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土地整治规划(共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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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八年三月专心-专注-专业前 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花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等,编制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花都整治规划)。花都整治规划主要确定2016-2020年土地整
2、治的任务与目标,统筹安排各项土地整治项目,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花都整治规划是指导全区土地整治活动的实施性文件,是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该规划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花都整治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期限为2016-2020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涵盖花都区辖区内全部土地。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
3、两个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的决策部署,聚焦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实施“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六大提质工程,”,以努力建设“创新创业创造宜居宜业的枢纽型幸福美丽花都”为目标,在规划纲要和调整完善方案等指导下,编制花都整治规划。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坚持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的原则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水田,全面实现非农建设“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先补后占要求,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中有升,奠定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基础。
4、二、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的原则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拆旧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活动,培育发展独具岭南魅力、环境优美、形态多样的特色小镇,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三、坚持保护生态、保障发展的原则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适度开展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禁止破坏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的土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创造宜居城市。四、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区域实际情况为出发点,结合区域经
5、济发展预期,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待,统筹安排、循序渐进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避免不顾实际大拆大建,围绕城市转型、产业发展、农村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努力实现“布局优化、用地集约、传承文化、改善环境”的综合整治目标。五、坚持依法依规、利于落实的原则坚持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依据,做到依法依规编制规划,严格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和安排,突出重点、抓住典型,因地制宜地落实各项土地整治任务。六、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规划编制公开透明,坚持以
6、民意调查为前提,公众质询为手段,专家会审为保障,广泛听取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始终把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放在首位,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维护农民权益。第三节 规划依据花都整治规划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关于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与区域相关规划进行充分协调,主要规划依据包括: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
7、03年3月1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版);(6) 土地复垦条例(2013年3月1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9)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0)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1)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政策文件(1)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2)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3)
8、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4)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5)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6) 关于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7) 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9) 关于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总结和数据库汇交的通知(国土资规函20181
9、1号);(1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48号);(11)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1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3号);(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14)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发改区域函20162003号);(15)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0、要点(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27号);(16)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17年第23号);(17)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1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19)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819号);(21)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
11、制审批做好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8209号);(2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快垦造水田进度坚决兑现耕地占补平衡承诺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0号);(23)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24)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25) 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穗建村镇2016969号);(2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27)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
12、知(穗府20175号);(28)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快完成区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37号);(29) 广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79号);(3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垦造水田进展情况的函(穗国土规划函2018683号);(31)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三、标准规范(1)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5-2013);(2)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4)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13、;(5)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6)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7)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8)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9) 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四、其他规划(1) 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报批稿);(2) 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3)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4) 广州市土地利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5) 广州市花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4、纲要;(6) 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7) 花都区城市更新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审议稿);(8) 其他相关规划。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涵盖花都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秀全街、花山镇、花东镇、赤坭镇、炭步镇、狮岭镇、梯面镇,土地总面积为96764.01公顷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广州市调整花都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粤民区2013138号),花都区部分行政区划做出调整,花都区现辖4个街道办事处和6个镇。本次规划采用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的花都区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
