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可予 “记功” 。三)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予 “表扬”。 1 .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 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 2 . 领导有方、 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 遵守规章、服从领导, 堪称全体员工楷模者; 4 . 节省物料或发明创造有显着成绩者。 四) 其它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 具有事实证明者, 亦得以奖励。 第二條 员工的奖励, 以
20、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 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第三條 对员工的奖励人事部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存档 , 以作为晋升和加薪的一个参考 。第四條 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将予以惩处,公司对员工的惩处分为 “解雇” 、 “记大过” 、“记过” 、“警告” 等.一)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以 “解雇”, 并取消当月全部食宿津贴。 1 . 违反国家法令, 违法乱纪者; 2. 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或不经公司同意,将公司财物赠送他人者; 3. 盗窃或侵占公司财物, 挪用公款者;故意损坏公物者; 4. 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 且
21、有威胁行为者; 6.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造成意外灾害, 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7.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 盗用印章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8.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 私自留外人住宿者; 9. 被记大过两次者; 10. 使用及分发毒品者.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以 “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当月全部食宿津贴: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 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 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 情节较轻者; 4.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5. 在货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 6. 在厂区内
22、聚众赌博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 骚扰他人,妨害风化者; 8. 对员工有严重骚扰或体罚行为, 经查属实者。 三)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以 “记过”处分, 并取消当月1/2食宿津贴: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 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 屡教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对象者; 5. 谩骂侮辱公司领导者; 6. 代人打卡或请人打卡者; 7. 穿着样衣或成品者; 8. 在宿舍内接驳电源或生火煮饭者; 9. 对员工有骚扰或体罚行为, 情节较轻, 经查属实者。四)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以 “警告”处分,并取消当月1/4食宿津贴, 屡教不
23、改则加倍取消食宿津贴: 1.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 不服管教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 办事不力, 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惰者; 3. 浪费物料者; 4. 对员工有轻微骚扰行为, 经查属实者。 5. 私自进入空宿舍冲凉洗衣者; 6. 工作时间内睡觉、吃零食或上网聊天者; 7. 攀折花果、破坏厂区绿化者; 8. 转借他人厂证出入工厂者; 9. 浪费水电者; 10. 到宿舍或车间天台跑步或娱乐者; 11. 进入车间不换工鞋或穿工鞋离开车间者; 12. 未经主管批准, 上班时间内离开公司或跑回宿舍者; 13. 打卡或打饭菜时插队, 态度恶劣者; 14.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 15. 在非车辆停放区停放车辆者; 16. 在阳台外或走廊刷牙、泼水或向下扔杂物者; 17. 未经人事部批准, 私自调整宿舍或床位者;五) 其它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 应分别予以惩处。第五條 员工的惩处,警告2次等于记过1次, 记过2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 2 次, 应予解雇。附注 : 1 . 以上各项条款, 经与东莞宝升制衣有限公司工会代表协商后签名通过; 2 . 除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外, 本公司将保留修改权利。 如有更新, 本公司将另行通告。工会代表签名: 工会委员会 人事部2010/3/1 2010/3/1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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