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德治与法治的融合(共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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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传统文化中德治与法治的融合 一、“德治”思想的起源 五千多年来,除了传说中民风淳古的三皇五帝时代,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单纯以德治国而不依赖法治的年代。其中最接近德治的要数“郁郁乎文哉”的西周,西周以德礼治天下,孔子思想的理论主要来源于西周早期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经孔子的整理阐释后发展成为系统完备的政治理论。西周礼乐制度虽以道德宗法为主,但也不排斥纪律刑罚的作用。据孟子告子下记载,西周时期诸侯“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看似温和的礼乐制度也有其强硬的一面。 二、“法治”思想的起源 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由战国时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创立。在韩非之前,
2、法家学说主要分为三派: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建立了以法、术、势为核心的完整法治理论。战国中后期,通过商鞅、李斯两代法家人士在秦国的实践,法治思想迅速成为秦国的统治学说。商鞅迷信法律的力量,一味加重惩戒的力度,史记记载当时百姓在路边倾倒垃圾就会被斩去双手。商鞅认为只要通过严酷的刑法杜绝轻罪的出现,犯上作乱等重罪就无从发生。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认为严刑峻法在统一战争中贡献颇多,于是继续因沿统一前的法度,将严刑峻法推行至全国。史记秦始皇本纪描绘了一幅当时秦朝“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的绝望图景。陈涉起义前对戍卒的号召中有“失期当斩”一句,其实
3、从湖北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来看,戍卒迟到驻地罪不至死,但戍卒们被秦朝酷法压迫多年,误以为迟到驻地也是死罪,这才下定决心追随陈涉起义,由此揭开了秦朝灭亡的序幕。 三、“礼法合流”德治与法治的融合 对于汉朝而言,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近在眼前,统治者因此采取了“外儒内法”的治理方法。汉初陆贾、贾谊、董仲舒等儒生将荀子“德主刑辅”的思想发扬光大,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陈述道:“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汉武帝按照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全面而深刻地影响了汉朝的法律,其中最著名的事例就是“以孝治天下”。汉宣帝地节四年,为体现“以孝治天下”,朝廷颁布法令规定三代以内亲属可以互相隐瞒罪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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