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7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制度(共1页).doc
《E-17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制度(共1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E-17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制度(共1页).doc(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人民医院编号E-17类别全院制度-药事管理生效日期2010-10-1名称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制度修改日期2012-08-1页码1/1一 医务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医生的药品处方权进行认定,并向药剂科提供其签名和留样。二 凡具有执业医生资格的进修学习人员的药品处方权及有效期限由医务科认定,并向药剂科提供其签名和留样。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医院对本院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通过医务科考核的所有执业医师均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四 毒性药品处方权:经过专门培训、医务科认定的执业
2、医师具有毒性药品处方权。五 放射性药品处方权: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经医务科认定的执业医师具有放射性药品处方权。六 西地那非处方权: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精神科主治医师或以上级别的医师具有西地那非处方权。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1个月剂量。七 对一些特殊药品(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设定医生处方权限,并根据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调整:1 抗菌药品处方权:住院医师具有一线抗菌药品处方权,主治医师具有一、二线处方权,本院高级医师具有一、二、三线处方权。2 肿瘤化疗处方权:本院主治医师或以上级别的医师具有肿瘤化疗处方权。3 部分其他特殊药品的处方权限:参照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相关决定。获经批准院长 日期 2012.08.01 专心-专注-专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7 药品 处方 资格 认定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