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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金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社保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程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部分:关于公司社保的组成公司的社保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构成。第二部分:关于五险一金的具体规定入职人员:一、 职工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总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同意缴纳社保。准入职后缴纳五险一金项目,具体由分公司、各分管部门同意,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否则出现相
2、应的劳动纠纷,未及时上报,由分公司、各分管部门自行负责。每月2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入职员工携分公司的相应认证手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4张、户口本复印件、社保个人信息参报表(签名)等手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试用期内的社保费不可以补交,试用期满未能转正或试用期内离职的,公司不承担试用期期间社保费。二、 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在进入我公司签订确认入保之前一周内应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出现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同一时期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或经济补偿。三、
3、公司人员按社保部门的正常基数缴纳保险,如遇特殊原因,需书面申请,分公司经理或者总公司韩董同意。在职人员:一、 必须服从公司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保或延迟参保的,由个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相关责任。二、 必须参加公司职工医疗,放弃原先的新农合等其他同类社会保险,属于入职职工自愿行为。三、 转入的员工,在转入之前,必须将原先的缴费全额缴清,中间费用由职工全部负责,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中断的,与公司无关。四、 员工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保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备案。五、 员工在转正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为员工申请办理“五险”的新增手续,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
4、当月办理,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六、 员工社会保险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缴费基数按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离职人员:一、 职工离职,先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应的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统一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应的注销备案,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离职提档介绍信,从我部提走档案。二、 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职工离职应在四天之内到我部办理离职手续,保证人力资源部一周内到社保相关部门办理减员备案,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人
5、力资源部做好相应的手续,否则,因为离职原因出现未及时停保,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及费用由相应的分公司负担。社保财务管理及保费的归集规定:一、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项目的缴费管理以,负责员工“五险”个人账户的管理。二、员工“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务部门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三、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在该行为发生期间,单位不应为其承担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应由个人缴纳:1、员工旷工、超假不归、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期间;2、 员工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期间;3、 员工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期间。退休的规定:一、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要提前1个月做好工
6、作交接准备,做到及时咨询人力资源部(电话0634-)所需手续,按法律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在企业不间断缴纳10年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否则55周岁,男性按法律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60周岁予以办理退休,特殊情况除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责任及损失由个人承担。二、 退休人员在其他公办机构缴纳其他形式的保险,退休时应一并合并入退休待遇,退休前提交材料时,个人应如实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员,否则出现未能合并的情况由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三、 医疗保险按国家规定男性必须交满20年,女性必须交满15年,才能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在职工退休时,按照当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齐缴费年限,缴纳相
7、应的费用。四、 每年退休职工都需要向医保处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100元,请个退休人员务必在每年的1月1日前,缴纳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统一缴纳到医保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个人负责。五、 涉及医保,职工应注意如果需要转院治疗,必须向高一级的医院转诊,或者直接在异地就医的,应注意“同级不报”,造成损失的个人负责。六、 涉及职工、退休职工死亡的应及时咨询人力资源部,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保费返还以及丧葬补助、遗属补助等,具体视个人情况不同申请项目不同。关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规定:一、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二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通报,并由该职工所在的公司、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备案表,以便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工伤备案信息。人力资源部备案完成后,该职工所在的公司、部门,应及时提供人力资源部所需要的工伤认定、鉴定材料,如不及时提供,错过申报日期,后果自负。二、职工或职工家属怀孕后,应及时咨询、办理生育保险,人力资源部只负责核实加盖生育保险所需的公司公章,其他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个人负责。违反生育政策,不实申报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由申报人负责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三、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力资源部只负责加盖失业保险所需的公司公章等手续,其他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个人负责。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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