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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节能培训班讲话稿 篇一:节能培训会上的讲话 陈局长在能耗统计培训 暨“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座谈会上讲话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同志们: 很高兴能够参加我们这个能耗统计培训暨“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座谈会。这次会议不仅是能耗数据统计培训及“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座谈会,更是在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攻坚战进入收尾阶段,全面真实地做好节能统计工作的一次动员会。自年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以来,我们各级节能机构做了很多比较有成效的工作,公共机构能耗控制力度进一步提高。大家很辛苦,我代表市公共机构领导小组向广大基层节能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召开
2、这个会议,首先是要对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其次是要组织区县的同志,进行沟通和交流,谋划好“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我带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办公室的几位同志到部分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的来讲,各个单位对节能工作还是非常重 1 视的,工作抓的都很细、很得力,成效也非常好。从调研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情况都比较乐观,还有一些单位已经提前完成了任务,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由于节能数据采集工作还没有结束,今年的工作我就不进行量化讲评了,下面,我把08、09这两年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给大家做以简要介
3、绍。2008年度能耗各项指标与基数相比较:水、电、天然气、汽油用量分别下降、17和2个百分点。截止2009年底,能耗总下降指标与基数相比较:水、电、天然气、汽油用量分别下降、和个百分点。08、09这两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就取得的成就在省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及市人大对我市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检查中,都得到了充分肯定和表扬。 二、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从总体上讲,大多数单位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重视的,并采取措施做了一些有效的工作。但与科学发展观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相比,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节约意识缺乏。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
4、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能源消耗总量上升就变成了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趋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讲节能,更不能说节约能耗无从下手。节能,不是要抑制社会的发展,而是要以降 2 低能耗上涨的加速度为着眼点,把我们以往浪费掉的能源节约出来。但目前,整个社会特别是我们机关干部的节约意识树立的还不够牢固,大量的节能宣传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是小题大做,在有些部门和单位也经常出现“以善小而不为”的现象,把各级政府提出的“建设节约型机关”看成是权宜之计、阶段性要求、搞短期行为,缺乏长期的思想和精神准备。有些领导在业务活动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关系的处理上,有重业务工作,轻节能要求的倾向。这些认识上的偏
5、差是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是背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亟待我们加以改正。 二是基础工作薄弱。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关键是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落实。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一些单位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缺乏节能考核、奖惩、责任区分、节能公示、审计等制度;在建立节能长效机制上,还有一些单位缺乏节能工作规划和相应的工作措施;在节能数据管理上,专项统计还不够规范,单位年耗电、耗水、耗油建立的数据台账不够及时、不够准确,存在着节能数据底数不清的问题。另外,在查找历史帐目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一些单位把公务用车的一部分油费放到其它费用
6、中报销了,造成无法统计实际用油数据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公共机构节能工 3 作的开展,急需我们对基础性管理工作,尤其是能耗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予以规范和加强。 三是资产管理缺陷。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过程中,我们各单位普遍存在重节约资源能源轻资产管理,这种厚此薄彼的倾向。舆论宣传和政策导向上对资源能源相对关注,面对非资源性的成本开支,宣传就显得力度不够了。这反映了我们节约型机关建设还缺乏深刻、准确的定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全方位的工程,它不仅是号召和要求我们对资源的珍惜和合理利用,重视对能源的消耗管理,而且还要求我们公共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包括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
7、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抓好这些管理才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动力。 以上问题的现实存在,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质量,需要我们重视起来,认真研究,齐抓共管予以解决。 三、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 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一五”规划落实进入收尾阶段,下一个五年计划也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各级节能机构要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紧贴一线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十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为“十二五”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4 一是要严密部署确保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要按照条例的要求,管理好本级机构的节能工作,并加强指导、监督下属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要从深入
8、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动员力量抓好统计工作落实,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下属单位较多的,如各区县、文广新等单位,在本次会议结束之后,可组织下属单位相关人员逐级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耗数据采集的准确和规范。凡未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未按要求上报能耗数据或上报能耗数据失实,影响我市数据报送和市政府工作形象的,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将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望大家重视。 二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质量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新任务,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到管理、规划、计量、统计、审计、
9、评价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需要各级机关积极探索,因此,各单位要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负责的同志要克服畏难情绪,对当前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按先急后缓的原则,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加强督促,确保能耗数据采集、报送及时,内容真实可靠。另外,在坐的不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分管领导,就是具体 5 篇二:节能讲话稿 节能减排电视专题讲话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 同志们: 节能减排既是国家政策要求,也是我区自身发展的需要,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坚定的信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
10、进华龙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和各乡(办)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重点耗能排污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加强源头控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扎实做到“节能四进”工作,即节能进机关、节能进企业、节能进社区、节能进家庭,进一步激发群众关心节能减排、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
11、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节能减排的先进单位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对工作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强化部门联动。要建立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发改委、区环部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办)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控、考核,定期公布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加大节约能源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列入节能减排“黑名单”的企业要给予经济处罚,对恶意排污的行为要重罚,并追究
12、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要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要尽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要抓住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资金逐年增加的机遇,认真筛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从今年起,区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门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而且资金每年还将增长。各乡(办)也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金融机构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 六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我区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办)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但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区政府写
