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分析(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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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二、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三、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四、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
2、、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
3、资料;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医疗事故处理预案的程序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发现医疗事故苗头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汇报,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方通报、解释。2、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按规定向所在市卫计委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应在1
4、2小时内报告;(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3、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能是复印件,由医院保管。5、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者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行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
5、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医院还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6、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有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
6、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7、医科科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提交医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定性,作出相应处理,并定期向卫生局报告。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士长、护理干事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1、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I级):由35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要有登记、有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
7、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质量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2、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级):由12人组成,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医院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查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
8、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施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理质量控制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病房管理制度一、在医院护士长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医疗组长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共同参与。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或健康
9、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未处理。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
10、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九、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十、注意节约水电,按照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分级护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11、制定本指导原则。第二条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第三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第四条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第五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
12、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二章 分级护理原则第七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第八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第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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