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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顺 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章:公司的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议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项第十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
2、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收,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为: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分别由股东 出资人民币50万,由股东 出资人民币50万,由股东 出资人民币17万,由股东 出资人民币16.5万,由股东 出资16.5万。第九条:公司的股
3、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十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第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 股东增加投资二、 公司盈利第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第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报纸上至少有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分配红利二、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三、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4、四、 依法按公司章程转让其出资五、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和财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咨询。六、 被推选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 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第十五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二、 依其所认购出资额的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三、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第十六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二、 登记为股东的日期;三、 其他有关事项;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
5、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人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第十八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第二十条:股东大会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经全体股东商定,壹万元为一股,一股行使一个表决权。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期和临时会。第二十三条: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年末举行。第二十四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召开股东临时会。一、对执行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
6、监督;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的决定和超越授权范围。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和更换。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会议。二、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章:公司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议第二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议机构和账册制度。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三十条:公司在每年会计年度终结时制作财务
7、会计报告,并依法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 资产负债表;二、 损益表;三、 财务状况说明书;四、 财务状况变动表;五、 利益分配表;第三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会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并送交各股东以便查阅。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5%10%作为法定公益金。第三十三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议决定可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三十四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公司采
8、有人民币为记账单位;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予准解散和清算:一、 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二、 股东大会决定解散;三、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四、 公司宣告破产;五、 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第三十六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五项规定解散的,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公司依照前条第三、四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第三十七条: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9、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八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 处理或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 清缴所欠税款;五、 清理债权、债务;六、 处理公司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七、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九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
10、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第二款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第四十条: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四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应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四十二条:清算组织成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织成员不得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或者其他高级职员
11、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执行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四十四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人先听取公司工会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取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与建议。第四十五条:公司职工依照公司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第四十六条: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公司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二章:附 则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十八条:本章程未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第四十九条:修改本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本章程,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 股东签名:二0一一年 月 日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