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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措施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措施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银海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结合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全区实现计划数64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自治区设置的八有一超脱贫摘帽标准(具体脱贫人数以自治区最终下达的任务数为准,下同),自治区级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达到自治
2、区设置的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脱贫摘帽任务,同时确保2014、2015、2016、2017年脱贫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已经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其贫困发生率低于3。二、工作内容(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扶贫领域作风建设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区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弄通做实,掌握精准扶贫的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2.
3、 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北银扶领发20184号)精神,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排查、梳理和整治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作风问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二)完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完善建档立卡系统信息。认真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人口要按程序完善双认定手续,对新申请或返贫人口严格按程序做
4、好识别认定工作,切实做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返尽返、应剔尽剔,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做好扶贫信息的采集、更新、录入、核对等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系统信息、帮扶手册和贫困户实际三者一致。2.做好基础数据的维护和管理。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要求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上级要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信息数据的更新和清洗工作,及时记录贫困户家庭发生的人口自然增减现象,并在系统做好相应动态管理操作,进一步完善贫困户、贫困村建档立卡信息资料,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为精准扶贫精准施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基础。3.继续抓好稳定脱贫工作。对脱贫后继续扶持和跟踪观察的贫困户给予
5、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在继续扶持和跟踪观察期内,继续实行一帮一联和一户一册一卡制度,并定期登记帮扶、收支等情况,稳定脱贫后再销号留档。(三)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帮扶措施通过因户因人和因村因屯施策,以贫困户、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为关注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等帮扶工作。按照自治区贫困户脱贫销号八有一超和贫困村脱贫摘帽十一有一低于标准,结合2018年我区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制定工作,精准帮扶列入2018年计划脱贫的153户641人贫困人口和自治区级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同时统筹兼顾,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区2016-2017年已脱贫贫困村
6、福成镇大水江村、大坎村和平阳镇东星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事业发展,壮大我区包括2018年预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在内的4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2018年底4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5万元以上。(四)健全帮扶体系和提升一帮一联水平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资金和信息等资源优势,从落实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实现脱贫目标任务等方面,抓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等各项工作。1.履职尽责,结对帮扶。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三二一结对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市、区、镇三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一名以上结对帮扶干部、
7、每个贫困村都有1-3个定点帮扶单位和选派有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一名以上工作队员,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名厅级领导和处级干部挂点联系;同时加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和考核,提高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协调抓好教育、医疗、低保等普惠政策的到户落实。对因单位人员变动而需调整帮扶联系人的,帮扶单位要及时书面报告贫困户所在的村委和区、镇扶贫办,各级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和信息更新工作。2.进村入户,开展帮扶。为确保帮扶效果,结合我区实际,贫困户帮扶联系人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6次;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8次;为
8、镇级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12次。鼓励帮扶联系人增加入户走访次数。3、建立台账,精准帮扶。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重点做好贫困户(脱贫户)的一户一册一卡工作,即按要求完善贫困户(脱贫户)帮扶手册和帮扶联系卡,按季度规范做好收入登记,按规定整理好每户精准扶贫档案。同时,要建立本级相对应的结对帮扶工作台账,进一步抓好我区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结对帮扶工作有关的文件、表格、图片等材料,做到精准帮扶有据可查。通过进一步加大对一户一册一卡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督查和整改力度,不断夯实我区精准扶贫工作基础。4.摸清贫困情况,精准有效帮扶。组织各级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
9、摸清情况,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履行帮扶职责,帮助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和项目,大力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压实各级帮扶单位责任,加强对帮扶工作成效的督查考核,深入落实一帮一联制度。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一)抓好产业扶持。继续大力创新和拓展产业发展载体,积极探索产业扶贫的路子,因地制宜发展到户特色产业,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举措和主要途径来抓。根据自治区2018年贫困户脱贫摘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有产业覆盖的要求,集中资金培育特色产业,区级重点扶持培育5+2个特色产业,贫困村重点扶持培育3+1个特色产业。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能人带动,继续抓好4个贫困村有贫困户发展入股合作经营的
10、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发展工作,实现今年所有贫困村均建有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覆盖。扶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以及主要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的贫困户)通过自主经营、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代种代养等模式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产业扶持全覆盖;继续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自主经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加快完善区、镇、村物流体系,解决好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进一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精准度,防止出现贫困户、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实际情况与信息系统及
11、帮扶手册上不符。(牵头单位:区农业水利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区商旅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各有关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大对全区4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通过引导政企合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入股等更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其成立市场主体,拓宽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出台措施规范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防止出现挪用、乱用,甚至贪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现象。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体系,抓好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数据库编制工作,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
12、理。重点扶持2018年预脱贫的福成镇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到2018年底,全区已经脱贫摘帽和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三)贫困村努力实现九有。进一步增强我区贫困村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九有,即:村村有特色产品(贫困户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0%以上)、有加工厂、有种养基地、有小市场、有电商、有农家乐、有升级版合作社、有小花园、有村庄规划。(牵头单位:区农业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商旅局
13、、区扶贫办、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基层办和各帮扶单位配合、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整合扶贫、交通、水利、水库移民等部门资金,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监管,对照脱贫摘帽路、水、电、房、网和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户电网升级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和文体设施建设(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产业发展基础配套设施和贫困村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完善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2018年预脱贫对象和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基础设施达标
14、,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计划投入2621.5万元建设2018年预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和贫困人口较集中面上村的村屯硬化道路40.77公里;计划筹措投入资金277.5万元,重点抓好我区2018年预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的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水利局、区扶贫办、区水库移民局、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文体广电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五)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力度筹措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危房改造工作,让贫困户都能住上安全住房,确保2018年预脱贫户有稳固住房保障。2018年严格按照
