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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项补充调查方案餐饮业VOCs排放和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调查为提高我市污染源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北京实际,在国家普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专项补充调查,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污普20182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污染源专项补充调查,掌握本市餐饮业VOCs排放和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台账信息,为下一阶段北京市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数据支撑。二、调
2、查时点、对象与范围、内容(一)调查时点。调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二)调查对象与范围。调查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为社会生活提供饮食服务和汽车维修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1.餐饮业VOCs排放调查范围包括:特大规模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其他类型餐饮企业。2.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调查范围包括: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含喷烤漆房的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企业。(三)调查内容。1.餐饮业VOCs排放专项。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业态规模、菜系、食用油使用量、厨房灶头数、座位数、经营面积、餐饮VOCs排放情况以及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等。2汽车维修业
3、污染物排放专项。企业基本情况,含VOCs原辅材料消耗、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三、调查方式方法餐饮业VOCs排放专项和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均以典型调查方法开展。该专项调查坚持数据共享优先原则,通过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产排污系数核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市级组织、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等确定污染源调查的技术路线。1.餐饮业VOCs排放专项。根据调查,北京市2017年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为80681家,业态类型分为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
4、微型餐饮、单位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中中型餐饮加单位食堂占比约41.9%,小型占比47.1%,其他类型相加全部占比约11%。考虑到不同餐饮类型排放量的大小、业态规模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并结合北京市餐饮源的实际管理需求,本次典型调查方法为:特大规模餐饮、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调查,大型餐饮调查30%,中型餐饮和单位食堂调查10%,小型和微型餐饮调查3%。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开展实地排查,获取餐饮业基本信息,建立基础名录库。确定典型调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核算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2.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该专项的典型调查方法为选择本市
5、行政区域内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汽车维修企业。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四、调查频率、时间及有效期1.调查频率:一次性调查2.调查时间: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3.有效期:2019年9月五、组织实施安排及质量管理按照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本市专项补充调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宣传动员、质量保证贯穿实施全过程。2018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全面实施工作,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验收。市污普办负责统筹本市专项补充
6、调查工作,制定本市专项补充调查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项工作要求,负责专项的培训、核查与验收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项补充调查工作,负责提供相关行业的数据信息,协助做好入户调查工作,配合做好数据审核及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各区污普办要对各自辖区内餐饮业VOCs排放和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调查的质量和结果负责,负责餐饮业VOCs排放专项普查的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普查的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和汇总上报等工作。配合做好其他专项的入户调查工作。各区普查机构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调查数据审核、
7、验收、上报,调查结果通过网络报送和纸版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全市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安排,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餐饮业VOCs排放专项调查表表 号:京环污普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填报单位名称(公章):批准文号:京统函2018210号曾用名:有效期至:2019年9月基本信息1.法定代表人2.行政区划代码3.详细地址_区_乡(镇)_街(村)、门牌号4.企业地理位置中心经度/中心纬度/5.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联系人:_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6.
