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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 通过对物料(租赁)、构配件、工程设备采购和验收过程的控制,以保证所采购的物料(租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符合规定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2 范围适用于五建为组成工程产品、活动和服务以及为此管理活动所进行的一切物料(租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采购活动(包括对建设单位或发包方指定的供应方的评价)。3 职责 本制度由五建材料管理中心和施工生产部主管,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材料员、仓管员配合实施。3.1 材料管理中心a) 负责对物料(租赁)供应商的评价、报审,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b) 编制或审核物料(租赁)、工程设备采购文件,审核、审批或报批采购合同
2、;c) 实施A类物资采购,并对B、C类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d) 对工程(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物料(租赁)、工程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3.2 施工生产部(计划)a) 负责对构配件供应商的评价、报审、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b) 编制或审核构配件采购文件,审核、审批或报批采购(加工)合同;c)对工程(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构配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3.3 质量管理部参与对施工过程中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的监视和控制。3.4 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a) 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报五建材料管理中心和施工生产部,定期对供应商业绩进行评定,并上报材料管理中心和施工生产部;b) 审核、审批采购文件,实
3、施B、C类物资采购;c) 组织对项目部物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3.5 施工现场材料员(构件员)、仓管员a) 上报现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材料员、构件员);b) 实施对进场物资的验收、贮存、发放、建账(材料员、构件员、仓管员),并收集相应的资料。4 工作程序4.1 管理机构建立管理执行WJ-8.4(3)-2017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4.2 物资分类4.2.1 A类物资:工程用钢材、商品混凝土、明文规定的其他材料。4.2.2 B类物资:工程结构物资:水泥、构配件、墙体材料、商品砂浆(干粉砂浆)、砂、石、纸筋灰、水灰(新型替代品)、粉煤灰、防水材料、电焊条、黑铁丝等;装饰装修材料:板材
4、、石材、墙地砖、涂料、油漆等;周转设备材料:成型木材、混凝土模板(夹板)、毛竹、安全笆安全消防设施材料和劳防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灭火机、消防皮带、各类劳防用品;电料电器材料:施工用电箱、各类电器开关;水电安装材料、工程设备。4.2.3 C类物资:除A、B类以外的物资(五金工具、辅料等)4.2.4 依据以上物资分类,建立材料及设备采购分级分类目录,每年审定一次。4.3 供应(租赁)商准入标准4.3.1供应(租赁)商调查4.3.1.1 材料管理中心、施工生产部(或工程(区域)公司)必须先行对供应商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能力、产品质量(含环保要求)、资金、信誉、售后服务等组织调
5、查。4.3.1.2 材料管理中心和施工生产部授权安装工程公司、装饰工程公司和沈阳、广州等外地分公司对各自的供应商进行调查。4.3.1.3 调查情况记录在R-8.4(1)-01供应商调查/评价表的相应栏目内。(CA07.01-01)4.3.2 供应(租赁)商评价4.3.2.1 形式有:会议评价、部门直接评价。4.3.2.2 评价内容:a) 经营资格和信誉;b) 生产、供货能力;c)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d)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e)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f) 产品的环保、安全性能要求的评价。4.3.2.3 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租赁商),执行4.3.2.2条以外,应开展必要
6、的考察评估,形成书面资料。4.3.2.4 根据所提供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对供货厂家评价时,收集可以溯源的以下证明资料:a) 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明;b) 产品鉴定证明;c) 产品质量证明d) 质量管理体系情况:e) 产品生产能力证明;f) 与该厂家合作的证明。对经销商进行评价时,一般应在如下范围内收集可溯源的证明资料:a) 经营许可证明:b) 产品质量证明;c) 与该经销商合作的证明。4.3.3 评价结论a) 合格(可建立较长期的供需关系);b) 合格(仅作指定项目供货);c) 不合格(不建立供需关系)。4.3.4 材料管理中心、施工生产部组织或委托工程(区域)公司对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
7、、劳防用品等供应商进行评价,保卫科组织对消防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写在供应商调查/评价表的相应栏目内,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五建生产副总裁审批。(CA07.01-02) 4.3.5 每年由五建生产副总裁最后审定合格供应商,并由材料管理中心和施工生产部在每年的第二季度下发R-8.4(1)-02X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1年。(CA07.01-03)4.3.6 对年度之间评审的合格供应商,由主管部门通过五建局域网及时通知工程(区域)公司和相关部门。4.4 采购供应计划4.4.1 项目部材料员(构件员)根据月度施工计划和库存情况填写R-8.1(1)-04(1)主要材料需用计划、R-8.1
