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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衡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各县(市)、南岳区施工项目
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实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并接受省住建厅和省质安总站的指导。 第四条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站长任组长,分管站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站领导为成员。 第五条 为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性和延续性以及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每月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评价(以下简称“企业自评”)和安全监督机构自项目办理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后至项目竣工终止监督
3、期间每季度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25日前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考评3日之内将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情况表交市站各监督科室。 第七条 各监督科室在主管站领导带领下,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按照每季度且“地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每个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的频次,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项目季度考评应于每季末月的25日之前完成。 各监督科室应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开展项
4、目考评工作,并指导监督项目企业自评工作,对项目企业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第八条 各监督科室项目考评后,每月25日前汇总报考评领导小组,站考评领导小组按在建工程项目10%的比率对各监督科室已考评的项目进行监督抽查,被抽查项目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以抽查考评结果为准。抽查考评项目有50%以上与原考评结果不符的,该监督科室本季度项目考评由考评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重新进行。该监督科室季度绩效考评为不合格。 第九条 企业自评和项目考评结果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价标准严格按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 建筑施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不合格”。 1、未
5、按规定进行项目企业自评工作的: 2、项目考评等级不合格的: 3、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4、监督科室日常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5、上级项目考评主体监督抽查被评定为不合格的:6、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公布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7、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 8、其他。 第十条 各监督科室项目季度考评后,每个月25日之前应将本片区施工项目季度考评情况报站考核领导小组,站领导小组汇总,经组长审定后统一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汇总本地区项目季度考评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十一条 对考评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实行告知、
6、认定程序。在认定考评不合格之前,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相关企业项目负责人,接受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的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的期限为自企业接到告知书(详见附表1)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则视为认可。 经企业陈述和申辩后,项目考评主体确认项目考评结果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情况书面(详见附表2)告知企业。各级项目考评主体认定项目考评不合格的有关证据资料要及时固定、整理、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监管信息平台”自动归集,本季度本年度本地区项目考评结果“不合格”项目名单以及项目相关信息汇总后统一行文公布。 第十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州、县(市、区)项目年度历次
7、考评平均得分高低排序,以及监督抽查符合率等情况,通过平台自动归集各地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名单及项目相关信息(详见附表3),并于次年一季度统一行文公布。全省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的数量为年度考评项目总数的15%左右。 项目考评出现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的;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公布一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该项目不得认定为“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第十四条 项目考评结果录入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和撤回,项目考评结果公布前要求修改和撤回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项目考评结果公布后出现争议,由项目考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详
8、细报告,认定的考评结果出现失实或失误的,应确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的情况和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应一并书面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核实情况核查确认后予以维持或更正,并对出现失实或工作失误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外省入湘建筑施工企业在湘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的考评评定结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规定转送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站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接省质安总站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对各县(市)、南岳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进行监督抽查。 第十七条 本办
9、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六年元月七日附件:1、衡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2、衡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结果认定书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汇总表附件1衡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编号: ) (责任单位):你单位承建的 项目,在你单位自评基础上,依据“平台”归集的考评有关材料,我们按照规定于 年 月 日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经考评,该项目考评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理由:你单位收到该告知书后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逾期则视为认可上述事实。特此告知。项目考评主体(公章): 年 月 日签收人 送达人 、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专心-专注-专业附件2衡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结果认定书(编号: ) (责任单位):你单位承建的 项目,在你单位自评基础上,依据“平台”归集的考评有关材料,我们按照规定于 年 月 日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经考评,该项目考评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理由:特此告知。项目考评主体(公章): 年 月 日签收人 送达人 、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 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汇总表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历次考评平均得分备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