8、登记注册类型类型名称: 代码: 7.开业时间年月8.食品经营许可证编码(或饮服务许可证编码)9.年经营天数(天)10.年度日平均经营时间(小时)11.年营业额(当年价格)(万元)12.经营面积(平方米)13.餐位数(个)14.客流量(人/年)15.烹饪油使用种类植物油 动物油 起酥油(氢化植物油)16.烹饪油使用量(公斤/年)17.餐饮主体业态普通餐饮(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单位食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中央厨房18.菜系类型中式炒菜类(中式快餐 家常菜 川菜 湘菜 鲁菜 京菜 东北菜 粤菜 淮扬菜 其他)烧烤店或店内含烧烤:(炭火烧烤 电烧烤 燃气烧烤 果木烤鸭 电烤鸭 燃气烤鸭)西
9、餐类(西式快餐 日韩料理 欧洲西餐 东南亚餐 其他 )火锅类(电火锅 炭火火锅 燃气火锅)面食小吃类19.固定灶头数(个)烧炒灶头数( ) 蒸煮灶头数( ) 烧烤灶头数( )20.烧烤是否单独排口是 否21.排口总数量(个)22.其中烧烤排口数量(个)23.净化设备总数量(组)24.排口序号25.排风机额定风量/排口实测排风量(m3/h)26.净化设备序号27.净化设备处理方式静电式 湿式 紫外光解 动态离心式 活性炭吸附过滤式 其他 无处理措施 复合式(动态离心+静电 湿式+静电 湿式+紫外光解 动态离心+紫外光解 静电+活性炭吸附 湿式+活性炭吸附)28.净化设备安装位置集气罩内 排风机前
10、 排风机后29.净化设备安装时间30.净化设备清洗维护周期一周以内 一周一个月 一个月两个两个月三个月 三个月六个月 六个月以上31.净化设备品牌及生产厂商32.净化设备清洗维护方式餐饮企业自己清洗维护 委托第三方清洗维护33.清洗维护单位名称34.是否有运行状态在线监控装置是 否35.排放口端是否有采样监测平台是 否36.是否有安全的通道进入采样监测平台是 否37.净化设备前端是否有采样条件是 否38.净化设备后端是否有采样监测条件是 否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普查员: 日期: 年 月 日普查指导员: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
11、.本市行政区域内为社会生活提供饮食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2.各区普查机构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调查数据审核、验收、上报,调查结果通过网络报送和纸版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3.排口数量为多个时,则每项均需填报此表中21-38项,表格可自行复印。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餐饮业VOCs排放专项调查表填报说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根据(国家标准GB 32100-2015),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
12、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若企业尚未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仍暂时填报原组织机构代码。待申领后及时更替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既未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又无组织机构代码,则按照普查对象识别码编码规则顺次编码后填入该行。普查对象识别码按照如下规则编码:普查对象识别码共计18位,代码结构为: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第01位,为调查对象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Z餐饮服务单位。第02位,为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见表1。表1 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标识机构类别代码标识机关A事
13、业单位B社会团体C民办非企业单位D企业E个体工商户F农民专业合作社G居委会、居民小区H村委会K其他L第03-14位,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制的12位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第15-18位,为调查对象识别码,由地方普查机构按照顺序进行编码。【单位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单位的名称。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对于没有登记、无正式名称的单位填写实际
14、使用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是根据章程或有关文件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数码组成,代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区县,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企业要根据详细地址对照代码表填写在方格内。【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是民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应县(市、旗、区)、乡(镇)、以及具体街(村)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企业地理位置】填写本企业地理位置的经、纬度。以排放口位置为准,如存在多个排放口,可以企业办公地点位置或企业正门
