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结婚应不应该合法化-反方一辩稿(共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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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同性恋婚姻不应该合法化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对于同性恋结婚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辩题,我方坚决认为:同性恋结婚不应该合法化,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几个定义,同性恋是一种性倾向,指相同性别之间的个体产生爱慕、情感及性吸引的现象。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应该:表示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合法化:指使某些事物符合法律规范。定义明确之后,且听我方观点。我方对于同性恋结婚不应该合法化的观点有三:首先,同性婚姻与我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伦理道德观相违背。中国是一个传统文化底蕴很强的国家,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择偶观婚姻观是我们社会普适的价值观念,相反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违背大多数人的认知,
2、所以此法没有立法的群众认知基础,贸然颁布如此法律对社会以及我们伦理观的影响是不可预知的。其次,同性恋结婚合法化会使同性恋人群接受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据凤凰网的一项具有三千万人样本数据的调查问卷显示:79.4%反感同性恋,并会在现实生活中与异性恋者差别对待,试问,当同性恋结婚合法化在社会公布后,持此态度的公众会作何看法?公开立法后会激起反对者的愤怒,还会使一些平常不关注同性恋者的人们通过这个法律而把目光过多的放在同性恋婚姻上去,把同性恋者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这难道不是对同性恋者的更大伤害吗,这样同性婚姻合法后,他们也不会幸福,立法也没有真正保护他们,因为他们真正需要的社会公众对他们的理解与尊重。第
3、三,我方尊重现有的同性恋人群,但不希望更多的人走向同性恋的道路。我们之所以没有通过立法的方式来维护他们所谓的权益,并不是因为我们歧视他们,正如我们惯用右手的人不会歧视左撇子一样,而是为了防止同性恋的蔓延,我们给予现有同性恋人群理解,但对于很多目前对自己性取向不明确的人们,他们受到同性结婚合法化的片面引导,走向同性恋的道路,长此以往,同性恋人群庞大,这不利于我们的社会的稳定与持久健康发展。更何况,对方对中国同性恋的需求并不明确,对希望结婚的同性恋比例也未知,同性恋结婚合法化是否满足他们的需求也仍待商榷。所以对同性恋结婚合法化,不应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行为,而应该是一种现实主义的选择,立法条件未成熟、认知程度未改变、后续问题难预知,在整个社会没有就此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我们就妄图以法律形式去保障所谓同性恋者的权益响应他们的诉求,这对社会所产生的压力与后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综上所诉,我方坚决认为,同性恋结婚不应该合法化。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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