15、上级下达的指标和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计划完成D级危房改造43户,C级危房改造14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米扩建28户。实行差异化的危房改造补助,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落实分类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六)抓好金融扶贫。稳妥做好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工作,引导贫困户利用贷款进行自主经营或入股龙头企业落实营利分红,做到有项目、贷到款、用得出、有成效。用好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生保险、信贷保险等保险政策,缓解贫困户和已脱贫户因灾、因病、意外伤害风险致贫返
16、贫和融资难问题。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扶贫人身保险工作,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购买人身保险和财产综合保险,为全区扶贫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户)摆脱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贫返贫的恶性循环,以及为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在进行扶贫工作中出现意外提供有利的人身保障。(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农村信用社、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七)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继续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义务教育投入,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压实学校领导、
17、帮扶联系人、家长控辍保学责任,按一帮一联要求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联系、跟踪和帮扶,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落实政策性补助和个人与社会捐助,确保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全部能全部入学就读。同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加大力度抓好我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种养技术培训等教育培训和补助工作,进一步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筹措资金,按照教育部门、扶贫部门、人社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对每户贫困家庭就读子女进行教育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无障碍上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不漏一人,保障他们能享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18、。(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农业水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八)抓好转移就业扶贫。加强劳务输出精准对接,做好我区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维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能技术培训,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扶贫的目标。同时,充分利用地域邻近工业园区和开发的扶贫转移就业基地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不断吸引和促进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018年,计划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等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4期,参训人口不少于300人次。大力开展春风行动、部分重点巡回企业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
19、以及协助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办每周一场小型招聘会、每月一场大型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劳务协作,强化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和扩大权益维护等方式,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2018年,计划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50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科协;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业水利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九)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提高贫困人口的
2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比例,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医疗救助保障,使贫困人口诊疗费用自付比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实现贫困户脱贫。2018年,全区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患病(含慢性病、地方病等大病)就医能得到有效治疗。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含);完成4个贫困村全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含)以上。同时,完成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其中60周岁以上(含)参保老年人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完成4个贫困村全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
21、保率达90%以上(含),其中60周岁以上(含)参保老年人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公共服务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抓好低保兜底。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深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进低保政策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衔接,防止一兜了之。(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单位和各帮
22、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一)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集中地区作为实施乡村战略的重点,乡村振兴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不断向贫困地区倾斜。同时,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引领,大力探索和发展观光农业、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统筹推进辖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逐步解决深度我区贫困地区安于现状的观念、陈规陋习等长期性问题。(牵头单位:区农业水利局;配合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二)加强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上级扶
23、贫资金更多地投向银海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优化支出分配结构,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实际分布情况和不同发展阶段,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支持扶贫产业开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壮大等项目,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8年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10%,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推进扶贫阳光化管理,普遍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惩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扶贫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和各有关帮扶单位、后盾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
24、: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市抓总协调推动、县区为主体、乡镇村落实、部门做配合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落实责任,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履行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责任,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获得真正的实惠,进一步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满意度,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住建、水利、水库移民
25、、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社、文新广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宽带、环境改善等工程,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级5+2扶贫产业和贫困村3+1扶贫产业,确保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达标。区级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按照市级下拨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的比例,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同时,各镇要整合力量,成立和完善扶贫工作站,督促指导各有关站所抓好项目落实,不断强化基层扶贫队伍的素质能力,进一步细化到村到户到人的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
26、面加强各类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三)优化督导,强化培训。进一步优化和减少脱贫攻坚综合性督查次数,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把抽查暗访作为主要方式,强化督查暗访结果的运用,抓好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深入落实脱贫攻坚三项制度,充分发挥红榜表扬、黑榜批评和周协调机制的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同时,不断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一是加强扶贫系统干部培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精准选派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加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培训,创新实战培训方式,提高基层扶贫干部本领。三是加强扶贫信息员队伍培训,提升区、镇、村三级扶贫信息员管理扶贫数据的能力。(四)加强执纪,严格考核
27、。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要结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银海区扶贫领域工作以及历次督查、考核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从严从实,全面落实好2018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各项要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完善把贫困村和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定责任、定对象、定规划、定措施、定成效、定督促的考核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北海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六项措施(北办发201652号),建立和完善银海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把对脱贫攻坚的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之中,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五)抓好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讲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营造全面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加强脱贫攻坚标语、横幅全覆盖式宣传,充分挖掘扶贫领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主动报道帮扶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深入挖掘、提炼和总结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积极向上报送、公开报道。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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