15、位置替代。【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及其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企业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登记注册类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企业根据登记注册的类型将其对应的代码填入方格内。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00内资企业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30港、澳、台商独资企业110国有企业160股份有限公司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20集体企业170私营企业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71私营独资企业300外商投资企业140联营企业172私营合伙企业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41国有
16、联营企业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330外资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90其他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企业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150有限责任公司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151国有独资公司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开业时间】指普查对象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合并或兼并单位,按合并前主要单位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或最早开业时间)填写;分立单位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编号)】指获得食品药品监督
17、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表示获得许可的唯一编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北京市代码、2位区、直属分局代码、2位街乡镇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年经营天数】指2017年全年普查对象实际经营天数。计量单位为天。【日经营时间】指2017年普查对象每天的平均经营时间,计量单位为小时。【年营业额】指企业在调查年度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计量单位为万元。【经营面积】指普查对象(餐饮业)拥有的固定经营面积,其中含操作间。计量单位为平方米。本调查的经营面积以食品经营许可的营
18、业面积为准,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则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营业面积为准。【餐位数】指普查对象拥有的固定餐位数。计量单位为个。【客流量】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服务的客人数量,计量单位为人/年。【烹饪油使用种类】指普查对象2017年度使用的烹饪油的种类,可多选。【烹饪油使用量】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部使用的烹饪油的重量,计量单位为公斤/年。如使用了多种烹饪油,需分别填写。【餐饮主体业态】餐饮主体业态分为普通餐饮、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其中普通餐饮:指有固定经营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销售食品,并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性劳动的经营方式。其中特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00 m
19、2以上;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5003000 m2(不含500 m2,含3000 m2);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500 m2(不含150 m2,含500 m2);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 m2(不含20 m2,含150 m2);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 m2(含6 m2,含20 m2)。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其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指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加工制作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并配送给具备相应制售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供其再加工后提供给消
20、费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菜系类型】菜系类型分为中式炒菜类、烧烤店或店内韩烧烤、西餐类、火锅类和面食小吃类。其中中式炒菜类可分为中式快餐、家常菜、川菜、湘菜、鲁菜、京菜、东北菜、粤菜和淮扬菜。不确定具体菜系类别的可不勾选详细选项。烧烤店或店内含烧烤分为炭火烧烤、电烧烤、燃气烧烤、果木烤鸭、电烤鸭和燃气烤鸭。西餐类详细分为西式快餐、日韩料理、欧洲西餐和东南亚餐。火锅类详细分为电火锅、炭火火锅和燃气火锅。【固定灶头数】指普查对象拥有的固定灶头数,分为烧炒灶头数、蒸煮灶头数和烧烤灶头数。计量单位为个。烧炒灶头指主要用来炒菜的灶头
21、,主要有鼓风式中餐燃气炒菜灶、中餐燃气炒菜灶(常规单眼灶和双眼灶)和中餐燃气大锅灶。蒸煮灶头指主要用来蒸炖煮及做汤的灶头,主要有燃气煲仔炉,燃气低汤灶,燃气饼炉以及蒸箱。烧烤灶头指用来专门烧烤和烤鸭的灶头,主要指烤鸭炉和烧烤炉。大堂内使用的烧烤炉每2个烤架按一个烧烤灶头计算。大堂内使用的火锅每4个火锅按一个蒸煮灶头计算。【烧烤是否单独排口】用以确定烧烤炉的废气排放是否与炒菜灶头分开,单独走排风管道进行排放。【排口总数量】指普查对象拥有的全部油烟废气排放口数量。计量单位为个。【其中烧烤排口数量】指普查对象拥有的烧烤炉油烟废气排放口数量。计量单位为个。店内含烧烤的但非单独排口的不需要填写。【净化设
