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各章节重点知识点(共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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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会保障学第一章社会保险学导论一、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措施的总和。社会保障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二、 社会保障的特征1、 法律强制性2、对象社会性3、福利性4、经济保障性5、机会公平性6、收支互济性7、待遇差别性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不涵盖资本家、企业主、雇主阶层(雇主)社会福利的对象是包括社会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优抚的对象是社会上一部分倍受尊重而又有光荣身份的人口群体军人及其家属三、 社会保障的目的社会保障的经济目的是
2、为了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社会保障的政治目的是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安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四、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障的萌芽-社会救助(首出现于英国);社会保障的形成-社会保险(德国首推);社会保障的发展社会福利五、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1、 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增长2、 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3、 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是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社会救助,可以保障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需要;通过
3、社会保险,可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通过社会优抚,可以保障特定人口的生活需要;通过社会福利,可以保障全社会公民的生活改善与发展需要。4、 社会保障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率5、 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6、 社会保障可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六、 社会保障与社会进步1、 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2、 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七、 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配1、 社会保障以法律为依据,实行明显的强制性分配2、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使用的社会性3、 社会保障形式多样,具有复杂性八、社会保障模式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障的相关措施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风
4、险事故时予以救助,使其不陷入贫困,对已处于贫困的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基本特征: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公民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是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不同于慈善和资本主义初期的济贫 社会救助费用列入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救助对象是因天灾人祸或失业而陷入贫困的公民、弃婴、孤儿、残疾人和老年人 救助的标准为低标准,以维持生产为限。2、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由雇主和雇员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使投保者享受社会保险金的一种社会保险模式,又称强制投保型。基本特征:政府通过相关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实施依据 保障费
5、由个人、雇主、政府分担,并为强制保险 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巨大后盾 保险对象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的项目多少不一,其保障给付的标准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 起源于德国。3、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实施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模又称福利型国家。 基本特征: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 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强调福利的普遍性、人道主义和人权观念 福利支出由企业和政府承担 保障标准较高,保障项目齐全 保障的目的主要是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
6、,加强个人安全感,而不完全是预防和消灭贫困。起源于英国,以瑞典为典型,这种国家的社会福利均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统一标准性。4、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属于国家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障模式,又称政府统包型。基本特征:通过国家宪法将社会保障确定为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并通过社会经济政策的实施取得 社会保障由政府和企业承担,其经济来源由全社会的公共资金无偿提供,个人不交保障费,国家已事先做了社会保障的预留和扣除 保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 工会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该模式的首创者与代表着是前苏联。5、 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自
7、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模式,又称强制储蓄型。基本特征:除公共福利和文化设施由政府提供资助外,保障费用由雇员和雇主负担。该模式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九、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包括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保险的对象通常为有工资劳动者。分为5类:1、被雇佣的劳动者 2、成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劳动者 3、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 4、从事特定职
8、业的劳动者 5、达到一定年龄的全体公民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保险费上的性质区别1、 保费与给付不成比例 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 3、风险分类较粗糙 4、保险费负担较轻 5、被保险人不需负担全部保险费 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十、社会保险与各社会保障项目的 关系 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差别 1、保障对象不同 2、保障标准不同 3、给付方式不同 4、资金来源不同 5、保障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6、经营主体不同 7、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尽相同 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1、 保障对象不同 2
9、、保障标准不同 3、资金来源不同 4、分配原则不同 5、经营主体不同 6、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尽相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的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为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由法律规定的将某些社会风险转移于政府或某以社会组织的一种风险管理措施。 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共性: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应付风险,以保
10、证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其行为是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2、保险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令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较为灵活,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3、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强制实施,属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采取自愿原则,属于自愿保险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 社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以法律为依据;商业保险以保险合同为依据5、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基本生活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满足人民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投保人可根据其面临的风险一集保费承受能力确定
11、险种和保险金额,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较社会保险的高,是和会保险的必要补充6、保费的承担着不同 社会保险的保费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分担,其基本原则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不特别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主要强调社会的公平性;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保险费负担的多少取决于给付保险人保险金额的多少一集风险程度的高低,严格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强调个别的公平性 7、经营主体不同 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 8、经营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确保社会安定、提高社会福利、促进
