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煤矿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共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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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煤矿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公共部分)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集团公司企业精神是什么?答:艰苦创新业,开拓争一流。3、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理念是什么?答: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4、集团公司管理理念是什么?答: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5、集团公司人才理念是什么?答:人人都可以成才,工作出色就是人才。6、朔里矿企业精神是什么?答:团结,求实,拼搏,奉献。7、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2 年 11 月 1
2、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1994 年 7 月 5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1992 年 11 月 7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0、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自 2000年11月1日 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01 年 10 月 27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2 年 5 月 1
3、日起施行。1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于 2005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9 月 3 日起施行。13、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4 年 1 月 13 日起施行
4、。16、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400人 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7、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18、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 安全评价 。19、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 。20、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对严重危
5、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淘汰 制度。因此,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21、根据劳动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2、根据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作制度。23、在劳动法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社会劳动关系。24、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5、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不应列入企业工资总额范围。26、劳动法规定,因工残废依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不同,分为10级,
6、其中 1-4 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7、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提出意见 。28、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90 天。29、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30、劳动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具体申请的仲裁时效为 60日内 。31、矿山企业应当在 采矿许可证 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3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劳动部于 1996 年10月30日发布实施。33、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
7、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 人身安全 ,促进采矿业的发展。34、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5、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6、矿山企业工会 有权督促 企业行政方面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37、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38、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39、矿山企业职工 有权 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40、矿山企业职工 应当 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41、在生产过程中,出
8、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 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2、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 上岗作业 。43、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44、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45、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 矿山企业 发放。46、矿山企业应当使每个职工熟悉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并且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矿山救护演习。47、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2 年复审1次。48、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 24 小时内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9、每个矿井至少有
9、2 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50、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有使矿井风流在 10分钟 内反向的措施。51、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按照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 20% ,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52、井下风动凿岩,禁止 干打眼 。53、煤矿的“一通三防”是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54、矿井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8 ;超过时,应当采取降温或者其他防护措施。55、按体积计算,瓦斯爆炸的浓度是 5%至16% 。56、煤矿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57、煤矿和其他有瓦斯爆炸可能性的矿井,应当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任何
10、人不得携带 烟草和点火用具 下井。58、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 切断电源 。在此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59、井下采掘作业发现有出水征兆时,应当 探水 前进。60、矿井井下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 20 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61、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等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 跳闸试验 。62、煤矿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 严禁直接接地 。63、在煤矿井上下作业地点的噪声不应超过 85dB(A) 。64、采用电雷管进行大爆破起爆时,装药前应检测爆区内的杂散电流。杂散电流超过 30mA 时
11、,应采取降低杂散电流强度的有效措施,或改用非电起爆系统。65、在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的“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各检查一次瓦斯浓度。66、井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 127V 。67、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 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6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
12、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70、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小时 内封闭完毕。71、串联通风中,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 。72、入井人员对随身携带的锐利器械,必须加保险套保护。73、从业人员应具备哪些知识或技能?答: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而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74、安全生产法对安全设备的哪些环节
13、提出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答:(1)设计、(2)制造、(3)安装、(4)使用、(5)检测、(6)维修、(7)改造和(8)报废。75、根据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哪些资金投入或安全费用提出要求?答:(1)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2)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3)安全生产培训经费;(4)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76、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答: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7、什么是职业病?答:职业病就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
14、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78、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答:我过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其中尘肺病以矽肺、煤工尘肺发病为最多,职业中毒以铅、汞、锰、镉及其化合物、氯气、氨气、一氧
15、化碳及苯中毒为最多。79、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职业病防治法立法宗旨有五个方面(1)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2)防治职业病。(3)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5)根据宪法,制定本法。80、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范围是什么?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2)职业病防治活动。(3)符合职业病概念的意义。81、职业病人的权利有哪些?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
16、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82、劳动者有哪些职业卫生权利?答:(1)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3)对工作场所状况及职业病相关防护措施的知情权。(4)要求健康工作条件权。(5)检举、控告权。(6)拒绝违章作业权。(8)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权。(8)要求赔偿权。83、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义务有哪些?答:(1)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2)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84、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答: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85、预防和控制职
17、业病的主体是谁?答:是用人单位。86、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的区别有哪些?答: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比较明晰,职业病的发生、发展可预见,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因而预防手段的专业性比较强;而狭义的生产安全问题主要是指突发的事故,其发生多难以预料,虽然与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条件有关,更主要是与违法有关技术管理规定有关,人为的因素更强。87、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哪些证照的,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答: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88、国务院制定特别规定的目的是什么?答:为了及时发现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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