22、备总数量】指普查对象拥有的废气净化设备的数量,计量单位为组。【排口序号】普查对象拥有多个排口的,依次填写每个排口的序号。【排口实测排风量/排风机额定风量】指每个排口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实际测试排风量,若没有实测排放量,则填写配备的排风机的额定风量并注明。【净化设备序号】普查对象拥有多组净化设备的,依次填写净化设备的序号,净化设备的需要与排口序号对应。【净化设备处理方式】指各排口使用的净化设备的技术类别,分为静电式、湿式、紫外光解式、动态离心式、活性炭吸附过滤式、复合式以及其他。没有净化设备的请填写无处理措施,复合式和其他的请填写具体方式。【净化设备安装位置】指各排口对应净化设备安装的具体位置,有集
23、气罩内、排风机前和排风机后三个位置可选。【净化设备安装时间】指普查对象各排口对应净化设备的安装开始使用时间,若记不清楚安装时间,可以净化设备上的生产时间为准。【净化设备清洗维护周期】不同技术的净化设备需要根据运行情况定期清洗维护才能保持正常运行,清洗维护周期指净化设备为保持正常稳定运行进行清洗或更换服务的时间间隔。【净化设备品牌及生产厂商】指所使用的净化设备的品牌及生产厂商,以净化设备上的铭牌标志为准。【是否有运行状态监控装置】运行状态监控装置指具有运行状态监控、报警、记录和查询功能的系统或装置。净化设备本身具有该功能的填是。【排放口端是否有采样监测平台】指排放口端是否有不少于2平方米的可操作
24、面积供监测人员放置监测仪器并方便进行采样监测操作。【是否有安全的通道进入采样监测平台】根据相关规定采样监测平台与地面之间应保障采样监测人员安全通行。这里指从地面到采样监测平台是否有保证安全的固定式钢梯、转梯、楼梯或电梯到达采样监测平台。【净化设备前后端是否具有采样监测条件】根据DB1488-2018规定,采样测试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平直管段,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其中A、B为边长。净化设备前后端是否具有采样监测条件是指净化设备的前端和后端分别是否有相应长度的平直管段满足采样测试
25、孔位置的选择要求。例如,矩形烟道的变长分别为0.5m和0.5m,则其当量直径D=2*0.5*0.5/(0.5+0.5)=0.5m,则平直管段长度1.5米以上视为具备采样监测条件。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调查表表 号:京环污普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填报单位名称(公章):批准文号:京统函2018210号曾用名: 有效期至:2019年9月一、基本情况1.法定代表人2.行政区划代码3.经营地址区乡(镇)街(村)、门牌号4.企业地理位置中心经度中心纬度5.联系方式电话号码:联系人:传真号码:邮政编码:6.维修资质
26、证号7.技术级别1.一类(4S店、综合维修)2.二类(4S店、综合维修)3.三类专项维修8.维修车型1.小型车 2.大型货车 3.大中型客车9.开业时间年月 专心-专注-专业续上表二、生产经营情况表1.维修品牌1.品牌1 2. 品牌2 3.品牌3 2.维修情况合计台/年保养车辆台/年钣喷车辆台/年合计钣喷块数个3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机油升机滤个铅酸蓄电池个活性炭千克三元催化器个底漆升品牌型号/色系中涂升品牌型号/色系面漆(油性)升品牌型号/色系面漆(水性)升品牌型号/色系清漆升品牌型号/色系固化剂升品牌型号/色系稀释剂(油性)升品牌型号/色系稀释剂(水性)升品牌型号/色系除油剂升品牌型号/色系洗枪
27、水升品牌型号/色系续上表三、生产设施1.调漆间专用场所1.无2.有废气是否收集1.否2.是集气/通风方式1.排风罩 2.通风橱 3. 换气扇 4.其他废气处理方式1.无2.有(1.活性炭,填充( )千克;2.引至喷烤漆房;3.其他 )2.打磨间专用场所1.无2.有是否密闭1.否2.是密闭方式1.全密闭式 2.半密闭 3.其他打磨方式1.无尘干磨 2.湿式水磨 3.其他粉尘收集方式1.打磨机吸尘 2.集尘设备粉尘处理方式1干式(布袋式 滤筒式 其他,请在后面写明 )2湿式(水帘 水旋 喷淋 其他,请在后面写明 )3.底漆间有无专用场所1.无2.有密闭方式1.全密闭式 2.半密闭 3.其他废气是否
28、收集1.否2.是废气处理方式1.无2.有(活性炭,填充( )千克,其他)4.中涂间有无专用场所1.无2.有密闭方式1.全密闭式 2.半密闭 3.其他废气是否收集1.否2.是废气处理方式1.无2.有(活性炭,填充( )千克,其他)5.喷烤漆房喷烤一体1.是( 个)2.否(喷房 个,烤房 个)使用情况用备品牌风量立方米加热炉类型1.油炉 2.电炉 3.燃气炉 4.其他 排气筒数量及高度 个 米, 个 米续上表四、污染防治设施1.废气处理装置1.无2.有处理装置形式1.单一 (装置 )2.串联(装置1 ,装置2 ,装置3 )预处理方式1.底棉式 2. 布袋式 3.纸质箱盒 4.其他1.活性炭吸附处理
29、装置形态1.粉末状 2.颗粒状 3.蜂窝状 4.其他种类1.椰壳炭或木质炭 2.煤质炭 3.其他,请在后面写明 4.无法判断更换频率1.定期更换 ( )个月更换一次2.非定期 平均( )个月更换一次更换记录1.无2.有使用量千克/次厚度厘米2.分子筛处理装置3.等离子处理装置4.UV光氧催化装置5.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6.其他监测频次1.一年一次 2.一年两次 3.一年四次 4.一月一次 5.无2.废水洗车装置1.无2.有清洗方式1.专用洗车机 2.人工清洗 3.其他水循环设备1.无2.有废水处理装置1.无2.有排放去向1.市政管网 2.地表监测频次1.一年一次 2.一年两次 3.一年四次 4
30、.一月一次 5.无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1.无2.有贮存面积平方米处置单位转移量 废矿物油(HW08)吨/年废铅酸蓄电池(HW49)吨/年废活性炭(HW49)吨/年废漆渣(HW12)吨/年废三元催化器(HW50)吨/年其他吨/年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普查员: 日期: 年 月 日普查指导员: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市行政区域内为社会生活提供饮食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2.各区普查机构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调查数据审核、验收、上报,调查结果通过网络报送和纸版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北京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汽车维修业污