12、经济增长、推定社会进步;商业保险必须以营利为目的第二章 生育保险一、生育保险的意义 生育保险,是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儿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帮助的制度。它解决了妇女既要担负生儿育女天职,又要参加社会劳动这一矛盾;同时,它也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二、生育保险的特点 1、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是正常的生理活动引起的,一般不用特殊治疗,而重在休养与营养补充 2、生育保险费用的性质,不仅是是为了维护妇女劳动者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而且对于实现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数量的合理性和力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 3、生育保险对象仅包括已婚女性劳动者 4、生育保险
13、在我国只适用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妇女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付出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5、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应 ”的原则 6、其待遇水平一般均高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三、计划生育保险的几种形式 1、委托保险公司办理,国家和集体缴费为主 2、与银行合作,成立儿童福利会、基金会 3、绿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假期和各种补偿、津贴四、 现行妇女生育保险及待遇1、 享受待遇资格的确定,女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的法规规定,在法定生育休假期间、实施节育手术休假期间、实施节育手术后引起并发症的医疗期间一集已婚女职工流产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 女职工怀孕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
14、生费、住院费和药费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 女职工生育和流产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当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或本人标准工资的100%支付4、 女职工实施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经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简单,并确认是由节育手术引起的,其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部报销,工资按标准工资支付5、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五、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应做好一下几方面的问题1、 为使孕妇在产前得以较好的休息、调整和准备,使妇女在产后得以较好的地恢复,并照顾婴儿一定的时间
15、,可适当延长产假时间。还可实行多种形式的产假。2、 生育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3、 为了恢复妇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起原有的劳动力,应当增加补贴,提高保障水平4、 未来保障生育妇女和婴幼儿的健康,提供良好的生育条件,要改善生育服务条件,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第三章 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的类型广义的失业:失业者是有劳动能力与劳动意愿,而未能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工作的人。美国对失业者的定义为:凡年满16岁而没有工作或正在寻找工作的人称为失业者。它包括 被暂时解雇而等待重返工作岗位的人 等待于30天之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的人 由于暂时患病或认为本行业一时没有工作可找而不寻找工作的人狭义的失
16、业:是一种事故,其特征是收入中断,而不包括一般的无业者和离校学生。失业按其性质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分为: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结构性失业 失业率:是失业人数在全国劳动力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是反映失业动态的经济指标。控制失业率是现代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失业保险对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基本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保障功能 2、稳定功能 3、促进功能二、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 1、失业者必须复核劳动年龄条件。即必须是 处于法定最低劳动 年龄与退休年龄之间的劳动者才有可能享受失业保险。 2、失业必须是非自愿失业 3、失业者必须
17、满足一定的合格期条件 4、失业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三、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 失业保险给付标准的确定,各国普遍遵循一下原则: 1、确保失业者及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给付标准英适当地狱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 3、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在确定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时,注意三方面内容:等待期间、失业保险给付比率(工资比例制、均一制、混合制、一次性给付)、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四、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1、由政府、企业和被保险人三方共同负担 2、由企业和被保险人分担 3、由政府和企业双方分担4、全部由企业负担 5、全部由政府负担 6、全部由被保险人负担五、我国现行失业保险的主要内容失业保险的范围 1
18、、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 2、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的企业的职工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裁减的职工 5、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6、企业次托、除名或开除的职工 7、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1、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 3、财政补贴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标准 1、给付期 目前发放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是按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长短为标准确定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5年以下,最多发放12个月;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最多发放24个月2、给付标准 失业
19、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失业保险给付项目包括: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遗属抚恤金、困难补助金我国采取的是国家管理失业保险的体制六、 我国目前失业保险的主要问题1、失业保险实施范围狭窄、覆盖面小 2、失业保险基金社会化程度较低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不合理 4、失业保险给付标准偏低,保障不了基本生活5、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救济失业职工的支持比例过低 6、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缺乏协调7、在组织上缺乏负责全国失业管理的专门机构,管理面太窄 另外,我过失业保险制度中给付期过长,而且没有明确规定等待期,不利于促进就业。七、 失业保险制度改
20、革的基本思路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企业平等竞争、劳动力合理流动和维护社会安定的覆盖全社会的失业保险制度。具体为:1、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 2、改变目前失业保险基金不合理的使用结构 3、充实失业保险基金4、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给付标准 5、合理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 6、失业救济与就业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7、建立负责全国失业管理的专门机构,以加强对失业保险的宏观控制第四章 工伤保险一、工伤的相关概念“工伤”有致伤和致残两个方面的含义。 致伤是指职工或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遇不测事故,致使身体器官或正常生活功能受到损伤,并因此而造成暂时
2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后果。致残是指职工在工作环境中遭遇意外伤害,虽经治疗、保养仍不能完全康复,致使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表现为永久性地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后果。工伤保险的基本含义:国家和社会用立法强制实施的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以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的制度。工伤保险的三个突出特征:1、 由国家立法形式颁布,强制实施 2、 就工伤保险方案本身和常规做法而言,劳动者不需要缴纳保险费,由雇主缴纳全部费用3、 政府行为的特征,反映出国家对生产、工作腮红负伤、致残、死亡者本人或其供养亲属的关怀责任,运用社会及其组织功能妥善保护为社会、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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