8、(1)-04(2)加工定制成品计划、R-8.1(1)-04(3)工程设备采购计划上报工程(区域)公司工程科,涉及A类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由工程(区域)公司上报五建材料管理中心或施工生产部,其中钢材采购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每月25日上报下月物资采购计划,要料计划提前三天上报。特殊物资或市场紧缺物资提前一个月上报采购计划。(CA07.01-04)4.4.2 物资采购计划的内容应写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进场日期、送达地点、收货人及电话,必要时还要提出环保要求、安全性能要求和设计要求。4.4.3 各工程(区域)公司自有多余、呆滞周转设备料(木料、夹板、竹笆、绿网、型钢等)应编制计划
9、上报,由五建主管部门实施统一调拨,计划应附明细清单,调拨价由五建主管部门统一拟定。4.4.4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需交料的,应在签订合同后编制交料计划,按物资分类的采购权限实施采购交料。工程(区域)公司应建立交料数量与加工产品的耗料数量台账与结算台账。4.5 供应商选择确定4.5.1 当从发包方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时,发包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提出的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指定供应商的记录都应成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并留下证据。4.5.2 五建内部采取以下招标比价确定供应商:1) A类物资由材料管理中心集中进行招标比价、洽谈,按合同审批程序上报主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同意后签约,实施采购。2)
10、 B、C类物资由工程(区域)公司进行招标比价、洽谈,按合同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上报五建集团审核,由工程(区域)公司实施采购。4.5.3 材料供应商确定流程,执行WJ-8.1(3)-2014物资采购招标比价管理办法。4.6 采购合同订立和审核 采购(租赁)合同必须坚持先行完成合同订立,后开展合同相关工作的原则。4.6.1 A类采购合同由五建材料管理中心负责订立;B、C类采购合同由工程(分)公司负责订立。4.6.2 物资采购价格须控制在五建发布的指导价内,超指导价应书面上报五建主管部门审核。4.6.3 订立的采购合同,由专人按五建网上采购合同的流程,上传采购合同等附件进行审核确认。(CA07.01-
11、05)4.7 物资验收与入库4.7.1 物资进场前,项目部的材料员、构件员应按场布图做好准备工作(堆放场地、库架、量具、标识牌、防护设施等)。对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物资,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储存在合适的专门仓库、专门场地,设专人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其废弃物(桶、罐、油纱头、油手套、边角料等)应和其他固体废弃物区分后集中封闭堆放,委托上海市环保局批准的有害废弃物清运单位进行处理。4.7.2 物资送达现场,必须由项目部材料员、构件员(料工)或项目委派的专职人员进行验收,根据实际到货数量,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盖章确认。数量确认必须以大写表示,并记录于收料日记。所有收货凭证、确认单应按月装订成册并
12、至少保存至工程竣工结算以后。4.7.3 物资数量验收1) 构配件:点数全检2) 工程设备:点数全检3) 钢筋:螺纹钢、园钢按理论换算全检(点根数) 线材:监磅、实磅 (磅算) 4) 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由项目部派员到供方抽检、监磅5) 水泥、干粉砂浆:包数全检、重量抽检6) 木料、夹板:量方、点数全检7) 砌体:筑方、点数抽检8) 砂、石:量方、抽检、实磅9) 劳防用品、消防用品:点数全检4.7.4 物资质量验收1) 送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项目部材料员、构件员应收取该批物资相应的质保书、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现场使用验证单、交易凭证,涉及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物资,还必须收取该批
13、材料相应的检测报告。签收收货凭证并记录在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账(统一表式)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的要求。2) 对须经使用前复试的物资,必须经现场取样、送试,见证人见证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包括放射性检查、有害物质含量等)。试验结果出来前,该批物资做好“未检”标识,检测合格后须做好“合格”标识,并登入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使用综合台账。3)进场物资在质量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WJ-8.7-2017事故、事件、不符合、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做好“不合格”的标识,通知供应商最迟应在72小时内撤离现场,并将不合格情况记录于供应商业绩评定表。对质量不符合情况较严重
14、的,工程(区域)公司材料(构件)主管应书面报告五建材料管理中心或施工生产部,并按不合格品评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情节轻重对供应商做出退货、支付赔偿金、直至取消合格供应商等处理。(CA07.01-06)4)质量管理部参与重大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不合格品的处理。4.7.5 物资验收入库进场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区域)公司材料员、构件员根据有效送货凭证或发票填制入库凭证(送料入库单或暂估单)。钢筋由五建材料管理中心以调拨单进账联入账,经验收的物资做好物资的保管和标识。(CA07.01-07)4.8 紧急放行4.8.1 要求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不属隐蔽工程范围;不属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和重