13、出书面报告、限期整改,还要取消乡(办)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同时暂停对该乡(办)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实行“区域限批”。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进行纪律处分。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暂停对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将与企业的荣誉和融资等挂钩,实行“企业限批”;节能减排成效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和年薪挂钩。 同
14、志们,节能减排工作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年度工作,坚定决心,知难而进,为实现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篇三:建筑节能培训讲稿 建筑节能培训讲稿(安装) 民用建筑节能的法规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004年12月1日实施)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建筑
15、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007年10月1日实施)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08-2008) 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建筑节能是贯彻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水平,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节能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
16、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政府机构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批示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的精神,监督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确保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现就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是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的重要保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审查切实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要内容,保证节能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真正落到实处。 二、施工
17、图审查机构要审查受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热工计算书是否满足与本地区气候区域对应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中的强制性条文和当地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需在项目受管辖的建筑节能办公室进行告知性备案,并由其发给统一格式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后)。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
18、令第81号),做好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管理工作。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重要部位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等)供热采暖或制冷系统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及时进行单项检查,以判定工程项目的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屋面保温情况、门窗热工性能、供热采暖、制冷系统的热效率和管道保温情况等。 五、对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在项目受管辖的建筑节能办公室进行备案的工程项目,根据“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 2001239号”和“关于实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3237号”文件规定,建筑节能办
19、公室对其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节能重要部位的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墙改与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要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工程项目要依照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六、为确保节能建筑工程的质量,各类轻质墙板、节能门窗、屋面保温材料等新产品、新技术应由主管部门会同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评估或科技成果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科201125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 为加快我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
20、管体系建设,推动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实现建筑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动态监测和远程传输,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强化标准的执行和管理,切实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约束引导作用,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为更好的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 1、设计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设计时,必须按照公共建
21、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能耗监测系统设计,达到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时,应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要求,没有设计或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步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实现与省/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连续传输,并将其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一部分进行验评。各类能耗计量装置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数据采集器应优先采用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
22、认定项目。4、监理单位要将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一部分予以同步监理和同步验收,并在审核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评资料时进行严格把关。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对其实施情况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予以说明。 6、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应加强建筑用能管理,充分利用和发挥能耗监测系统的作用,发现用能漏洞,挖掘节能潜力,加强行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益。 二、加强省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中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 按照有关要求,自2009年起省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中,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均必须按照有关技术导则的要求安装建筑能耗分类、分项计量装置,并将监测数据
23、远程传输至省/市建筑能耗监测中心。 各地要加强示范项目的管理,对应该安装分项计量装置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示范项目方案制定、实施过程中,同步设计、安装分项计量装置。项目验收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能耗监测系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要将建筑分类、分项能耗数据传输至省/市数据中心,检测不合格或能耗数据无法正常上传的,不能通过验收。各类能耗计量装置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数据采集器应通过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 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与省数据中心或当地数据中心联系接洽,确保建筑分类、分项能耗数据与省、市数据中心实现有效对接,
24、目前暂无数据中心的地区可直接传输至省数据中心。省/市数据中心出具的建筑能耗数据传输核验表应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建筑能耗监测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各数据中心要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筑能耗数据校核工作,及时出具建筑能耗数据传输核验表;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发现数据传输异常时尽快与有关单位联系,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连续性。 联系人: 省数据中心:丁欣之,联系电话:025-;南京市数据中心:花志伟,联系电话:025-; 无锡市数据中心:钱保国,联系电话:0510-; 常州市数据中心:杨宽荣,联系电话:0519-。 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主要对电、水、燃
25、气等能源总量以及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等四个分项进行计量并将能耗数据远程传输,不仅能够对既有建筑进行能耗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用能管理,同时可以通过对建筑实际用能状况的定量分析,以及同类建筑的能耗指标比较,评价和诊断建筑的能耗水平,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从而提供有效的节能改造依据和方案。 建筑能效测评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测评程序 建设单位或建筑所有权人申请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 (三)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 (四)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围护结构保温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及外窗保温性能、气密性检测报告;建筑物外窗 传热系数和外窗 玻璃遮阳系数进场复验报告; 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和标签以及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报告; (五)冷热源设备及相应水泵等主要产品合格证或性能检测报告; (六)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报告; (七)外墙墙体、屋面、热桥部位和采暖空调管道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及与此有关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中间验收报告; (八)建筑节能设备运行调试报告及节能系统检测报告; (九)使用地源热泵作为冷热源时应提供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