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简答题(最完整)(共2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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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法简答题(最完整)1. 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概念及特点?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 从主体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具有平等性(2) 从意思表示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3) 从内容方面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4) 从利益实现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体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2. 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概念及特点?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1) 主
2、体出于平等地位(2) 与人身不可分离(3) 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3. 简述民法空间上的适用范围?(1) 我国领海(包括领水) ,领陆(包括底土) ,领空(2) 我国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航天器4.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细)?(1) 自愿原则(2) 平等原则( 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2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3 民事权益平等受法律保护)(3) 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 公序良俗原则(6)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5.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是指由民事规范所调整的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1)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2)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
3、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3) 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4)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6. 简述民事法律事实概念及分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1) 事件(无意思表示) :自然事件,社会事件(2) 行为(与意思表示有关) :表意(买卖,侵权) ,非表意(先占,正当防卫,不当得利)7.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 权利能力的普遍性。(即任何自然人都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 权利能力具
4、有平等性。(所谓平等性, 是指每个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3) 权利能力的统一性。(是指自然人既有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又有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4) 权利能力的不可分离性。(民事主体不可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8. 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1) 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差异性(完全,限制,无)(2) 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强制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强制性规定)(3) 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可限性(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作出限制)(4) 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可变性(因其年龄,智力或精神状态的变化而变化)9. 宣告死亡的概
5、念,条件,效力?是指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1) 自然人必须处于下落不明状态(2)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普通期间为四年,从自然人小时次日算起。因意外事故或战争为2 年,从意外事件第二天或者战争结束计算。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不受限制(3)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有顺序: 1,配偶, 2 父母或成年子女, 3 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4) 经法院依法宣告自然人失踪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发出寻找公告( 1 年或3 个月)法院判决效力:(1)财产关系(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债权债
6、务进行清理,继承关系开始)(2)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可以另行结婚)(3)子女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其配偶可以单方决定子女被他人收养)(4)宣告死亡期间的行为效力(若实际生存,则有效,生前所实施的民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以之前为准)撤销:(1)必须确定被宣告死亡人依然生存(2)必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3)必须要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宣告10. 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1)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3) 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
7、事责任的社会组织11. 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1) 依法成立:即法人组织的目的和宗旨,经营方式等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审核和登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2. 法人的分类?(1)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2) 机关法人(3) 事业单位法人(4) 社会团体法人1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及特征?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成立,终止于法人的终止(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律法规的限制(各个法人只能享有其社会只能内的权利能力)(3) 法
8、人之间民事权利能力存在差异(根据经营业务范围不同)14.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及特征?指法人以自己独立意思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1)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2) 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3)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者法人代表人来实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的自然属性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互相有差异性法人机关的含义与特点根据法律规定于法人成立时就产生的不需要特别授权就能以法人的名义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
9、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法人机关是形成表示和实现法人意志的法人机构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织部分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而设立的法人机关是法人的领导或代表机关法人机关是由单个自然人或集体组成的合伙的概念和特征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合伙是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合伙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是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15. 普通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1) 合伙是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组织(2) 合伙存在的基
10、础是合伙协议(3) 合伙以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4)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6. 普通合伙的设立条件?(1) 2 个以上合伙人(2) 有书面合伙协议(3)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名称中表明“普通合伙”(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 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1)由合伙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确定(3)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4)合伙协议不得将全部利润或全部亏损由一人承担,如有,则无效。18. 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是指以专业知识
11、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合伙人依法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的企业。(1)特殊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2)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带来了债务,由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人以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3)业务范围的特殊性(通常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19. 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 其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1)责任的特殊性(普
12、通:无限连带有限:有限责任)(2)执行合伙事务的特殊性(在有限合伙中,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3)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合伙人数存在限制(无特殊规定外,由2-50 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5)有限合伙人权利的特殊性(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转让应提前30 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0. 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1)合伙人的人数须合法(无法律特殊规定外, 2-50 人,必须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
13、(2)须有与普通合伙协议内容不同的合伙协议(3)出资要合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2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能发上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2)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2. 民事行为的成立及生效要件?成立要件:(1)民事主体参与(2)有意思表示(3)标的要确定并且可能实现生效要件:一,实质要件: (1)主体合格,即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形式要件
14、:登记或者交付。23.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情形?1,主体不合格(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2,意思表示不真实: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2)当然无效(3)确定无效24. 可撤销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与特征?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有效条件, 当事人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1)该民事行为已经生效(2)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及变更请求权(3)若撤
15、销权人行使其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反之,则民事行为确定有效(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但是人意思表示有瑕疵25.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种类?(1)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实施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2)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3)内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26.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法律特点?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行为中约定以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 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1)条件应该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2)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即具有或然性(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4
16、)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5)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27.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法律特点?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 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1)期限应当是在将来确定发生的,具有未来性(2)期限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有意定性(3)期限的目的应该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或终止,具有特定的目的性28.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指于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出于不确定状态,既非有效,也非无
17、效(2)对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其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是否追认或是否形成了其他法定条件,其结果可能变为有效的民事行为,也可能变为无效的民事行为(3)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确定为有效的,其效力自行为成立时即有效,确定为无效的,自始无效29.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1)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内的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行为(4)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5)无权处分行为代理的概念、分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本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代理进行的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独立进行代理行
18、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实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代理人承担30. 复(再)代理的法律特征?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 因代理人的转托享有代理权的人,称为复代理人。(1)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任,而非被代理人选任(2)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3)复代理权是代理人转托的,而非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31. 代理权的概念和行驶规则?代理权就是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1)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进行无权代理(2)代理人原则上应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不得擅自转委
19、托(3)代理人应该忠诚,勤勉,谨慎的行使代理权,为被代理人争取最大利益(4)合法行使代理权32. 无权代理的概念,特点,情形,效力?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特点:(1)行为表面符合代理特征(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3)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情形:(1)未经授权的“代理”(2)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效力:效力待定(一)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1)未经本人追认无效(2)经本人追认有效 注:本人事先知道且没有做出否认表示视为同意(二)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1)催告权:催告本人在一个月内追认,若一个月内未追认,则视为拒绝追认(2)
20、撤销权:以通知方式做出,恶意第三人无撤销权法律后果:( 1)对于确定无效的,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3)第三人恶意,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连带责任33. 表见代理概念及构成要件,效力?表见代理是指由于本人的过失或基于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善意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构成要件:( 1)行为人无代理权(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合法效力:(1)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2)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损失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34. 委托代理的终止原因?(
21、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被代理人死亡(区分)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以承认,死亡前已进行,为了继承人的利益的继续(6)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民事时效概念。特征指一定的实施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须有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须该事实状态持续不间断的存在了一定空间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即权利的取得与消灭35. 除斥区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区间适用于形成权。(2)两者期间的可变性不同
22、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 可以中止, 中断, 延长。而除斥区间为不变期间, 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所消灭的只是权利人的胜诉权,实体权利并不消失,而除斥区间消失的是权利人的实体民事权利(4)两者的援用条件不用诉讼时效只有在当事人主张时,法院才能援用。除斥区间则是由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 而除斥区间则是自实体权利成立时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起算。物权部分犯罪中断概念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断
23、与终止的区别发生的事由不同发生的时间不同发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6.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即物权是一种支配权(2)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其一,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物上权利行使的干涉,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或称绝对权。其二,同一物上不允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3)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有物的利益的权利,物权的目的在于享受物的利益。4对世权38.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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