15、要危险源的物资;在测试不合格状态下可采取补救措施,对工程不留隐患;有可靠追回程序。4.8.2 工程(区域)公司填写R-8.4(1)-05物资紧急放行申请,报五建技术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CA07.01-08)4.8.3 工程(区域)公司施工员应及时在施工日记上记录好使用这批物料(租赁)的工程分部、分项位置,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应与发料单一致,多余物料(租赁)应退放在原来物料(租赁)堆放位置,施工日记上同时记录退场数量。4.9 物资的进场交易和账务成本管理4.9.1 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区域)公司应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督促供货单位做好物资进场交易和办理备案证明使用现场验证单的工作。进场交
16、易和备案证明记录于“综合台账”,进场交易凭证和备案证明使用现场验证单留施工现场备查。4.9.2 物资的账务成本管理1) 物资送达现场当月发票未到时,项目部材料员应将该批物资以暂估形式暂估入账,按耗用实际数出账进入当月工程成本,次月发票到时再以红字冲回暂估单,以送料入库单入账。2) 每月根据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进行两算对比。在月末对两算对比后的节超情况做文字分析说明。3) 建立单位工程和工程(区域)公司二级账务管理,按单位工程实行核算,账账相符。4) 按五建规定做好竹木制品的每月摊销和钢设备租赁的每月预提报耗,进入当月工程成本。4.10 结算、付款和销账4.10.1 钢筋采购、供应、结算、付
17、款按五建钢筋采购、供应、结算办法文件执行。商品混凝土实施采购后由材料管理中心采购人员登账,由工程(区域)公司材料主管凭发票填写送料入库单入账。付款时,由工程(区域)公司按五建合同付款审批程序逐级上报,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实施付款。4.10.2 B、C类材料由工程(区域)公司按五建合同付款审批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实施付款。 4.10.3 物资采购付款审批流程在本五建局域网上进行。4.10.4 工程竣工或供应(租赁)商材料供应完毕,工程(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与供应(租赁)商办理销账手续,消除账款支付风险。(CA07.01-09)4.11 对合格供应商的
18、控制与管理4.11.1 根据需要组织对合格供应商的现场考评。4.11.2 发生因供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事故,应立即暂停进货,组织调查和处置,必要时在合格名录内予以除名淘汰。4.11.3 对列入合格名录的供应商,根据履约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复评(安排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填写R-8.4(1)-03供应商业绩评定表。复评合格,继续列入下年度合格名录,否则除名淘汰。(CA07.01-03)5 引用文件5.1 沪建施协(2008)13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重点控制环节的通知 5.2 建质(2011)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19、 5.3 建集总技字(97)189号 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几项要求的通知 5.4 沪消(防)99146号 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应用塑料管道消防安全规定的通知 5.5 沪劳保保发(1999)2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5.6 沪建材质管字(2000)第013号 关于建筑用砂石料验证使用的通知 5.7 沪建材办(2009)第015号 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管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5.8 沪建安质监(2009)067号 关于民用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节能复验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5.9 沪建安质监(2010)50号 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5.10 沪建安质监(2
20、010)121号关于加强调直钢筋和成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5.11 沪建安质监(2010)134号 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 5.12 沪建集总施(2010)163号 印发关于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5.13 沪建集总审(2010)3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存货采购与管理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物资集中采购和监管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和关于对废旧物资规范处置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5.14 沪建集股材(2011)11号 关于印发建筑材料管理若干规定(含外省市)的通知 5.15 沪建集股安(2011)30号 关于印发施工现场易燃材料使用安全补充规定的通知 5.
21、16 WJ-8.7-2017事故、事件、不符合、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17 WJ-10.2-2017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管理制度5.18 企业管理文件汇编(业务管理类)物资管理指引5.19 WJ-8.4(3)-2017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5.20 上海建工完善物资供应(租赁)及工程分包商管理的指导意见6 记录6.1 R-8.4(1)-01供应商调查/评价表6.2 R-8.4(1)-02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6.3 R-8.4(1)-03供应商业绩评定表。6.4 R-8.4(1)-04(1)主要材料需用计划 6.5 R-8.4(1)-04(2)加工定制成品计划6.6 R-8.4(1)-04(3)工程设备采购计划6.7 R-8.4(1)-05物资紧急放行申请,6.8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使用综合台账(统一表式)7 工作流程图供应(租赁)商准入标准供应(租赁)商评价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供应计划(加工计划)NO修 改OK供应(租赁)商选择确定合同订立审核重新组织物资采购NO验收入库评审处置降级放行OK使 用成本管理结算支付销账 NO取消资格OK业绩评定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