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共8页).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共8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共8页).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是实施市场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省民营工业培育行动的重点工程,对加快补齐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短板意义重大。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以明确转型标准、推动重点行业转型为工作重点提升转型质量,以加大扶持力度、优化转型服务为主要措施支持做大做强,按照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个转企
2、”工作有效实施,增加转型升级企业获得感,推动全省民营经济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发挥其在活跃经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二、转型标准(一)对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二)对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三)对达到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标准50%的个体工商户、对税务部门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列入重点培育对象,引导其加快转企。(四)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应为1年以上。(五)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X300号)为准。各市
3、、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和区域发展定位,以县为单位确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并可参照上述标准和“个转企”目标任务,根据本地区个体工商户总量和产业分布情况,调整实施转企和引导转企的具体标准。支持和鼓励各市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形式确定本地区“个转企”标准。三、目标管理按照“政策引导、主体自愿”的原则,在X年底前,按照每年全省推动“个转企”不低于1万户的目标(其中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不低于30%),推动实现X年底前存量个体工商户符合实施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重点转企、符合引导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加快转企。各市推进“个转企”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具体目标任务
4、按年度另行下达。四、扶持政策(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办理银行账户、资产过户、涉税事宜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原有许可审批事项延续手续时,持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有关部门和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按照变更或“一废一立”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相关费用。(责任单位:省中直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允许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转型后企业入驻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试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于提交场地使用证明。(责任单
5、位:省工商局,各市人民政府)(三)对转型后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政策。(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省中直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四)对转型后确有困难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五)转型前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和房屋权属,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享受契税优惠税收政策的免征契税和免收手续费。(责任单位:省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六)对转型企业的纳
6、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七)转型为企业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3年内对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八)从转型升级为企业当年起,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3年过渡,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企业缴费比例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原按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九)通过委托第三方记账专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加快 推进 个体工商户 转型 升级 企业 工作 实施方案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