15、为底图数据。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 背景与形势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2015年,全区土地总面积为96764.01公顷,其中:农用地为6837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66%;建设用地为2607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95 %;其他土地为2308.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图2-1 花都区2015年土地利用结构二、土地利用特征(一)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功能片区土地利用空间差异大至2015年花都区已利用土地面积达94455.31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7.61%。其中生态休闲功能片区
16、以农用地为主;先进制造业功能片区农村居民点规模较大,但分布较为零散;综合功能片区存在明显的南北空间分异;空港经济区北部功能片区交通用地比重大,区位优势明显。图2-2 2015年花都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二)林地比重大,生态环境优势突出至2015年,全区花都区生态用地(林地、坑塘水面及其他土地)达45918.9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7.45%。其中林地主要分布在梯面和花东镇,坑塘水面主要集中在赤坭、狮岭和炭步镇,生态用地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调节能力,承担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为花都区维护生态平衡和建设生态型城市奠定了基础。图2-3 2015年花都区生态用地分布图(三)
17、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情况,土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2015年,花都区常住人口为101.58万人,建设用地总面积26079.04公顷,全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达256.73平方米/人;2015年,全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404.21万元/公顷(2015年花都区二三产业产值为1054.14万元),与广州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993万元/公顷)差距较大,土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第二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取得的成效一、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二五”期间,花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87000亩,其中2012年的建设规模为26700亩,2013-2014年的建设规模为42900亩,
18、各项目已按期高质量完成,并获得上级部门核发验收确认批复。2015年下达花都区的建设规模为17400亩,目前各项目已完成单项工程验收,一步将开展竣工验收。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增加了有效耕作面积,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创建了一个良好平台,采用农业现代化园区发展型整治模式,使项目区及其周边的引水渠等排灌设施和机耕路等对外交通更加完善,布局也更合理,水资源的利用率以及对抗洪抗旱灾害等恶劣环境的水平有所提升,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条件。二、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成效显著2013年完成13个美丽乡村“五个一”工程和3个智慧乡村首批试点村建设;2014年大力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红
19、山村、朗头村先后获评国家3A级景区;2015年梯面镇获评国家级生态乡镇,红山村获评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炭步镇获评广东省文明镇,朗头村获评国家第六批历史文化名村,港头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三、城乡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十二五”期间,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新赤公路、迎宾大道东延线、芙蓉大道改扩建等5条共30多公里道路建设,地铁9号线和沿线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工程进展顺利;逐步建成大交通网络,街镇全部通高速,“三纵两横”3高速公路路网格局基本成形。公建配套水平稳健提升,成功引入西江净水,完成区内主要自来水厂提质达标改造,全区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新
20、国标要求,管网水质达标率提高至99.5%;完成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的提标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2.5%。四、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2013年深入开展“三年提升、绿满花都”行动,主要道路两侧景观整治全面铺开,城乡绿化建设项目竣工109项,新种树木100万棵。花都湖公园一期、飞鹅岭山顶公园建成开放,在中心城区新增16个小型市民文化广场,在农村新建83个小广场、小公园。2014年花都湖公园二、三期建设顺利推进,洪秀全水库环湖绿道、区儿童公园建成开放;区内全面推进“水更清”11条河涌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广佛跨界区域河涌治理。2015年新建209.2公里绿道,持续开展绿化提升工程,种树368万余
21、棵,城区内新增绿地330公顷,绿化率比2010年提高0.7个百分点。五、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双保障受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影响,“十二五”期间,花都区区内暂未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方式全部属于易地补充,补充的耕地等别以高等别为主,耕地类型大部分属于旱地。六、大力开展“三旧”改造项目,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十二五”期间,为节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快推进工业园升级改造,提升用地发展空间,花都区积极实施“三旧”改造,主要内容是完成历史手续,包括广州市美高塑料有限公司、广州市万荣塑料有限公司、广州宏叶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尤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广州市花都区格尔顿电子厂等共约6.41
22、公顷。第三节 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实施时间较短,整治任务重各地为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土地整治任务,都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资金少的问题,加上规划批复时“十二五”已过半,庞大的整治任务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全部按目标完成。此外,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由于花都区“十二五”期间投入土地整治的资金主要为政府资金,投资强度有限,除高标准农田建设按年度实施进度推进以外,其他土地整治难以实施。二、生态理念薄弱,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景观功能提升理念未能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着重强调要注重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景观功能提升,但是,“十二五”期间各类型土地整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当前生态开发
23、的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土地整治的生态效益评价体系不完善,大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比较弱,相对较少涉及到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景观功能提升等相关内容。三、社会参与程度不够,公众整治意愿不强土地整治涉及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公众参与力度不足,造成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和支持力度不够。同时对土地整治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未能使当地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整治的重要性,从而导致社会参与程度不够,公众整治意愿不强。第四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一、土地整治内涵转型对土地整治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是“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的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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