31、染物排放专项调查表填报说明【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家标准GB 32100-2015),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若企业尚未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仍暂时填报原组织机构代码。待申领后及时更替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最后括号内的两位码为顺序码。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的所属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
32、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按照0110的顺序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报单位详细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
33、单位的名称。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若未经过工商部门批准或登记,则采用“详细地址+企业类型”填写,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农村污水处理站”。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指普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县(市、区、旗)
34、的行政区划代码,普查对象应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写6位行政区划代码。【经营地址】指民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得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企业地理位置】填写普查对象厂区中心位置的经纬度。【联系方式】填报单位环保联系人或负责提供普查信息人员的姓名、区号及办公电话、传真和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维修资质证号】指所属区交通部门批准的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编号。【技术级别】
35、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GB/T 16739.2-2014)中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可从事一类维修或者二类维修业务的整车维修企业和可以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专项维修企业,对汽修行业进行技术分类,根据汽修企业主营对象和维修范围进行区分,分为一类(4S店、综合维修)、二类(4S店、综合维修)、三类车身维修、三类其他专项维修,在对应的技术类别名称上划“”。【维修车型】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批准的一类、二类规定的经营范围车型,三类维修企业以主要维修车型为准。【开业时间】企业所在生
36、产地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月;合并或兼并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或最早开业时间)填写;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维修品牌】指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批准的一类、二类规定的特约维修品牌,三类维修企业以主要维修品牌为准,填写维修量最多的前三种品牌。【维修情况】指调查年度全年的进厂维修车辆总台数。【保养车辆】指调查年度进行车辆养护并更换机油维修车辆台数。【钣喷车辆】指调查年度进行车辆喷漆维修车辆台数。【钣喷块数】指单车按照13块计算,喷涂工序作业的车辆块数。【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指调查年度企业调查
37、表涉及项目使用量;底漆、中涂、面漆、清漆、固化剂、稀释剂、除油剂、洗枪水的使用量,按照不同品牌、不同型号/色系从下拉菜单中选择;部分项目不涉及填写“0”。【机油使用量】指车辆养护并更换机油的使用量。【除油剂】指对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维修过程中用于清洗含油物质的清洗物质。【专用场所】指单独专用于调漆、打磨、底漆喷涂、中涂喷涂等作业,且不和其他作业共享的场所。【排风罩】指调漆部位上方采用厨房上集气式的收集方式。【通风橱】指调漆部位采用实验室三面封闭集气式的收集方式。【换气扇】指在调漆间的墙壁上开孔安装换气扇的直接通风方式。【全密闭式】指类似烤漆房的三侧以上的采用围墙等固定围挡的密闭方式。【半密闭式】指三侧以上采用围帘等材料进行非固定式围挡的密闭方式。【集尘设备】指采用中央集尘等非打磨机的吸尘方式。【粉尘处理方式】指粉尘收集后的净化方式。【喷烤一体】指喷涂工序和烘烤工序在同一个场所进行的专业作业场所。【贮存面积】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面积。【处置单位】指普查对象产生危险废物的接收处置单位,包含跨省转移的接收处置单位。单位名称填写全称。【转移量】指普查对象在调查年度运行了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重量。【废漆渣】指喷涂作业遮挡物,喷涂作业场所使用的底棉,油漆、固化剂、稀释剂、除油剂、洗枪水的剩余废弃物及沾染包装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