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共6页).doc
《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共6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共6页).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党发x20号)x市稳步推进农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x52号)以及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通x13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界定对象全国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时户内农村人口。二、截止时间x年9月30日24时。截止时间后新增的人口不在此次界定范围
2、内。三、资格取得(一)原始取得。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时户内的农业人口,且户口依旧在本村(社区)的农村居民,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始成员。该认定依据为第二轮x县农户承包土地登记册和户口簿。(二)婚姻取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原始成员合法结婚的妇女、入赘男及其衍生子女,且户口在本村(社区)的农村居民,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认定依据为户口簿和结婚证明。(三)收养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收养的子女,户口在本村(社区)的农村居民,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认定依据为户口簿和本村(社区)委会证明。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后,具有收养登记证,且户籍证明是本村(社区)的农村
3、居民,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四)移民取得。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将户籍迁入本村(社区)的农村居民,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认定依据为镇乡人民政府证明和户口簿。(五)申请取得。除以上取得方式外的农村居民,户籍已迁入本村(社区),并在本村(社区)拥有合法自主产权住房,若愿意加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须符合下列认定程序:1.本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及自有房屋产权证;2.经全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3.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吸纳新成员的规定义务;4.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四、资格保留(一)原籍在本村(社区)的现役士兵、在校学生、服刑人员,保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
4、被注销户籍后,人又回归原籍,且其它地方无户籍的人员,保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三)农村居民购买“蓝皮户口”而转为城镇户口的,原户籍所在村(社区)应保留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四)属于全国第二轮土地延包时户内的农村居民,因自行出资购买城镇养老保险而转为城镇户口的,应保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五、资格丧失(一)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除现役士兵、在校学生、服刑人员、“蓝皮户口”等资格保留人员外,户籍已迁出本村(社区)的,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三)户籍在本村(社区),已界定为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
5、则上丧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四)已成为国家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军转干等在编在岗和离退休人员,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六、界定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须按“六步三榜”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一)成立机构,健全组织(x年10月22日前)。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各镇乡开展工作;各镇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界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各村指导组;村(社区)成立界定工作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村(社区)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社区)委会委员和不是村(社区)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县 农村 集体经济 组织 成员 资格 界定 工作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