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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ERP业务考核办法为加强公司ERP工作管理,提高ERP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保证ERP系统稳定规范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1、总则1.1本考核办法依据各模块用户操作手册、各模块业务解决方案而制定。1.2系统操作人员应保证业务数据维护和处理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应当在系统中处理的业务,必须在系统中进行处理,以保证系统与实际业务的同步。1.3 ERP业务流程中业务下级的部门或系统操作员,对其上级业务的完成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合理性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给ERP管理部门。2、技术工艺2.1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物料编码申请的需求未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处理的,按照申请的批次每批次考
2、核5元2.2未按照规范统一的物料名称规则以及物料编码原则进行物料申请前核实,造成物料编码重复或物料分类、属性错误,每产生一项考核责任部门5元。2.3 相同类型的物料在ERP系统中使用的物料说明未按照统一规范命名,对发现的问题物料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每次每种考核5元。2.4新产品设计图纸完备后,技术中心未在制定的计划时间内或生产根据实际需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ERP系统内整机、自制件的工艺路线和BOM,影响ERP系统业务正常进行,每次考核技术中心200元。2.5 ERP系统中少量工艺路线和BOM的日常及动态性的新增、变更、减少等维护工作,技术中心需在3日内完成,否则按照修订的项目,每项考核10元。
3、对于批量且集中调整工艺路线和BOM,技术中心未在制定的计划时间内或生产根据实际需求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50元至100元。3、采购业务3.1 采购员在收到零件的采购计划单后,须在2日内完成ERP系统采购订单的录入并提交审批,未及时录入ERP系统采购订单每张订单考核10元。 3.2 录入采购订单时,零部件的价格录入不符合采购件价格管理要求,随意填写,价格录入错误项所占比例超过1%的每错一项考核责任人5元,由于价格录入错误给ERP业务或财务核算造成重大影响的,考核责任人50元至100元。 3.3按照采购流程进行的符合ERP系统入库标准的采购零部件的入库业务,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ERP入库手续。超期入库
4、的,每次考核造成超期的责任部门20元。 3.4采购件到货后必须出具ERP系统到货检验单,对于可以出具ERP系统单据但仍使用线下到检单据,每次考核责任人10元。 3.5采购零部件自到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ERP系统入库,超期办理入库的按照办理入库的单据,每笔单据考核责任人10元。特殊情况需延期入库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同时写明预计可入库时间),部门领导签字,报ERP管理办公室。 3.6采购到货与采购接收单据数量不符或到货零件全部退回的,采购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ERP系统采购接收单据的修改、退回处理;仓储部按照采购接收检验单中实收数量办理ERP入库,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对该笔接收单据中超量接收
5、数量进行退回处理,未按要求处理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元。4、销售业务4.1ERP系统中的销售业务主要分为:整机产品销售和零部件销售。销售部、服务部、采购与设备管理部是ERP销售业务的执行部门。4.2 销售业务的ERP系统录入及业务处理不符合业务规范要求或错误,错误项所占比例超过1%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元至15元,对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考核业务执行部门100元至200元。4.3 销售业务及销售退货业务中相关部门间业务交接,无相关的业务单据,或单据签收手续不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元。5、生产及其他业务5.1生产管理部在具备产品工艺路线、BOM或材料定额时,未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生产计划下发ERP系统生
6、产工单,考核责任部门50元至100元。5.2 各分厂根据实际的零部件生产流程及流转过程,及时完成ERP系统中各部门所负责办理的ERP系统中的生产工单投料、工序转移及入库,批量领料单和杂项领料单的处理,1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按要求处理的按照次数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或人员5元到50元。5.3 使用公司的原材料或毛坯件临时委托供应商进行加工的,未按照零件委外加工ERP业务处理流程进行相关ERP业务的生产工单执行、到货检验及入库,按照委外的批次,每批次考核责任部门50元。5.4物料交接的双方必须有物料交接单据,并且双方人员在确定物料种类数量后签字,分别留存单据,此单据作为ERP系统业务处理的唯一依据。若未经零
7、部件交接确认私自领料,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50元/次。5.5 ERP系统业务流程中,下级业务对上级业务处理错误负有提醒更正的责任,上级业务对下级业务提出的业务处理问题未在4小时内更改的,考核上级业务部门每次20元。5.6零部件交接中没有ERP业务交接单据,或交接单据不符合签收要求,每次考核责任单位20元,并承担造成ERP账务处理的责任。5.7 各业务部门对当天的ERP系统处理单据原则上当日必须处理完成,日清日结,非自身原因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处理完业务单据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至100元。5.8分厂私自更改ERP系统业务流程,或不按照ERP业务要求执行,每次考核50元至200元。5.9各业务部门的
8、单据留存要统一,每种颜色的单据联需保持固定的业务处理模式,违反单据留存规定的每次考核留存单据错误的责任部门10元。5.10 执行完成的ERP系统工单需及时关闭,各生产分厂要及时对已完成的工单进行工单执行完整性的检查,并在每月的12号和24号将可以关闭的工单提交ERP管理办公室。未提交关闭工单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0元。ERP管理办公室核查出不符合工单关闭要求的工单超过2项的,每项考核10元至20元。5.11涉及ERP账务调整,漏出库,无法出库等非正常ERP业务,由造成此类问题的责任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公司领导及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处理。一个月内超过2次提出处理ERP账务或一次处理的金额
9、超过5万元的考核责任部门50元至150元。6、其他6.1各ERP业务部门负有相互督促、监督ERP业务成的及时、准确的责任,特别对影响本部门ERP业务正常办理的情况,通过实时或每周一次报送ERP管理部门。6.2各部门每周四将影响自身日常ERP业务办理的情况或问题报送ERP管理部门,ERP管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未对问题进行落实情况反馈业务部门的,每次考核20元至100元。6.3 ERP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ERP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按照整改通知完成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0元至50元。6.4各业务部门未经过公司领导或ERP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私自进行ERP系统账务调整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50元。6.5 经ERP管理部门核定公司领导批准,对ERP系统业务管理的提高起到关键促进作用,或提出的意见建议避免造成重大ERP业务问题的部门或人员予以每次50至200元奖励。7、附则7.1本办法由ERP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