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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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04/04/01 【颁布单位】苏建法(2004)9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
2、定 江苏省建设厅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经2004年3月8日省建设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
3、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龙(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但同级人民政府设有建筑业管理部门并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确定由该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购置与报废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设备租赁单位或者个人购置的起重机
4、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置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
5、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它资料。 第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 安装与拆卸 第九条 从事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活动。 第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 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
7、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安装、拆卸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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