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进场管理交底(共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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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交底人: 接交单位: 交底日期: (一)(二)(三)(四)施工单位进场管理交底第一部分质量管理部分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建设出质量过硬、放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一、技术管理体系 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500元。1.1 项目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建造师(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建造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或取消合作。1.2 项目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经理,必须是有经验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人员;报过来的人员必须为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严禁挂职,违反的罚款10000元,并立刻更换至符合要求为止。 1.3 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
3、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50元人天罚款。1.4 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500元人次罚款;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二 、图纸会审2.1 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
4、图纸审查不严,非发包人变更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工程变更和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2.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2.1.6有无使用功能、结
5、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罚款1000元。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发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2.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发放图纸相关单位阅图纸欠缺图纸补齐监理单位阅图记录和意见发包人阅图记录和意见承包人阅图记录和意见监理单位整理汇总形成书面审图意见发包人转送设计院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承包人整理会审纪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会审纪要(发包人按补充协
6、议中变更的约定进行审核)会审纪要签章后由发包人送有关单位按图号清点图纸2.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罚款6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罚款150元。三 、技术核定及洽商3.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人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监理单位书面提出技术核定(洽商)单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按补充协议
7、中变更的约定进行审核)接受设计单位审核批复工程变更承包人执行不接受承包人书面提出技术核定(洽商)单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按补充协议中变更的约定进行审核)发包人书面提出技术核定(洽商)单不接受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
8、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负责任。3.4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3.5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监理及承包人执行。3.6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部和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人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4.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
9、情况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5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500元,并通报承包人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量化,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4.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4.3承包人
10、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五、质量管理5.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5.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5.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发包人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发包人将责令返工。5.5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
11、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60016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发包人及承包人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公布。5.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60016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5.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罚款2002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六、材料管理6.1如发现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
12、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6.2如发现承包人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500元罚款。6.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发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6.4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6.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6.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七、
13、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7.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发包人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八、施工技术交底8.1承包人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罚款100元次。8.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九、资料及图纸管理9.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和发放的日期,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9.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人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9.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
14、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发包人,发包人15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人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如承包人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5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罚款。9.4分包专业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总包单位负责汇总、装订并统一移交发包人。质量缺陷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1.1当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予以及时纠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操作工艺和加强技术交底工作。1.2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而该缺陷直接影响下道工
15、序时,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部分施工指令,等承包人作出有效补救措施后,经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由监理向承包人签发复工通知。1.3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分工项工程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无影响时,发包人会同监理对产生的原因及修补措施和预防办法确认后,由承包人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处理。质量缺陷的修补。2.1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或加固办法,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报告同意进行处理后,监理监督处理完毕。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签字有效。2.2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发包人由设计提出处理方案,由承包人处理,监理工程师监督并验收确认后有效。2.3修补措施不应降低控
16、制指标或验收标准。2.4对已完工的缺陷但并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的,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经监理、设计和发包人同意可不作修补处理。3、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量)的处理,当工程在施工期间因施工或设计原因出现超规范的裂缝、倾斜、强度不足、构件几何尺寸超差过大等情况,造成因补救措施发生费用,当费用在6000元以下时,称质量问题。当费用在6000元(含6000元)以上15万以下时称一般质量事故,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上报。3.1承包人提交质量问题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和发包人工程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的部位,危害程度,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3.2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工程部经理按出现问题影响程度及对下一道工序有无影响
17、,商定是否发出暂停部分工作的指令。3.3发包人项目部配合监理工程师组织对质量问题的调查,原因分析,审批由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及处理费用,当发包人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时,方案应通过设计签认。3.4如该质量问题已上升为一般质量事故,应报告质量监督站。3.5如该“问题”或“一般质量事故”对下道工序有影响,应立即安排处理,由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发包人项目部成员巡视检查,共同验收。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3.6承包人提交的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或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包括出现部位、原因分析、处理方案、处理完毕的验收确认、预防措施等。当承包人隐瞒工程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或拖
18、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束未经监理认证,则对出现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受影响的部分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补办验收手续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重大质量事故按建设部有关文件执行。第二部分进度管理部分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项目计划管理办法。l、计划管理组织架构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计划管理体系;1.2项目部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并落实项目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1.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将建设方独立分包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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